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離線沙龍:警察定公安?﹣﹣對抗警權之策略
本來警權事大,每一次社會行動後,大家都就「衝與不衝」,行動策略等,或互相抱怨,或互相指責,本來想辦一個離線沙龍,好好分析與整理,卻門庭冷落,大失所料。雖然有阿貓拍下沙龍,但缺乏討論,沙龍也有失原意。
昨天梁國雄從政權和警權的關係本質出法,談中港共融下,執法機關的政治位置轉變,以至在無形之手下,可能造成更大的社會影響。他又就科學館的小衝撞,批評民主黨缺乏基本政治立場,與民建聯雙雙起舞。至於北風,則描繪了國內每下愈況的司法執法制度,而正在討論中的刑訴法,將使公安機構獨大,把中國從制度上推向警察國家。無形之手在香港,反映於李克強訪港,也反映在國內媒體人長平來港工作簽證被拒諸等大小事情上。大家可以如何面對這個危機呢?以下是兩位講者內容(主要是前半段)的筆錄:
梁國雄:
「公安」這個稱謂本來是法國大革命的遺產,本意是要跟警察區分開來,鎮壓反革命,並維護新的共和國。不論公安還是警察、軍隊、法庭,都說自己是中立,但都是服務政權。香港不是革命政權,但要去維持新舊政權下的秩序。香港警察是特區政府的國家機器,去維持國家的運作,這機器可能會「痴線」,如南美軍事獨裁,卡特菲變成強人的背景也是國家機器反常的狀況。
當我們說反對警權,背後也隱含著反對政權。香港不是國家,這裡有四千解放軍代表國家力量,不知未來會否有武警等以警察之名行軍隊之實。當我們說警權從屬政權,香港的警察也自然地從屬中共政權,這不是天荒夜譚。當兩地接觸愈頻,經濟產業進一步一體化,這種從屬關係愈加明顯,李克強訪港清楚地反映這關係。相類似的情況以前也曾發生。九七年七一回歸,出現貝多芬事件,以音樂蓋過示威,同年九月廿一日,世銀與IMF在香港開年會,李鵬親臨剪彩,要表現香港的國際地位不變,當時防務很嚴密,幾百警察圍住「結束一黨專政」的橫額。警權依附中共政權,一直存在,是一場拉鋸戰,社會反彈大,它就收歛一點。
他們的部署與香港示威文化無關,示威者從來沒有為他們帶來任何的威脅,主動一方在警察。反對力量因為一直的領導權在民主黨,但他們愈來愈少挑戰政權,更不會發動群眾運動去挑戰。警權與民間的較勁,在一些自發和野貓式的示威居多,主流反對政治裡絕少有衝突。最近我被指責衝入科學館(替補機制諮詢會),指我是十惡不赦,以致民主黨要與民建聯一起來譴責,張文光一點都不臉紅。當天劉曉波被判刑,支聯會示威者曾衝入中聯辦,推倒警員,那又如何呢?
我們今天談警察變公安,背景是中共的公檢系統,正在嘗試直接指點香港的警察,而特區政府沒有根據自身的利益考量,去制衡當中的關係。以前,會有一些力量去制衡,現在曾蔭權只懂苦笑。這次用了中共一把抓的方法,打壓傳媒,統一發放政府消息,很明顯,特區政府已不能把關。為何曾偉雄可以如此跋扈,因為他的後台不是特區政府,而是來自更高的權力!
兩地的結合凌駕整個社會,會帶來更大的不公。若我們把警權拉闊為警察、廉政公署、入境署、監獄署、海關,若它們的執法受到更高的權力調控,會令到整個國家機器更腐敗,因為他們不用理本地的監督。譬如說,若有一天廉署捉了一個太子黨,你猜曾蔭權會不會管?一定把球拋來拋去。我們可預見,香港會愈來愈腐敗,這不是執法者自己的個人意志的問題,若高層大不公,下層也可以小不公。若上層因為某些關係而選擇不去捉人,下層也會不會因為一些個人關係而放水?這腐敗影響深遠。
香港一直以來有一些內部的防衞機制,而民間也會起來抗爭,現在的問題是,內部防衞越來越弱,這就有很大危機。
但泛民主派對這問題沒有基本的立場,它不認為可以挑戰警權,只在一些細微細眼的手法著眼,如用不用手扣,有沒有故意推撞等。我們對警權缺乏分析,難以有共同的抗爭策略。泛民認為,肢體抗爭不可取,我退一步不去跟它爭論,並同意不用肢體抗爭,但和平的公民抗命有沒有人做?有沒有人會做甘地?去做馬丁路德金?若泛民主派領導教誨我們,肢體抗爭無用,我們又該如何抵抗?如何去做?如何大規模去做?如何令到我們牲犧自己自由會帶來改變?若替補機制失敗,是否會出來無限期絕食?
現在問題扭曲了,當民間自發地以肢體作為抗爭時,政治菁英反而害怕,無所適從,這是很深重的政治危機。
北風:
同意長毛反抗警權更重要。國內警察濫權的問題,猶如一架即將沉没的航空母艦一樣,你再去批評它的水手表現差勁,也無補於事。不過,最近香港發生的事,國內的經驗可以拿來借鏡。
自二月以來,國內發生一些事很值得大家留意。如艾未未無故失蹤八十一日,據報他被捉到一間十幾平方的小房,廿四小時有兩個武警跟著,與他的距離不能超過一米,艾未未洗澡的水也會噴到武警身上來,晚上睡覺雙手不能放在被內,可想而知,他們濫權的程度。還有余杰,由去年十月份到今年二月,他被打的程度與高志晟一樣,執法者用電擊捧電擊他的生殖器官,很殘酷。最新的報導包括胡荻在拘捕期間被打了兩頓,江天勇、野渡、唐荊凌等,他們在拘留期,三、五、十天不讓他們睡覺的事很普遍,所以說,大陸警權濫用問題真的令人很無奈。
其實中國的警察法在九五年通過,條例寫的還可以。條例通過後在零三年曾發生孫志剛事件,他在收容所被打死,後來廢除收容遣送條例,對警權有些制約。我零九年被抄家,警察也要我填寫扣押單,起碼有些規範。零八年北京奧運會,全國實施了從嚴管理,上訪和異見受到監控,到今天二月茉莉花鎮壓,完全就是警察國家了。
最近在做刑事訴訟法的諮詢,到九月底止。條例訂明,對於一些涉嫌違反國家安全的人,警察可以不通知家屬,進行六十日秘密地點的監視居住,六十日後可再次逮捕,再加六十日,無限期的延下去,中國的法律竟可以如此倒退。中共不走法治,但以法律名義去行使非法的行為,把二月份以來的非法行為都合法化。如艾未未的所謂監視居住,本來應在慣常居住地進行,他們的做法是非法的,但刑訴法修訂通過後就會合法。其他人如何反對?
國內濫權的方法包括,利用法律例文、法外執法(如艾未未的經濟犯罪)、有法不依(如虐待囚犯)、選擇性執法(針對社運界的網上言論)、小題大作的騷擾。這些濫權在刑訴法通過後更難被約制。
國內的司法系統由政法委來管,這委員會有一個由共產黨領導的書記,他也是公安局長,意味公安局長一直控制法院與檢察院,刑訴法一旦通過,公安局長更是凌駕檢察機關,法院更是可有可無。
還有一些結構性問題,如拆遷,這本來是國土部門的事,但警察卻站在第一線去清場。本來地方公安不想參與,但他們的工資由地方付,為了飯碗也要做。他們的濫權與政權和維穩很大關係,是結構性問題。這些事在國內連談都不能談,在微博上談幾句就喝茶,再多講就煽動顛覆,最少三年半。
國內的情況也影響香港,舉一個最近的例子。長平是著名的媒體人,他申請香港工作簽證,六個月也批不下來,按香港入境處的指引,是六個星期。最初一兩個月叫我們補充資料,三個月後,他們說有些事件不是你們的問題,也不是我們的問題,那麼這是誰的問題?哪裡來的壓力?很明顯有一隻無形的手在控制香港的事,小如長平先生的一個工作簽證也要管。我們有何方法對抗呢?
梁國雄:
國內國家機器的現代化標記,大概應算在六四後設立的國家安全部,它針對異見者進行鎮壓。八九後,所有政治犯都被監視居住,直到你動搖簽悔改書,九三年後的和平憲章以來都是如此。其實,很多東西都是從國外學回來,交換政治犯,武警隊伍的建立等。
我們還是有抗爭的方法與空間,例如和平公民抗命,如甘地式的抗爭可以做,香港城市很集中,和平抗命全世界都知道,可癱瘓城市。但警權挑釁下,常常會出現誰先出手的問題,若不能推的話,如何有運動?
科學館的事件,令我心有戚戚然,我所做的與八九民運期間所做的,沒有更激。我們要到某個地方表達意見,被阻攔而推撞,這是公民不服權。若用力就不能,只能站著,任何違令變成不合理。本來何謂暴力是指不受制約的激烈力量,若和平示威下的不服權,那是必要的力量,而不是暴力。若沒有不服的人,警權問題根本不彰顯。甘地式的抗爭要有一些令人敬重的人出來做。假若長毛是錯的,我可以消失。但是,現在替補機制諮詢完了,你們可用什麼方法令群眾出來?有沒有有頭有面的人出來抗爭?現在的問題是,他們(民主黨等)踢球不願過半場。
我覺得不寒而慄的是,民主黨在科學館事件的態度。所有革命都有暴力,辛亥革命如是,共產黨推翻國民黨如是。更大的問題是,他們對暴力缺乏最基本的分析。我們哪有武裝組織?暴力網領?武器?怎能說是暴力?若推撞是暴力,這很過份,它是跟著民建聯去起舞。若他們今天譴責我們,也可以譴責八九天安門的學生、七六年的天安門事件。這次事件更甚的是,當盟友否認行使暴力時,為何能借用文匯大公的論調來譴責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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