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5 March 2019

文明之间的分界线,将成为未来的战线

自由新青年V 法治夜空的星星4 2018-10-28


有人说文化无高低,制度有优劣,意思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文明与否,取决于它的制度,而不是其文化。这就是著名的制度论。

但《文明的冲突》作者亨廷顿并不这么看,他说:在文明之间,政治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差异显然植根于它们各不相同的文化中。东亚经济能成功,归根到底在于东亚文化,反过来,东亚社会在追求稳定的民主政体时所遇到的麻烦,也要追溯至其文化。伊斯兰文化也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穆斯林世界大部分的民主失败。

近日,沙特记者卡舒吉在沙特驻土耳其使馆被祖国政府派来的特工队肢解,又一次引发了人们对文化和制度的思考。

制度,大体上分两种,一种是沙特这样的专制制度,一种是欧美为代表的民主制度。

虽然"吃屎好还是吃饭好"在某些地方还需要争论,甚至有时会争论到人头落地,但基本上已经没人敢在国际场合反民主,顶多强调几句本国国情特殊罢了。也就是说,制度论者认为好的制度是民主制度,坏的制度是专制制度。

民主制度当然是现代西方那一套,而现代西方那一套则是起源于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从《大宪章》开始,才发展出限制王权、保障议会权的1689年《权利法案》,1776年《独立宣言》,1789年《美国宪法》和法国《人权宣言》。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文件,其面貌、风格、宗旨、精神,与其执笔者的思想密不可分,执笔者就是原创者,掌管着这个文件的灵魂。而掌管1215年《自由大宪章》灵魂的执笔者,就是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兰顿。

斯蒂芬-兰顿,土生土长的英格兰人,在巴黎大学获得神学和文学博士学位,毕业之后留校任教。由于才华出众,1205年兰顿成为枢机主教团的一员。1207年的6月17日,教皇为兰顿举行了盛大的加冕礼,正式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

1215年,斯蒂芬·兰顿执笔,和贵族共同起草《自由大宪章》。兰顿的另一个不世功勋,就是为《圣经》划分了章节。

作为《自由大宪章》的执笔人,兰顿赋予了这个文件什么灵魂呢?

看看《自由大宪章》第一条:首先,我们(国王)及我们的后代坚决应许上帝,根据本宪章,英国教会当享有自由,其权利将不受干扰,其自由将不受侵犯。关于英格兰教会所视为最重要与最必需之自由选举,我们及我们的后代子孙当永远遵守。此外,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后代,同时亦以下面附列之各项自由给予王国内一切自由人民,严行遵守,永世不渝。

这份文件是坎特伯雷主教起草的,他的创作动机当然源于他的信仰。但是当时被迫签字的英王是世俗中人,左右他的是人性,他的人性让他从《大宪章》中感到的却是屈辱。

因此,他和他的子孙后代屡次对《大宪章》废改删,对抗了400多年,期间经过宗教改革,直到光荣革命,终于定格为《权利法案》,《权利法案》以13条内容实现了对《大宪章》原63条的精炼覆盖。继而,洛克的政治哲学横空出世,把专制理论彻底钉进了棺材里。

一句话,制度论者们崇奉的西方那一套制度,其灵魂正是来自于他们认为不重要的文化,确切地说是基督教文化。

好的制度来自于好的文化,确切地说来自基督教文化,那么坏的制度呢?同样是来自于其文化。

亨廷顿说:有些西方人总在主张,西方与之格格不入的并不是伊斯兰教义,而仅仅是暴力的伊斯兰极端分子。但,过去1400年的历史反证了这种观点。

卡舒吉因发表对沙特王族的反动言论,被诱捕后活体肢解事件,反映出来的就是另一种制度和文化的关系。卡舒吉的遭遇,既符合他祖国的制度,又符合支持那种制度的文化。



沙特实行的是彻底的王权专制,其意识形态则是极端的瓦哈比教义,政教合一,教法合一,他们的法律就是教法,因此卡舒吉的下场是他的祖国制度和文化的必然。他们的经上记着说,要让叛教者恐怖,要割掉他们的手指,斩下他们的首级。

人类,往往容易感受到来自权力的压迫,但人又是文化动物,必须依附于某种文化,因此,历史上的阿拉伯世界,虽然不乏与世俗王权抗争者,但即使改朝换代,最终仍然固守其传统文化,进入新一轮的政教合一。

亨廷顿指出:在伊斯兰文明中,上帝就是凯撒;在中国和日本,凯撒就是上帝;而在东正教,上帝不过是凯撒的助手而已。

被美国解放之后,这两天阿富汗又搞大选,但是各地竟然发生了近200起爆炸事件。不过民众投票热情挺高,妇女们戴着头巾,全身围的严严实实也去投票。但是即使大选成功又会如何呢?伊拉克就是例子。

5月19号伊拉克大选公布结果,什叶派穆斯林领袖萨德尔胜利,获得了130万选票和54个议会席位。而第二名的军事强人哈迪·阿米里得到47个席位。

获胜的萨德尔,是著名的什叶派反美宗教人士,伊拉克共产党是萨德尔的盟友。曾向小布什扔鞋的记者扎伊迪,就在这个联盟中参与议员的竞选。


好吧,可以给新晋的民主制度一些时间,那么曾经的伊朗怎么样?



巴列维时代的伊朗妇女

巴列维王朝以美国为模子,推行世俗化、开放型文化,实行政教分离,限制宗教上层的政治活动,取消宗教领袖的特权。禁止寺院征收天课,将清真寺、宗教学校和圣地的瓦克夫土地大部分收归国有;关闭大量宗教学校,代之以世俗教育;制定《家庭保护法》,给妇女以一定自由;撤消沙里亚司法机构,代之以世俗司法机构等等。

可以说,巴列维王朝对文化的改造力度,较之麦克阿瑟改造日本神道教都不逊色。但是,在霍梅尼等宗教领袖的鼓动下,享受了几十年伊朗史上最开明生活方式的伊朗民众抛弃了巴列维王朝,除了屈指可数的一些天生自由魂,所有人一夜之间回归传统的宗教生活状态。

美国历届政府对伊朗费尽心机、软硬兼施都不起作用,以至于特朗普彻底绝望,撕毁核协议,爆发热战的可能性骤然增大。兜了百年圈子,终点又回到了起点。

有人举日本的例子证明制度论的正确,其实这是不了解日本文化所致。

日本唯一的宗教是神道教,但一是神道教较之其他一神论宗教幼稚得多,它没有明确的教义;其次明治维新之后,科学理性的思维对神道教冲击极大,更使它变成了一种民俗。因此麦克阿瑟改造神道教,让天皇出来自己声明不是神,基本上彻底终结了神道教的宗教属性。

除了神道教之外,日本文化中份量很重的其实是禅宗,即使是儒家,由于没有引进科举,其地位也仅是禅宗的附庸。但禅宗不是宗教,它更接近哲学,只是一种求真问心的思想和生活方式。所以,日本模式在伊斯兰世界不可复制。

对西方来说,根本问题并不在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问题就在于伊斯兰文明本身,这是一种迥异于西方的文明,他们的人民笃信自家文明的优越性。——亨廷顿。

19世纪中期,印度地区的统治者是英国。在这个宗教驳杂的地方,人们完全按照各自的宗教教法生活,比如丈夫死后妻子要投火殉葬之类。英国当局按照基督教世界的法律禁止他们那样做,并把一些妇女救出来加以保护,但是,获救的妇女丝毫不领情,还要千方百计逃回去投身火海,以完成她圣洁的使命。

据说哈舒吉在世界上最后一篇文章是《伊斯兰世界最稀缺的是言论自由》,这提示了一种文化变革可能,但是他的惨死也提醒人们,这种变革有多么的困难。

卡舒吉这种勇于反省自身文化的人是极少数,如亨廷顿所言:人类内部的大分歧,以及冲突的主要根源,将是文化的。文明之间的分界线,将成为未来的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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