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4 December 2015

滕彪 - 浦志強案的輕與重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2月23日

備受關注的人權律師浦志強一案,以判三緩三暫時落幕。這個結果讓很多人鬆了一口 氣:獲得自由,與家人團聚,不必在牢裏受煎熬,和原來被控四項罪名、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相比,輕了很多。即使後來減為兩項罪名,也有可能兩罪並罰判處長期徒 刑。和伊力哈木的無期徒刑、劉曉波的11年、劉賢斌的10年、郭飛雄的6年相比,緩刑畢竟讓外界覺得好接受一些。

但同樣這個結果,也實在 太重了。浦志強已經被關押了19個月,原有的疾病加上糟糕的監禁條件,使他健康狀況大大下降,還要接受三年緩刑期間的種種限制,當局可以隨時再以違反緩刑 規定為由將他收監。有罪判決使他失去了繼續從事律師執業的機會,這對一個具有豐富經驗、思辨和口才出眾的律師來說,是一個慘重的代價。

關 鍵問題不在表面上刑期的輕重。一個公民,僅僅因為幾條微博就被關押,並安上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等可怕又可笑的罪名,這本身就表明,這個政權把自己放在 了人類自由之敵的位置。浦志強這些犀利的微博文字,不但不構成任何犯罪,也不構成任何民事侵權,完全反映了一個法律人、一個公民對公共事務的責任感和批判 的勇氣。根據這些文字,哪怕關押一天都是對國際人權標準的踐踏;即使僅僅靠考慮中國法律,對浦志強的關押和判刑也完全是非法。

但中共並不覺得「非法」是個多大的事情。浦志強案從頭到尾都是政治因素在操控,跟法官、律師的法律工作基本沒有啥關係。官方媒體顛倒黑白的報道、網絡五毛和水軍的抹黑和侮辱,無非是試圖貶低和醜化這位備受尊敬的民間英雄,降低他的影響。

浦 志強自稱「美麗島律師,資深反革命」,挑戰勞教、雙規,代理政治犯案件,簽署《零八憲章》,公開紀念八九,對官方欽定的模範人物嬉笑怒罵,在新疆和西藏問 題上嚴厲批評政府。他的名字和事迹經常見諸報端,在新媒體上更是粉絲眾多。他的智慧、領導力和道德感召力,都讓身居高位的當政者相形見絀。這恐怕才是他遭 受牢獄之災的根本原因。

抓人之後,同樣是政治博弈。宮廷內鬥,國內的勇敢抗爭,國際的公開譴責,私下的斡旋和談判,也許也不排除體制內的 良知人士的努力。最後就是我們看到的這個結果。在多數情況下,中共把國際人權壓力當作耳邊風,但個別案件仍可見到明顯效果。僅在今年,女權五姊妹案件、高 瑜案和浦志強案,都需要感謝國際正義力量的貢獻。

中共隨意操控司法

浦案和其他每個政治案件一樣,反映了中共操控司法的隨 意性,人可抓可放,罪可增可減,程序可長可短,央視可上可不上,結果可輕可重;不管獄中還是獄外,待遇可好可壞。即使緩刑,也可生出多種花樣:高智晟幾度 被失蹤、遭受慘無人道的酷刑,在緩刑馬上就要結束的時候被收監。此類案件,在幕後操控者那裏,沒有甚麼可以預期的法治規則發揮作用。郭飛雄800多天不給 放風、審判時臨時增加罪名,齊崇淮快刑滿的時候加刑八年,陳光誠出獄後仍遭嚴密軟禁,有全家人都被構陷入獄的哈達,有長期失蹤的秦永敏,還有從外國綁架回 去的王炳章、姜野飛、董廣平,還有被折磨死的李旺陽、力虹、曹順利、丹增德勒仁波切、張六毛等等。

這種隨意性才是真正可怕之處。這極大地惡化了政治犯的處境,並增加了抗爭者的潛在風險。而這也正是專制政權想要的效果。浦案並不是甚麼試金石,它只是披着司法外衣的色厲內荏的新極權政治。它的蠻橫、荒唐和恣肆,我們在接下來的大量政治審判中還會看到。

滕彪
中國維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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