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在中國人大常委宣佈修改當地選舉辦法後兩個多月,三讀通過修改當地選舉辦法,被批意在大幅提高反對聲音進入議會的難度。
立法會在周四(5月27日)以40票贊成,兩票反對,通過這部名為《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訂草案》的議案。
這次修訂其中一個爭議的地方,是大幅加強政府遴選參選人的權力。新議案下,參選人除了需要取得選民提名外,還必須得取得新成立的「資格審查委員會」許可,再取得最少10名主要由親北京人士組成的選舉委員會提名,才能成為候選人。
香港政府解釋,修法是為了實現北京當局要求的「愛國者治港」原則,議會內討論民生事項時也仍然會有反對聲音。中國外交部也說,新選舉辦法更好體現香港居民廣泛、均衡的政治參與。
但民主派人士認為這大大提高了他們參選的[門檻],也令香港的民意要進入議會制度變得更加困難。
有什麼改變?
選舉制度的修訂,是為了在香港的法律反映中國全國人大三月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對當地《基本法》附件一和二的修改。這兩份附件分別對香港的特首和立法會選舉進行規範。
早前媒體已經廣泛報道相關的修改內容,包括把立法會議員議席增加到90人,而負責選舉特首的選舉委員會增加300名成員至1500人,並從原有四個界別增加為五個,除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香港代表外,加入一些中國全國性組織的香港成員。
外界當時留意到不少修改內容都不利民主派人士參選,例如,參選人也不可以像以往一様,透過法院試圖推翻委員會的決定,而且還要得到由親北京人士組成的選舉委員會成員提名。
政府在過去一個月的審議過程中對草案作出了不少修改,例如擴大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的人數。原草案中有針對一些拒絶借出場地作為投票或點票站的政府補助學校或非政府機構罰款,修訂後會加重罰款的金額。
但一些議員提議的修改就不獲接納,例如建制派議員麥美娟要求政府加入條文,規定立法會參選人需要申報是否擁有中國以外國家的居留權或國籍,這個建議不獲採納。
另外,受民主派在區議會選舉大勝影響,外界原本預料民主派可以取得立法會中六個與區議會有關的議席,但修改方案將這些議席全部取消。
選舉委員會方面,區議會界別被完全取消,改為由分區委員會、撲滅罪行委員會等地方組織的部份成員兼任,總共佔156席。這些地方組織的成員本身都是由政府委任,一般選民無法決定它們的成員。
民主派還會參選嗎?
香港立法會自大部份泛民主派議員去年總辭後,非建制派的議員只剩下鄭松泰和被視為中間派的陳沛然,因此外界不斷關注民主派會否參選。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指出,泛民主派人士在新的制度下其實仍然可以參選,因為當中不少人「都是愛國者」。
但目前不少前立法會議員或具知名度的民主派人士,已經先後因為不同的案件被判囚或還押,當中許多人都退出自己所屬的政黨或團體,甚至宣佈退出政壇。
香港其中一個主要的民主派政黨民主黨的領導層透露,他們目前仍然未決定是否參選。
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早前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說,不少黨員都被判囚或還押,包括兩名前主席何俊仁和胡志偉,這令黨內有不少聲音反對參選,而且不少支持者捐款的時候都明言,希望他們不要參加選舉。
而現任主席羅健熙在另一場合就表示,他預料民主黨會在7至9日才會決定是否參選立法會。
from BBC中文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725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