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牧】
25 日晚上,中大代表會的會議以 23 票贊成,1 票棄權通過了大會指示中大學生會註冊為公司這一大會議程,這項指示必須於 6 月 30 號正式開始。也就是說,只要過了這幾天,中大的全部學生組織,包括屬會,都將向著成為「中大學生會有限公司」前進。這麼重要的事情,全中大的學生居然大多數都不知情,大家究竟是覺得這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還是覺得中大代表會能替大家思考這些問題,所以我們就可以把全部責任都推給中大代表會來處理呢?有鑒於校內投稿似乎難以引起討論,故投稿至立場新聞,希望能引起對是次事件的關注和討論。
要弄清楚問題我們需要有幾件事要梳理清楚的:(一)學校的權力有多大?要註冊公司已經是殺手鐧了嗎?(二)註冊的後果是什麼?有什麼壞處嗎?(三)中大代表會聲稱是「最高民意機構」,認為當校園大家都不關注這件事,覺得可以直接在代表會內通過而選擇不召開全民大會,中大同學真的都不關注這件事嗎?(四)關注的中大學生可以做到什麼?
說實話上述的問題其實也不算得上什麼難以回答的問題,中大學生報的五月號學生會專題已經把這些問題梳理得很清楚了:
「前高層接著說出校方的底牌,『根據大學條例,校方仲有一個殺手鐧,就係重組學生會,另立新朝廷。』
這並不是學校解散學生會的意思,因為職權上中大無法解散學生會,管轄權在學生手上。但大學在管制框架下可以另創新組織,透過退回會費給同學、收回會室等小動作,校方大可只向其承認的學生組織提供協助,並正式將中大學生會列為非法組織。」
(節錄自《上有聖旨,下要接旨——將訪大學前高層》中大學生報五月號〉
換言之,大學在職權上無法解散學生會,他只能另創新組織,並且將學生會列為非法組織。換言之,要求學生會註冊公司只是一個要求歸順的手段,(一)是大學本身能脫離法律風險,(二)是大學不用解散學生會(也就是不用另立新朝廷)便能解決事情,政治代價少許多。這也代表,事實上大學對於解散學生組織的代價,還是有一定程度的忌憚的。因此,他在提出「註冊公司」這一選項時,已經把主動權交到中大學生的手中;中大學生能被收歸自然是學校最想看到的事情,不被收歸的話,那就再看事態發展在作決定。由此可見,主動權是這次博弈中最要緊的東西;誰掌握了主動權,誰便能主導這次博弈的格局。正如中共不會派兵南下一般,中大也大有可能不會真正解散學生會。
下一個問題是,(二)註冊的後果是什麼?有什麼壞處嗎?這個問題在學生報的專題內也有相當好的分析了 :
「2 :若成功註冊為公司,學生會的營運成本將十分高昂,包括聘請核數師撰寫核數報告、法律顧問確保會章與《公司條例》沒有衝突等。再者,若學生會被認為具政治目的而無法獲得慈善機構地位時,有盈餘時會被徵收 15% 利得稅。
3:無論是註冊為公司或社團,若校方不願意提供行政支援,學生會將要自行處理財政事務,並聘請職員管理,而學生會成員亦要監督職員,及成員間互相監督,以減低貪污風險。
4:大學可使用《禁止未經批准使用大學名稱》禁止已獨立註冊的學生會使用大學名稱。
5:若學生會成功開設銀行戶口,在星火、許智峯等被『懷疑洗黑錢』就可被凍結戶口的時代,學生會亦要承受被告『洗黑錢罪』而被凍結戶口的風險。」
(節錄自《註冊,不註冊?——學生會目前的困境》中大學生報五月號)
換言之,學生會註冊成公司後,一所公司所要面對的問題,學生會也需要面對,學生所給的會費或會要供 MPF,甚至發展得再好些的中大學生會,可以讓大家地成為中大股民,開心買股票,實是香港高等教育界學生組織的領頭羊。除非大家想當中大股民,這個選擇實在也不見得是一個好的選擇。
接下來就是學生組織本身的問題了,(三)中大代表會聲稱是「最高民意機構」,認為當校園大家都不關注這件事,覺得可以直接在代表會內通過而選擇不召開全民大會,中大同學真的都不關注這件事嗎?
根據中大代表會的網站,他們是這樣介紹自己的:
「代表會是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的最高立法、監察、民意代表機構,等同現代政治體制中的議會或立法會。
代表會是一個由中大學生組成的議會,由九所成員書院的學生會選派代表組成。本會負責代表逾一萬六千名學生會基本會員的權益,監察幹事會、中大學生報、校園電台、中大學聯代表團、大學校務委員會學生代表及屬下團體等的運作,批准幹事會、中大學生報及校園電台的工作計劃、財政預算、工作報告、財政報告及其它提案,並訂定影響全體基本會員權益的學生會章則(包括屬下團體會章)。
代表會亦負責召開學生會的全民大會和聯席會議,以及主持學生會換屆選舉、教務會民選學生成員選舉及其它全民投票。」
(取自中大代表會的網站)
我們從最後一段可以看到,中大代表會的職責,也包括召開全民大會。不可否認的是,一些日常瑣事,代表會的而且確可以自行表決。但是註冊做公司一事,看來看去也不算是一些「日常瑣事」,作為召開全民大會的理由已經很充分了。另外,同學真的不關注這件事嗎?這裡我必須要提出反送中作為例子了:五月時反送中運動是幾乎毫無起色的,是堅持到了六月,各團體積極呼籲大家關注這件事,才有了後來的一百萬、二百萬人的遊行。現在中大代表會的說法是:大家不關注這件事所以我就可以自行表決了,聽起來是不是和某政府的做法幾乎一模一樣?作為學生代表,中大代表會居然幾乎完全沒有呼籲同學關注這件事便自行表決。(順帶一提,代表會通過的結果是25出席23贊成0反對1棄權,是否和某人民代表大會的結果很像?)的確這個時候參與學生組織是值得欣賞的,但絕對不是能自作主張的免死金牌,學生組織的光環仍未戴夠嗎?中大學生會的五十年歷史,難道就要斷送在這次校方的打壓和代表會的自作主張之下嗎?在這個時候高舉「民意代表」的光環是不足夠的,真正的民意不在「民意代表」裡,而是在學生之中,在真正的民意之中!而這些「民意代表」居然選擇不召開全民大會!中大學生會居然可以沒有學生的意見!
(四)關注的中大學生可以做到什麼?
我相信山城人的判斷,若然各位山城人仍是對於這件無動於衷的話,我們就不得不承認,代表會中的代表所說的是對的,山城人是確確實實對於校務事務沒有任何的關注,只想當個中大小股民。
若要證明中大學生絕非如代表所說的毫不關注這件事,(一)請中大學生們思考中大學生組織的未來如何走,(二)用各種途徑向校方表達意見,(三)反對學生代表會的專橫獨行,立即要求召開全民大會,針對註冊公司一事進行討論。只要大家同心合力,我相信我們總能度過這場自從中大建校以來最大的危機。
緊要關頭,學生組織的光環也該是時候放下了。
作者簡介:關心中大事務的中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