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麑
上周,繼北京多處 PM2.5濃度值「破表」之後,霧霾瀰漫多個城市,再一次將環境污染問題推到前台。長久以來,官方自有一套方法規避環保核查,讓重污染企業與項目蒙混過關。官方具體是誰?各種環保行動者又是如何與他們發生關聯展開互動的?
環保組織與國家部委:尷尬互動在國家層面上,環保 NGO與環保局的互動是相對積極友好的。當時的國家環保總局聯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門要求上市公司在上市融資的過程中,需要經過環保部門進行環保審核。中國民間環保人士張伯駒表示,從 2010年開始,環保 NGO對於企業上市過程中環保核查的公眾參與部分做了比較系統的工作,對有污染企業的上市過程可以起到拖延的作用。在這個層面上,環保組織的訴求與環保部的訴求是共通的。
然而,張伯駒指出,與環保部以外的其他部門的互動則是「尷尬」的,比如對發改委在能源補貼或者大型項目的審批上,環保 NGO的意見幾乎總是石沉大海。「他不是反對你,他只是忽視你,就是不回應。」而對於其他部委,如林業局、國土資源部、住房建設部等,環境與自然資源就是一個需要去考慮如何開發的對象。張伯駒指出,住建部對於垃圾焚燒的處理,仍然堅持以會產生很大污染問題的方式去處理。張伯駒同時指出,即使是具有專業知識的環保人士、環保團體,都很難參與到政策的制定過程中。法律起草首先要通過內部徵詢意見,真正能對環境污染起到遏制作用的條款,早已被通通砍掉了。
地方政府:GDP崇拜與維穩
近年來,由環境污染問題而引起的地方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由於地方政府對GDP 的崇拜與維穩的壓力,他們於當地環保訴求的態度往往在「無影響則忽視」與「有影響就壓制」的狀態。沒有什麽能夠撼動經濟發展的無上合法性,也沒有什麽能夠阻擋地方政府對於 GDP的追逐,官員仕途升遷的政績考核就落腳到兩點,一是 GDP的表現——不計代價的發展經濟,二是有無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巨大的維穩壓力。地方政府爲了完成增長指標,降低環境准入門檻,甚至對高污染高能耗企業大開「綠色通道」,讓其迅速上馬運營。
南京大學社會學系的張玉林教授指出了環境污染問題的地域轉移問題。當人們出於公益關注城市的環境運動時,農村的抗爭往往被打壓慘重。張玉林指出,農村地區的環境抗爭多是尋求生存權的自救運動,呼籲停止污染和損失賠償。但由於污染企業往往能夠帶來地方經濟增長,且與地方政府有利益捆綁,投訴、呼籲甚
至起訴,都得不到有效的回應,很容易激化成群體性事件。而維穩的手段在這些地區存在着企業與地方政府的聯合,既有地方黑勢力的威脅,又可能有公權力的打壓。
在一切以 GDP為重的中國發展模式之下,環境和資源都是被開發的對象,有污染的企業也可以通過蒙混過關迅速上馬,影響巨大的污染可以被瞞報。有效溝通渠道的缺席,問責制度的缺席,在場的只有各說各話,或是通過代價巨大的方式表達環境訴求。而在特事特辦的思路之下,事情只是被壓下去,衝突依然存在。
from 陽光時務週刊 · iSunAffairs Weekly http://www.isunaffairs.com/?p=1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