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全力催谷林鄭月娥,手法無所不用其極,已經引起全城不滿。它竟然僭稱中央,以自己就是中央的口吻脅迫選委,甚至威嚇其他有望挑戰林鄭的候選人。「不選林鄭就是反中央」的謬論就滿天飛。中聯辦還開出一個700人提名林鄭的成績單,這就實際上要由中聯辦來欽點香港的特首。這個現象值得人們關注。
林鄭月娥 - 灣仔會展舉行參選特首分享大會(We Connect)
一,我們必須清楚地看到,中聯辦絶對不能代表中央
最具體實在的證據,就是在梁振英不連任問題上,中聯辦完全是局外人。2016年12月8日筆者發表文章《讓ABC 擊敗NBC》,提出三個證據「證明北京確實是朝著『棄梁』的方向發展」(見當天《信報》網絡版論壇)。當日,有左派朋友拿著我的文章問中聯辦是否屬實,中聯辦一個副部級官員著他「不要相信謡言」,強調「中央的態度很明確,就是支持梁振英連任」。言猶在耳,翌日,梁振英就宣佈不連任。這個例子充分說明,中聯辦不但不代表中央,在更換特首這個重大問題上它居然完全在狀況外。
中聯辦已經不是第一次出醜,對上一個例子,就是2012年的政改方案。當年民主黨提出的「超級區議會」方案,中聯辦信誓旦旦地表示「中央不會接納」。2012年6月14日,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長郝鐵川以強硬措辭表明民主黨提出的「普選區議會代表」方案,是「沒有先例、沒有法理依據、沒必要畫蛇添足」,並指《基本法》沒有剩餘權力,也無一條法例訂明區議會功能組別可擴大至普選,此方案缺乏法律理據。一個星期後,6月21日,特首曾蔭權宣佈中央接受這個方案。中聯辦被迫作180度大轉灣,其尷尬之貌,連建制派的劉迺強也不禁概嘆「轉彎實在轉得太難看」。
這兩個例子充分說明中聯辦並不代表中央,也不真正理解中央的意圖。所以,筆者奉勸選委們,不必理會中聯辦的壓力,免得將來要自己打自己嘴巴。
二,我們要警惕為什麼中聯辦要不遺餘力地催谷林鄭
筆者認為,在四個候選人中,最能代表梁振英路線的就是林鄭,她在宣佈參選的第一次講話就開宗明義地闡明這點。所以,支持林鄭就是延續梁振英路線。為什麼中聯辦要延續梁振英路線呢,因為在過去五年中,梁振英成功地使「西環治港常規化」以及「治港班子『「左派化』」。早在2012年3月梁振英當選後,尚未執政前,筆者就預見這個人將為香港帶來四大危機,即是:「兩制」漸趨「一國」化、意識形態「大陸化」、「西環」治港「常規化」、治港班子「左派化」(《信報》網絡版2012年4月19日),這五年來香港的發展印證了筆者的觀察。由於梁振英成功地使中聯辦有一個機會「參與」(應作「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而且大量起用左派人士,所以中聯辦有誘因支持梁振英連任,連任不成便改而支持執行梁振英路線的林鄭出任下屆特首。
三,謬哉所謂「政權之爭」
中聯辦為把林鄭扶上特首寶座,不惜發動親共媒體,提出所謂「政權之爭」(見盧永雄《政權之爭》,刊《頭條日報》 2017/01/17),謊稱選林鄭就是維護了香港政權,選別人就會失去香港政權。此論荒謬之一,是明明一場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而進行的特首選舉被無緣無故上綱上線為「政權之爭」,那麼你《基本法》當年為什麼要規定這個選舉。荒謬之二是明明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已經宣佈「泛民」是建制的一部分,而且發還回鄉證給泛民議員,那麼即使另外的候選人爭取泛民的票當選了,也不過是同一個建制派內不同政治光譜的人當選,何來政權之爭?受中聯辦影響的人已經完全失去基本的分辨是非的能力。
但是,從中聯辦及其吹號手要把一場正常不過的特首選舉競爭提升為「政權之爭」這種陰謀論,卻令我覺得事有蹊蹺,使我覺得除了因為要延續梁振英路線,以便「西環」治港「常規化」、治港班子「左派化」能夠延續下去外,可能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中聯辦企圖通過把一個聽話的人放在特首的位置上,以便保護某些人在香港的私人或其所屬派系的利益,這才是關鍵所在。筆者這個懷疑不是沒有根據的,因為過去幾年已經有不少蛛絲馬跡指向這個可能性,有幾個已經曝光的案例可以說明問題。
第一:許仕仁案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罪成被判入獄七年半。《蘋果日報》照片
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中人們看到,前港澳辦主任廖暉為了要把許仕仁放在政務司的位置上,不惜安排一筆多達1000萬港元的款項為他解決自身的債務危機,以便他可以安心做政務司司長而不必去私人機構工作。雖然這件事只是許一面之詞,但筆者傾向相信確有其事,因為這些事實都是許在法庭公開披露的,如果是虛構的話,不但他會被控作假證供,而且被冤枉的廖暉必然強烈否認。筆者相信即使許膽子再大也不敢搆陷中央部級領導人。這裡就帶出兩個問題:廖暉為什麼要幫他(換言之,為什麼政務司司長非由許來做不可,以至要用非常辦法令許留任)?廖暉幫他的錢從何來(換言之,廖用什麼途徑替他出這筆錢)?這個不合理的現象只有一個合理的解釋:就是擺許仕仁在政務司司長的位置上,有利於廖暉保護他家族或者他所屬派繫在港的一些利益。
許仕仁案的啟示:有人為了某些目的,不惜違反公務員正常銓敘辦法,硬要把某些會聽話的人(許接受了「幫助」,自然會聽話配合)放在特區政府關鍵的位置上。而事實上通過對許的1000萬元的利益輸送,本身已經構成對許的賄賂,許坐在那個位置上,能不回報恩人嗎?
第二:宋林案
被稱為「超級梁粉」的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在廣州被起訴。《蘋果日報》照片
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因貪污在2016年12月8日在廣州被起訴。宋林貪腐一案,早在2013年8月5日,已經有《山西晚報》記者李建軍,前往香港廉政公署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舉報。但是據瞭解,有內地人士透過香港中聯辦接觸廉署,表示案情只涉內地,希望廉署不要介入(事實上據李建軍稱,部分涉案行為在港澳發生,且華潤電力在香港上市,故執法機關有責任調查此事)。果然,香港廉署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均不作為,沒有處理這宗舉報。
眾所周知,宋林是超級梁粉,他曾擔任香港中國企業協會會長。該會在2012年特首選舉中代表商界擁有16票,全數投給梁振英,而梁振英當選後翌年,宋林即獲委任做太平紳士、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及廉署道德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等公職,被外界批評是「政治酬庸」。香港廉署接獲舉報,竟然可以不作為,為什麼?筆者猜測,很可能就是對具有「廉署道德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這個銜頭的宋林投鼠忌器(起訴這樣一個人本身就是對廉署自己一個很大的諷刺)。從這裡可以看出,特首是否聽話是很重要的,如果特首聽話如梁振英,廉署就不會插手。假如不是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以個人身份,在2014年4月15日再次向中紀委實名舉報宋林,還附上他與情婦在床上合攝的照片,相信宋林至今仍然逍遙法外。
宋林案的啟示:一個特首聽話與否,對中共各路人馬在香港的利益是否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肖建華案
在香港「被帶回內地」的大陸富豪肖健華行蹤至今仍成謎。
最近震動政壇的事件非肖建華案莫屬。該案顯示,代內地高官保管掌控資金高達一萬億港元的富商肖建華「被帶回內地」。事件真相尚待核實,卻已經牽出一個於2014年成立、名叫「香港文化產業聯合總會」的組織。這個組織由肖建華擔任副會長,梁振英擔任榮譽贊助人、理事會會長是林建岳,其他董事包括新世界主席鄭家純、信置主席黃志祥、英皇楊受成、星島主席何柱國及內地女星趙薇等。(見《蘋果》文章:《魑魅魍魎:肖建華會否招供?》,2017/02/03)。這個事實值得注意的地方有二:特首出任一個政商複雜的組織,這種做法,不是1997前香港的傳統。在平常狀態下,這個身份本身就起到為這個組織提供保護、宣傳的作用,只是這次可能涉及最高層,則連特首也保護不了。二,它的很多董事,都有加入林鄭的競選班子。
肖建華案的啟示:擺林鄭在特首的位置上,將有利於鞏固這個集團在香港的地位以及維護他們的利益。可惜這個集團已經不知何故得罪了最高層,已經超出香港特首所能提供的保護了。
第四:鄭永健案
網台主持鄭永健賄選案揭露中共統戰部在港重金買票。《蘋果日報》照片
此案性質與前三宗不同,但它同樣足以說明特首聽話與否,對內地某些人要保護其利益有直接的關係。2016年10月審結的「鄭永健案」顯示,中共統戰部(屬哪一級別的則不詳)有「李總」、「張總」兩人,透過梁振英以前的特首競選辦公室工作人員高凌翔約見網台主持鄭永健,要他接觸本土派並引誘他們到特定的區議會選區(共約40個)競選,目的是攤薄泛民候選人的票源,為建制派候選人保駕護航。凡答應出選的,不管能否選得上,每人都可獲港幣15萬元的資助,如果是挑戰「雙料」議員的,更可獲25萬,但條件是要取得200票。我們知道,區議會選舉的法定最高競選費用是港幣4.8萬元,中共統戰部開出的這個資助額是法定的三倍,其賄選及收買嘍囉的意圖昭然若揭。而統戰部招攬的本土組織中,赫然就有被認為提倡「港獨」的「本土民主前線」及「青年新政」。
這件案的啟示,有人表面上反對「港獨」,暗地裡卻支持「獨派」組織。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唯一的解釋就是「獨派」的聲音越大,就越證明「國家安全」受到威脅,因而需要撥下更多的「維穩經費」,同時由上級認可他們在港所執行的強硬路線。一句話,就是藉虛構不存在的「危險」來達到鞏固自己政治地位的目的。
這幾個例子,都說明內地某些勢力需要在香港扶持一個聽話的特首,為他們的個人或派系的利益服務。這些現實的利益原因,才是中聯辦要歇斯底里地用「政權之爭」的謬論來催谷林鄭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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