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6 February 2013

中信信托 三峡全通信托项目延期3个月

备受关注的中信信托“中信制造·三峡全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日前有了新进展。中信信托近日披露的该信托计划第9次临时公告显示,因三峡全通公司的违约行为,相关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受益权无法于预定到期日届满时获得足额兑付,公司决定将其到期日延期3个月。
  中信信托表示,三峡全通公司应当于2013年1月14日偿还贷款本息11855万元,于2013年1月16日偿还贷款本息47247万元。截至2013年1月28日,该信托计划信托专户仍未收到该两期应收本息及违约金。
  2011年12月28日,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的“中信制造·三峡全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分4次分别募集完成,信托本金共计人民币133350万元,信托期限为18个月。信托受益权分层分类,其中优先级信托本金99,993万元,期限为各类成立日起12个月,可延长3个月。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三峡全通公司应当于2013年1月14日偿还贷款本息11855万元,于2013年1月16日偿还贷款本息47247万元,然而因三峡全通公司未能如约偿还上述两期贷款本息。根据中信信托最新公告,中信信托分别于2013年1月15日、2013年1月18日向三峡全通公司、担保人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夷陵国资公司”)和梁士臣分别发出《履行应偿债务义务通知书》、《履行担保义务通知书》,要求清偿或代为清偿当期应付贷款本息及违约金。
  截至2013年1月28日,该信托计划信托专户仍未收到该两期应收本息及违约金。
  在信托计划的推介材料中,中信信托曾针对或会出现的违约情况予以增信,相关资料显示:即若信托计划资金使用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金和利息时,按合同约定受托人有权延长3个月,用于处置抵押物;与此同时,优先级受益权在其预定到期日的次日起至终止日止的年预期收益率上浮至(R%+1.2%),其中R%为各优先级受益权份额的原预期收益率。
  不过,中信信托此次未披露违约金金额。
  针对三峡全通公司及担保人的违约行为,中信信托表示将依据贷款文件的约定向三峡全通公司发出《履行应偿债务义务并核实债务通知书》,并向担保人夷陵国资公司、梁士臣发出《履行担保义务并核实债务通知书》,宣布各期贷款立即到期、要求三峡全通公司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违约金,并要求夷陵国资公司、梁士臣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若三峡全通公司、夷陵国资公司、梁士臣未履行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违约金的义务及担保责任,中信信托将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信托实务专家唐琪认为,在中信三峡全通信托事件中,该信托计划最主要的抵押物是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两幅地块。该抵押物并非融资方宜昌三峡全通公司的资产,其产权人为国有企业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如果抵押物被强制执行,将直接造成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财产损失,其中的处置阻力也是需要考量的。
  中信信托还指出,因三峡全通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该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受益权无法于预定到期日届满时获得足额兑付,公司决定存续的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的到期日延期3个月。贷款本息回收后,中信信托将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同顺序向优先级信托受益人分配投资本金及收益。
  截止到2月7日,三峡全通仍有一笔资金需要偿还,加上目前尚未到帐的本息5.91亿元,不包括违约金在内,三峡全通需要代偿金额便超过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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