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咚 文
美国国务院东亚和太平洋事务局发言人普莱斯的一项声明,经国际舆论和互联网传播,提醒了中国民众,并引发思考。这份声明矛头直指中国拟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普莱斯说,美国政府对此“严重关注“。能够令美国严重关注的外国事务并不多见。
中国《反恐法》草案三审稿自21日始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预计将于本月27日前获得通过。
圣诞节前一日,中国多地突如其来的反恐措施为中国公众真实地营造了某种恐怖主义气氛,在网络舆论对此表现出不适应和诸多惊讶的同时,无疑对进行中的“反恐法”立法是一个利好”因素。
中国急于通过一份专门的《反恐法》。此前,中国只在有关国家法律或者规定中对此进行了含混的描述和规定。比如2001年刑法修正案及此后的刑法修正案、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决定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中国政府认为,面对日益严峻的恐怖主义挑战,特别是导致数以百计人伤亡的来自新疆“伊斯兰极端主义势力”的恐怖威胁,有必要尽早批准《反恐法》。外
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反驳普莱斯的声明时说,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是参考了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反恐法律后而制定的,希望美国不要搞“双重标准”。他
说,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出于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需要,中国政府将在防恐和人权保障之间取得平衡,保障公民和组织的权益。
自中国政府提出《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后,就备受西方政府和国际舆论的争议,而美国政府“领导”了对中国政府的这场长达一年多的“讨伐”。美国总统奥
巴马就曾多次对媒体宣称,他多次当面直接向中国领导人表达了美方的关注。除了西方政府外,国际人权组织也密切跟踪中国新的反恐立法。它们的关切聚焦于三个
层面的问题:
首先,对中国政府制订《反恐法》的某些政治动机的怀疑,是它们根深蒂固的观点,也是其指责的首要目标。正如普莱斯所批评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将
进一步限制中国人言论、结社、和平集会和宗教等自由。普莱斯甚至认为,中国制订反恐法的政治动机要远甚于对反恐本身的关注。(其原话是,我们深信,这一立
法草案的泛泛且模糊措辞条款,以及今年早些时候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和正在审读中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在应对恐怖主义威胁上弊大于利。)普莱斯这
里所列出的三大法案,后二者是正面以维护政治安全为主要目标的,而在她看来,反恐法也矢志于此。
其次,对中国政府利用《反恐法》,扩大自己原以不受限制的权力,并为其提供法律依据和更便捷工具的担忧,是它们对审议中的《反恐法》的第二个层面的
关切。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中国事务部主任索菲·理查德森就中国的反恐法草案表示,“(中国)可以随意断定某人或某
群体涉嫌恐怖主义,整个过程也没有经过适当的法律程序。我们担心的是,一个像中国政府这样已经权力无限的政权,会靠这个所谓反恐怖法赋予自己更大的权力,
并以打击恐怖的理由更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打压。”
它们关切的第三个层面的问题是,中国政府利用加强对外国企业的审查,以损害网络信息自由,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有业界人士曾指出,中国的反恐法草案
对企业配合执法机关的内容定义模糊、外延甚广,让外界担忧,拒绝合作可能遭受严厉惩罚甚至面临监禁。“德国之声”就此评论说,中国的反恐法草案内容广泛,
包括要求科技企业配合安全部门,在产品中安装“后门”。
尽管美国和西方的关切无法阻挡中国的立法决心和结果,但可以想见的是,还是会产生某些影响,至少它们会令中国政府了解西方的关切所在,调整自己的某
些表述,或者在具体执行中保持某些弹性,以避免过度刺激西方的敏感神经。比如在本年度两会期间曾盛传将出台《反恐法》,但在奥巴马亲自表达意见后,该法直
到如今才进入最后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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