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星岛日报网”4日的报导,香港惩教署日前拒绝加拿大驻港总领事馆人员到监狱看望同时拥有香港和加拿大籍的囚犯,原因是不承认双重国籍。
根据这一报导,香港惩教署发言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除非中国公民已申请变更国籍或退出中国籍,且其申请已获批准,否则他仍是中国公民。
发言人并称,署方一直根据上述原则及相关法令制定在押人士的探望事宜及相关管理措施。
报导表示,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及中国与不同国家签定的领事保护双边协定,被羁押的外国人,外国领事对其国民有探视权;对被羁押的中国公民则没有探视权。
报道还指出,香港主权转移以来,大致上容许双重国籍人士与领事人员接触,但这种情况自去年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开始改变。
其他媒体也报导说,惩教署上月要求同时持有香港身分证及外国护照的囚犯确认其国籍身分,如果在囚人员没有放弃香港身分证,署方将会停止安排领事馆人员探访他们。
惩教署要求在囚人士员申报国籍,一方面可以防止在囚人员“勾结外国势力”,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外国势力的干预”。
据报道,现在有超过100名在囚港人拥有外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