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8 March 2019

【眾新聞】程翔:「華為」三宗罪系列之一:盜竊技術(下)

事實上,華為的盜竊行為不自今日始,從華為發跡開始,直到孟晚舟被捕,華為都沒有停止偷別人的技術。遠在2003年,華為就被指控偷竊美國思科(CISCO)技術。根據華為前軟件工程師宋志勇(他在華為期間是負責嵌入式系統,互聯網系統,網絡協議,音視頻系統等)2018年1月10日在《知乎》網站的文章 〈華為究竟有多黑?獨家揭秘華為的往事〉 就詳細介紹了華為偷美國公司思科技術的全過程。由於內容過於技術性,筆者不擬在此介紹,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參考下列網址查閲這篇文章)。

另一個已經離職的華為高管,當年親自處理與思科公司的訴訟案的劉平(原華為副總裁兼華為北京研究所所長)也在其《華為往事》的專欄中介紹了當年如何偷思科技術的問題(見 〈華為往事(24)—— Cisco 原代碼〉)。文章說:

在Cisco和華為打官司中,Cisco指控華為剽竊Cisco的原代碼。事實上,我在北研所時,確實買過一套Cisco的原代碼。

路由器是互聯網中使用的主要設備。在華為數據通信產品發展之前,全球的網絡中使用的大部分路由器都是Cisco的產品。Cisco成了路由器的代名詞......在設計路由器的系列時,確實學習了Cisco的產品(但不是剽竊)。在路由器的命名上,考慮到Cisco的系列命名已經家喻戶曉,為方便用戶購買,採用了和Cisco系列編號完全一樣的編號。在用戶設置和管理界面上也是使用和Cisco完全一樣的命令格式,這樣用戶不用培訓,只要會用Cisco路由器的用戶都會使用華為的路由器。這兩點後來成為Cisco狀告華為的理由之一......在路由器的銷售過程中,碰到一個棘手的問題,就是在路由器中有很多Cisco的私有協議。這些協議是不公開的。如果華為的路由器要在市場上銷售,必須要能和Cisco兼容。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買來了各種型號的Cisco路由器來進行對接試驗,並從外部特徵來分析Cisco的私有協議。但這種辦法難度較大,開發進度很慢。

就在這時,吳欽明帶來兩個人,說他們手上有Cisco公司的原代碼。他們給我說了一個很神的故事。他們說:「這套軟件,在Cisco只有5、6個高層人員才能看到。這是我國軍方的間諜從Cisco那裡搞來的。他們有一個親戚是部隊的一個專家,在對這個軟件進行評估時偷偷複製了一份。」......我讓吳欽明看一下他們的軟件,是否有價值。第二天,吳欽明給了我一份分析報告,確認那張光盤裡有Cisco的原代碼。並指出對我們開發路由器有幾點幫助:1. 幫助解決Cisco的私有協議問題;2. 可以瞭解Cisco軟件的總體架構,幫助優化我們的VRP平台。既然對開發有幫助,我就決定把它買下來。
......為了慎重起見,我帶他們兩人到深圳公司總部。在科技園賓館一個房間裡,李一男、徐文偉和他們見了面。最後以12萬元的價格買下了那套Cisco的軟件。這套軟件對幫助解決華為路由器與Cisco之間的兼容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從劉平此一坦率的表白,我們可以看到華為是如何抄、仿、偷別人的東西。

有人或者會反駁,這已經是2003年初的事了,華為現在在編的有1.5萬位基礎研究的科學家,有6萬多位應用科學家在開發產品,每年的科研經費高達120億美元,過去10年的科研經費總數高達4560億美元,共獲得的專利74,307 項,在這情況下,還需要抄、仿、偷嗎?當然還需要。

華為創辦人任正非在2007年一次講話中很坦白地承認,雖然華為投放了大量科研經費,但很多技術還是要靠西方公司買回來的,他說:

華為在過去的18年裡每年堅持投入銷售收入的10%以上在研發上,尤其是最近幾年,有超過二萬五千名員工從事研發工作,資金投入都維持在每年70、80億元以上,經過十八年的艱苦奮鬥,至今為止,華為沒有一項原創性的產品發明,主要做的、所取得的是在西方公司的成果上進行了一些功能、特性上的改進和整合能力的提升,更多的是表現在工程設計、工程實現方面的技術進步,與國外競爭對手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積累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對於我們所缺少的核心技術,華為只是通過購買的方式和支付專利許可費的方式,實現了產品的國際市場的市場準入,並在競爭的市場上逐步求得生存,這比自己繞開這些專利採取其他方法實現,成本要低得多,由於我們的支付費用,也實現了與西方公司的和平相處。

由於這種技術差距,直到最近,華為仍然需要透過抄仿偷的途徑獲取這種尖端技術。根據雪球網(xueqiu.com,一個投資者的社交網絡,給投資者提供跨市場、跨品種的數據查詢)2018年6月21的報導,華為副總裁陳黎芳4月20日在華為新員工座談會上發表講話,她開門見山地說:「為什麼我們要堅定的向美國學習?真正的美國製造,你瞭解多少?」陳黎芳表示,中國與美國有著巨大差距。她舉例說,中國經過30年奮力追趕,與美國仍然相差很遠。比如,在複合材料領域,杜邦積累的工藝數據,就是目前中國已經掌握的25倍以上,在渦扇發動機領域,中國做完的材料和工藝試驗數量,不過GE的5%而已。在其他領域,尤其是微電子、精密儀表儀器、感測器、精細化工、複合材料、特種金屬材料、精密陶瓷材料等等,差距不可以道里計。

接著她說:在精密和智能儀器儀表與實驗設備方面差距更大。在高精度、高穩定性、智能化壓力、流量、物位、成分儀表與高可靠執行器,智能電網先進量測儀器儀表,材料分析精密測試儀器與力學性能測試設備,新型無損檢測及環境、安全檢測儀器、國防特種測試儀器等各類實驗設備,中國基本全部依靠進口,被瓦森納協定禁運的,「只能依靠隱蔽戰線同志們冒險」。陳黎芳還表示,至於高可靠性力敏、磁鐵等感測器,新型復合、光纖、MEMS、生物感測器…高檔(尤其是軍品級別)電子器件及變頻調速裝置等等,都只能依靠進口或「特殊手段」取得。

所謂「只能依靠隱蔽戰線同志們冒險」及「特殊手段」,說穿了也就是以往抄仿偷的伎倆而已。

華為的盜竊行為,並沒有因為孟晚舟被捕而稍有克制。根據彭博社旗下的《商業週刊》2月4號刊登一條消息,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上個月突襲華為在美國實驗室收集證據。故事的大致過程是這樣的:美國有家叫Akhan的初創半導體公司,研發出一種鑽石玻璃技術,其硬無比,可用於生產手機的屏幕。它向各個手機廠商都寄出了樣品,也包括華為。華為雖然簽了保密協議,承諾兩個月後完整地歸還樣品,但實際上歸還的日期推遲了很多,而且樣品有刮痕,還碎裂成兩半,有三小塊碎片丟失了。Akhan公司把情況報告給了FBI,FBI就設計了一場釣魚執法來取證。讓Akhan公司約華為的相關負責人會面洽談,趁機詢問樣品損壞的原因、過程,把開會的內容偷偷錄下來作為證據。

華為對這家美國公司有濃厚的興趣,所以接受了見面的請求,但是又深懷戒備,臨到見面的時候又改換了開會地點、原定要來的華為深圳公司的高層也缺席了。這次見面發生在今年1月9號,是在孟晚舟被捕之後,估計這是華為高層取消了出行的原因。但是來見面的一個華為員工承認了Akhan公司的樣品不是保留在華為在美國的實驗室,而是被送去了中國。華為為什麼要把樣品送回大陸呢?這是為了要做逆向分析、為仿製做準備。事後FBI的專家就發現,這塊樣品是被軍用級的激光擊碎的。

這個故事說明:華為的偷竊行為不是偶然的、單一事件,而是已經形成一種文化,並受到公司的激勵機制所鼓勵的。美國起訴孟晚舟時提出證據顯示,華為從2013年以專項獎金的方式獎勵竊取商業機密成功的員工(見上篇)。這個機制使華為竊密的事一直延續到今,即使孟晚舟出事後,仍然無法令華為終止這種竊密活動。

(三之一・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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