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紀六十年代,香港警察貪污腐敗,並且直接與黑幫、毒梟勾結,當時的香港人有句話是「好仔唔當差」,香港人對警察的印象可想而知。至一九六七年,香港左派工會發起連串罷工示威,到後來的暗殺、放置炸彈等暴力行動,後名為「六七暴動」,其間多名警員殉職。由於香港警察在處理暴動的英勇表現,於一九六九年獲英女皇賜予皇家香港警察封號。時移世易,一九九七年香港主權移交,皇家香港警察的封號,也隨港英殖民地一同結束;第一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更頒發大紫荊勳章予在「六七暴動」中負責策劃暴動的頭號人物楊光。
主權移交十五年,香港警察對香港人遊行集會的示威者,進行拘捕及檢控的紀錄,逐年增多。除了○五年,由於WTO的騷亂,有千多名外國示威者被拘捕。歷年的數字顯示,拘捕示威者的人數由○六至一○年平均每年約四十人,到一一年升至四百四十四人;檢控示威者人數則由○六年至一○年平均每年約二十宗,到五十四宗,單以《公安條例》的檢控,亦從○三年到一○年平均每年約一宗,到一一年竟達四十五宗。而一一年警方更多次使用擾亂公眾秩序及非法集結罪名,拘捕及檢控示威者。(資料來源︰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
在一一年九月替補機制諮詢論壇,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黃洋達、容偉堂、以及嶺大學生鄧建華與中大學生陳倩瑩五人,因刑毀及擾亂公眾地方等罪名,於去年三月被判監。而梁國雄舉報了論壇進行當日,在場有人襲擊他(根據傳媒報道,分別是平田邨平信樓互委會前主席陳周軒及廣田邨廣雅樓互委會成員盧鋼霖),到本月十八日,梁國雄終得警方回覆,表示不對任何人士提出起訴。對於警方的回覆,筆者當然的反應就是認為警方選擇性執法,對示威人士就嚴厲執法,卻偏袒親建制人士。
為何筆者會有這印象?去年年尾,在葵芳劇院舉辦的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諮詢論壇場外,目擊「愛護香港力量」的反示威者向其他示威者作出暴力挑釁行為的場面,亦即時向在場的警員溝通,卻只得到回應說他們(愛港力)也有言論自由,而筆者就指出當時他們(愛港力)是在使用暴力(當時有超過三人以大聲公包圍「轟炸」一名示威者),若果你們(警方)縱容這些情況,未來情況將會越來越壞,你們一定會更加難處理。數月來,筆者不幸言中,愛港力的暴力行為,正在逐步升級。
去年,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希望引入辱警罪,筆者不禁問究竟誰在侮辱香港警察?香港警察在主權移交後,似乎卸下了「皇家」稱號,就淪為中共邪惡政權的維穩工具,不合理不公平地選擇性執法,如此倒行逆施,不就是自己在侮辱警察自己嗎?
齊樂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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