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1 June 2016

郭飞雄狱中再受辱继续绝食 家人恐其体力不支吁外界调查

来源:
自由亚洲

在前面节目中报道了现在在中国广东阳春监狱服刑的维权人士郭飞雄(杨茂东)从5月9日开始绝食,抗议监狱强行作肛门检查,并被威胁要录制视频上网。郭飞雄要求中国政府改善狱中政治犯待遇,在全国监狱取消电刑,并要求中国政府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到本集节目第一次播出的时候,郭飞雄的绝食已进入第40天,现在狱方强行灌液体维持其生命。

郭飞雄家人担心其体力不支,杨茂平收到张青写给郭飞雄希望他停止绝食的信

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和妻子张青因担心郭飞雄身体支持不住,希望他停止绝食,为此在作努力。

请听6月16日杨茂平接受我采访的一段录音。

杨茂平:“一个月来,我一直在……各方面都找,在跟政府内部沟通,每一个环节都特别缓慢。到了6月3日的时候,广东这边他们去找到我们医院(杨茂平工作的医院),跟我谈‘只要杨茂东能停止绝食,其它问题慢慢解决’。我当时身体也不好,就叫我大弟弟、杨茂东的哥哥到监狱来看杨茂东。结果杨茂东的哥哥返回,有些东西当时不让我们说,我们就没说。就是杨茂东这样一个1.72米男子只有105斤了。

当时我非常心疼,我更加着急了。我就说‘张青,你赶快给他写封信吧’,张青也在写信。我拿到这封信以后,我就痛哭,张青那信也特叫我感动,我觉得他们这一家人好不容易!”

张青:监狱不准我会见杨茂东,我把张青信交给监狱

张青:“这信用照片形式发给我,我打印出来,同时我又用Word又打了一张,给我们当地国保。我说‘你看,我拿着这个信去劝杨茂东。’当时是端午节,正在放假,我急不可待,一上班就给我们医院请假,医院也同意我去。

但是我到了监狱,监狱说不准我见。这是6月13日上午11:00,是说‘杨茂全6月7日见了,家属每个月只能见一次’。我说‘杨茂东今天是在绝食30多天的情况下呀,我们要叫他停止绝食啊。这种特殊情况,不行吗?’

他说‘这是法律规定的,只能见一次’。

我说‘法律规定,法律也是要有个人性吧’。

他们中间有个胖子就出来了,说‘我纠正你啊,法律是没有人性的’,不允许我见。

我说‘你们把信件今天下午给杨茂东看’。

我6月14日就去了。狱政科科长接待了我,他说‘不准见’。

我说‘你说最后一句话,是肯定不能让我见吗?’

他说,肯定不能见让我见。我就朝外面走,一边走,我就一边给我们当地的国保打电话,我希望他们来沟通,叫我见一面。我同时又给广东省监狱局……有一个女士给我留了有电话,我给她打电话。我就说‘杨茂东绝食30多天了,我现在要带着他妻子的信件来见他,他们不让见’。她也说‘向领导汇报’。

我又同时给广州国保发短信。等到11:50的时候,这三个方面也没有给我回信息。

这时候,狱政科科长拿着我递给杨茂东的那一本朋霍费尔的《狱中书简》这本书,是纳粹监狱的一个囚徒写出来的书。这边监狱说‘你这本书不可以给杨茂东看。我也不能叫你见’,就这样两句话。

我还是忍着怒气,给我们当地的国保打电话。我说‘关处长,你已经尽力了,但是可能他们仍然不会让我见。我不会再承诺,我不再跟什么境外的媒体……那个了’。

放下电话,我就叫跟我同行的一个网友,说‘来给我照一张相吧,我要正式向全世界宣布,我在这儿静坐’。

这个女士正在给我照相的时候,就有将近40个警察围着我,他们用广东话说话,我听不懂。抢她的手机。

当时就有一个小伙子冲过来,抢我的手机。我就说‘谁敢抢我的手机?’把我的手机夺过来了。这时候至少有三部摄像机对着我摄像,当时我情绪很激动,我赶快就给张青拨打电话,整个从头到尾的经过都跟她说了。

张青说‘那怎么办呢?’

我给张磊律师打电话,给李金星律师打电话。

李金星律师说‘向微博发消息,向微信发消息’。

因为他们把我的微博群和朋友圈全给我封了,我只能在有一个小的朋友群里,说‘朋友们!我现在遇到什么事……’我就把那些相片全都发上去了。

静坐到下午5:00,阳春监狱的办公室主任过来了。他说‘杨女士,你一定要见杨茂东?’

我说‘是的’。

他说‘你觉得见到杨茂东一定有用,那我们回去研究一下,你明天再来’。

这样我就结束了当天的静坐,一共我静坐了8小时,我就回到了宾馆。

第二天早晨我再次去。9:00多钟见到了阳春监狱狱政科科长和办公室主任。他说‘他没有停止绝食’。

我说,据我所知,你们昨天跟我说他看到(张青的)信了,但是昨天晚上网友给你们监狱打电话时,还说‘我们在研究这封信能不能给他看’。我说,这里边就出现了语言误差,不知道是谁在说谎。我又跟他们沟通好半天,他说‘你不能见,你每一次见,就让舆论升级一次’。

我说‘其实我也不想让舆论升级,是我每次给你们小范围沟通的时候,都解决不了问题。我哭天无助的时候才向舆论求救的。但是现在我就退一步,你怕舆论升级,我们用纸质来沟通好吧?’我说‘我写一段文字(你送)进去,叫杨茂东看,杨茂东再写文字给我’。最后就达成这样。

我就写‘杨茂东,我现在正在阳春监狱。我是来拿着张青劝你停止绝食的信给你看的。请求你停止绝食。这是你的妻子、你的孩子、你姐姐、你哥哥和所有你的朋友的共同愿望……’。

写进去了以后,他们过了很长时间。拿着杨茂东一封信和杨茂东的一段录像过来了。杨茂东的信,当时他们那个主任看了以后,就说‘这封信你可以看,你能记多少就是多少,但是你不可以拍照,你也不可以拿走’。

我说‘好吧’。看到他信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第一,张青的信件他看到了,但是他绝食的诉求无一得到回复,所以绝食不能停止。

第二,扣压小孩子的信,是违法的行为。小孩子的信他这两天才看到。

第三,在阳春监狱5月9日的时候,因为剃平头、强行做‘肛查’,还有语言性的侮辱,导致他绝食。但是绝食以来,阳春监狱小的侮辱行为不断。

第四,姐姐,有些话我不能给你写,我写在这儿以后,你这封信都看不到。

第五,在7月28日的时候,你来看我,如果我还活着的话,我就口述,你记录,将这封信递到广东省监狱局,李谨训局长手里,你一定要交给他。

他们将录像给我看的时候,我就看到录像里边,杨茂东当时反应有一点差了。是因为我那封信用很大的字写进去的,拿进去时,监狱的李院长说‘你姐姐给你写信来了,你姐姐现在到监狱来了’。他说‘我姐姐到监狱了吗?’他说‘你看,你姐姐自己写的’。‘是吗?’他的反应就是有一点点迟钝了,他说‘你看信。’他就看,说‘哦’……我看他在那录像里面说的‘我让她不要来看。既然我姐姐千里迢迢来了嘛,我很想见她一面。’

他就给他手边上……他说‘我这儿有我的绝食计划,给我姐姐看吧’。他们说‘那不行,见面也是不行的,你写一封信给你姐姐吧,让你姐姐看’。

我就看到杨茂东在写信。

他就跟监狱里的人说‘我老婆和孩子的信是没有隐私的,你可以看’。

我看到这儿的时候,我马上就跟监狱当时接待我的狱政科科长,还有主任,我跟他们争辩起来了。我说‘哪里可以……绝食这样状态,你们还侮辱不断。还有,扣压小孩子的信,这么不人道的事情你们都做得出来!’

他说,小孩子的信是因为国保审查时间太长了,刚刚到他们手上。

我说‘审查四个月吗?小孩子有什么政治目的?’当时我就在谴责。

他说‘我们不想整杨茂东,整杨茂东我们在医疗手段上就可以’。

我说‘你们敢!如果杨茂东出现像雷洋那样的事,你们所有的人都是直接受连累的人!哪一个领导签字了,叫你们迫害杨茂东的?现在维持杨茂东的生命,是你们基本的职责’。我说‘你们以为他绝食你们灌食,这样你们都光彩了?他绝食,杨茂东是受害者,杨茂东的家属是受害者,对中国国家政府的名誉也不好。一个人漫长的在绝食,大家置之不理,你以为你们光彩了?’

因为他坚持不让见,我就离开那个地方。”

主持人:“下一步您和家人打算怎么办?面对这个情况,有什么计划,或有什么希望?”

杨茂平:“我今天给广州的监狱局局长写了上面的内容,递到监狱局去了。把我的要求写了——希望杨茂东转一个监狱,当然也希望上面的人安排了他才可能在那儿安安静静地过。看是不是能改变一下这种处境,善待杨茂东。”

现在在美国的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得知郭飞雄近日情况。

张青说:“现在郭飞雄因为监狱方侮辱他,导致他绝食,接下来就是绝食以后这么三十多天时间,持续的、不断的有侮辱,所以就导致他根本无法停下绝食,所以他宣布要绝食100天。这个情况就非常的紧急,我们家人也非常的着急,现在基本上状态就是一种僵持的状态。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想到,这种时候应该有第三方进来,帮忙解这件事情。所以我们也有考虑到换监狱,当时姐姐也给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的李局长写了信,要求换监狱。

因为杨茂平跟我有交流,是阳春监狱和郭飞雄的关系已经僵持在这里了,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他们的职权功能是能够管到广东省所有的监狱,而且他直接都有权力能把郭飞雄换一个监狱。

另外我也要跟有些国际组织写信,希望他们直接干预这件事情,派人去监狱里面调查情况。这种第三方加进来的话,我相信也对这僵持的局面能够有缓解。

说到底,当局要改善郭飞雄在监狱里面的状态,他是分分钟钟能做得到的事情。所以外界如果有力量进来调整一下的话,我认为是可以做得到的。

现在我们就朝这个方向在努力。我们也是非常非常希望郭飞雄停止绝食,因为他的身体状况根本不能承受这么长时间的绝食。他已经在监狱里关了接近三年时间,而且有两年半时间是被关在没有太阳、没有户外活动的小空间里。他身体已经非常消瘦、骨质疏松和骨质蜕变已经非常明显,而且腰椎的检查结果已经出来了。广东省当局在新加坡那边的一个什么报纸上,根本就没有提腰椎的问题。而且他腰椎问题有广泛的骨质增生和蜕变,明显的就是说,因为这种关押环境,已经导致他的骨骼都有问题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非常希望他能够停止绝食,希望有第三方能够介入进来。”

2013年8月8日被抓捕的郭飞雄,案件涉及声援《南方周末》和“八城快闪”,呼吁新闻自由,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和要求中国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15年11月27日,郭飞雄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from 博谈网 https://botanwang.com/articles/201606/%E9%83%AD%E9%A3%9E%E9%9B%84%E7%8B%B1%E4%B8%AD%E5%86%8D%E5%8F%97%E8%BE%B1%E7%BB%A7%E7%BB%AD%E7%BB%9D%E9%A3%9F%7C%E5%AE%B6%E4%BA%BA%E6%81%90%E5%85%B6%E4%BD%93%E5%8A%9B%E4%B8%8D%E6%94%AF%E5%90%81%E5%A4%96%E7%95%8C%E8%B0%83%E6%9F%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