Saturday 31 July 2021

只許州官放火的大學教育

浸會大學近日宣布連串新措施,以配合新形勢的政治需要,迅速又周到,卻偏偏遺忘了教育的原則。

新措施首先是推行國家安全教育必修科,課程除涉及政治,亦包括網絡、環境、公共衛生等等國家安全問題。正如新任校長衛炳江說,《港區國安法》是重要法例,香港學生需要理解其內容,但他似乎不明白高等教育機構,是探討知識的場地,因此學生需要的國安知識,不是由校方單向灌輸官方的國家安全觀念、規範和條文,而是多角度思考國家安全,發掘問題,深入討論及批評,以至提出改革建議。

例如《國安法》實施至今,不少被告仍未入罪,已經失去人身自由,甚至還押兩年才正式開審,究竟是否司法觀念和實踐有何問題,使無罪假定變成有罪假定?再如《蘋果日報》,即使未經定罪,已被截斷財政動脈,被迫宣布停刊,是否代表當局執法權力欠缺制衡,令被告未經庭審已付出沉重代價?近日唐英傑被高等法院裁定違反《國安法》,但法官不用細究被告人自己的想法和政治信念,單憑外在環境,即可斷定他是有意宣揚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但這樣做又如何排除一切合理的懷疑,以符合刑事罪行的定罪要求呢?

可見《國安法》有不少問題值得探討,認真的教與學也有助掌握香港當前的形勢和挑戰,因此國安教育本身不是問題,問題只是宣傳不等於教育,而教育是注重思考、討論、分析和批判,因此浸大單單強調國安教育內容涉及國家安全的多個領域,是錯重點,若欠缺觀念探討、制度比較和價值辯論的話,教育只是虛有其表。

若說灌輸不是教育,大學不代學生會收取會費,更是反教育之舉。大學教育從來不限於課室和書本,大學生從組織及參加學生活動、改善學生福祉、參與校政以至社會改革,都是大學生活多元學習和個人成長所不能或缺,而學生會作為大學生的龍頭機構,更起着組織和領導的作用。但隨着學生會需要自行招收會員,人數必定減少,財政資源削弱,活動量降低,大學生通過自發自主的課餘活動體驗人生和實踐理想,將成過去。

當然,學生會人數急降更影響其代表性,但對於大學教育,往往是弊多於利。有研究指出,大學學生會近年較注重其學生代表角色,因此處事和主張更貼近學生的實際想法和需要,結果帶來兩種轉變,一是減少脫離群眾,行事盡量以學生利益行先,二是更能與大學管理層交往,雙方對校政也較容易取得共識。

換言之,校方若出於教育考慮,應提供方便,提高學生會的代表性,再讓學生領袖在民主機制下自行調整角色,反映學生訴求,而不是削弱學生會的群眾基礎和代表性,因為若剩下政治積極份子參與,走偏鋒的機會就更高,與校方在校政上就更難言信任和合作,甚至逐步走向校方與學生雙輸的局面。

不過,校方蓄意削弱學生會的強硬取向,不是反映他們無畏無懼,而是代表他們害怕有強大的學生會。這種害怕學生的心理,同樣見諸他們害怕面對學生,探討真相。例如「張國興傑出青年傳播人獎」今年取消紀錄片獎項,衛炳江解釋是為怕紀錄片內容引起不必要的討論,並把社會爭議帶入校園。

負責任的大學校長不會知難而退,迴避爭議,反會鼓勵不同見解自由交鋒,學生想法若果有錯,更應當面據理力爭,辯明真相,痛陳利害,甚至直斥其非,才是教育家本色,而不是鴕鳥政策,自欺欺人,以為停止頒發獎項,從源頭上制止話題形成,問題便消失於無形。再者,有關獎項由專業評判鑑定,決定均有所依,不會受政治左右,大學當局若想學習環境回復正常,應該一切按專業準則行事,而不是削足適履。

可笑的是,衛炳江的所謂新政都出於政治考慮,以迎合二次回歸後的政治需要,但誠實的身體卻擺出「我討厭政治」的氣派,自言大學不是政治場所,不應糾纏於政治問題,不僅口是心非,更浮露出只許州官放火的專橫和荒誕。

 

原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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