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 July 2025

港府拟修例禁在囚人士见个别律师或被探访

港府考虑以国家安全为由,进一步修例收紧在囚和还柙人士的权利,包括禁止他们与指明的个别法律代表联系,并赋权惩教署拒绝个别人士的探访。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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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安局和惩教署联合提交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下周一(7日)审议的文件,当局检讨羁管被定罪和候审在囚人士的相关执法经验,以及惩教院所未来可能面对的国安风险和保安威胁后,建议「完善」《监狱规则》。

其中一项可以影响在囚人士法律权利的修订,是建议在裁判官有合理理由相信在囚人士与法律代表联系将危害国安或导致任何人身体受伤丶妨碍追讨犯罪行为中得益丶破坏或妨碍司法公正的情况下,可发出手令,限制在囚人士与指明的个别法律代表有任何形式联系,当中包括律师和大律师,但相关在囚人士可谘询自己所选择的其他法律代表。不过,修订建议没有交代,上述建议会否出现个别人士的不同法律代表均被禁见而只能选择政府的当值律师。文件有强调,建议已充分考虑《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中的人权条文和监犯待遇应以使其悛悔自新丶重适社会生活为基本目的。

当局解释,过往有在囚人士在法律探访期间,将未经授权的物品交予其法律顾问携离监狱,故认为有必要赋予惩教署权力采取额外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泛民主派初选案其中一名被告邹家成在还柙期间,欲去信申诉专员公署投诉被惩教署禁止收取书籍,但遭署方阻挠,于是透过律师寄信,两人其后被控于前年 5月将一份未经授权的文件携离监狱罪,两人经上诉后,各被罚款1800港元。

另外,当局亦指出,过去曾发生有人滥用探访机制,以「人道支援」为名进行探访,实际上是以软性手段影响在囚人士,意图煽惑他们对抗惩教署的监管丶引起他们对中央和特区政府的憎恨,甚至令他们重回社会后成为潜在的国安和公安风险,于是建议修例,订明探访的法定目的必须是为了帮助相关在囚人士改过自新或为其重投社会作淮备,又或与该名在囚人士维持家庭或社会联系丶提供精神或物质上的支援等;惩教署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法定目的的探访。

公开资料显示,涉及2019年反修例运动人士入狱后,不少人会写信或前往监狱探监,以示支持。保安局长邓炳强曾在前年批评,有自称「探监师」人士多次探访涉及「黑暴」的在囚人士,透过思想渗透,持续灌输反政府信息和负面思想。据了解,曾获已故教宗方济各赞扬其探监宣道和展示人道关怀的荣休枢机陈日君,未立例前已被禁止派中秋节月饼等过节礼品。

其次,当局亦建议修例,废除淮许还柙候审人士穿着私人衣服和吃「私饭」的条文,以确保有效维持惩教院所的保安丶秩序及纪律。当局解释禁止「私饭」安排时说,「私饭」增加将未获授权物品引入监狱的风险,亦容易成为在囚人士私相授受的工具,导致在囚人士发生争执,在2018年至2024年期间,共有超过300宗候审在囚人士因「私饭」引致的违纪事件,包括利用「私饭」在监狱组织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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