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水平護校,陷港大於不義;低水平親共,則更陷李克強於不義"
港大畢業生評議會聲明 及其反駁
兼容並包 共創未來
作為香港大學的校友,鑑於近日因大學百年校慶典禮出現爭議,我們希望就事件發表一些看法:
一. 對當天香港警方採取過分措施,致令部份港大學生未能及時表達不同的意見。如校方所言,我們認為警方的行動不可接受,若有關學生對警方的行動有所跟進的話,我們支持校方予以協助。
二. 對於邀請李克強副總理作為百週年校慶典禮嘉賓,我們認為是恰當的。港大立足香港,面向祖國,走向世界。加強與內地及各界溝通,提高港大國內國外聲譽和實力,實無可厚非 。同場也邀請了蘇格蘭阿伯丁大學校監、港大校友及前港督衛奕信勛爵作主題發言,充分顯示主辦者彰顯港大國際地位的目的,我們認為是周全的安排。
三. 對於典禮的安排,容或有未盡善之處,我們認為乃經驗所限。我們促請校方認真檢討,也希望評論者必須以事實為本,對事不對人,不應無限上綱,更不應人身攻擊。
香港大學百年來以其獨立的人文精神,兼容并包的風格,為香港、中國以及世界貢獻了不少力量。我們呼籲港大師生、校友及各界秉持港大百年的傳統,以「知識,傳承,服務」為己任,從學習提升中創建更美好的將來。
容樂其:
第一論點,校友稱「對當天香港警方採取過分措施,致令部份港大學生未能及時表達不同的意見」,我認為,警察的暴行超越了同學能否表達意見,而是涉嫌襲擊及非法禁錮,法律學院院長更認為警察非法禁錮「表證成立」。港大校方應協助同學啟動法律程序,控告香港警察,而非如校友所言「對警方的行動有所跟進」。
第二論點,容我直接,這是陷港大和李克強於不義。聲明稱:「對於邀請李克强副總理作為百周年校慶典禮嘉賓,我們認為是恰當的。……加強與內地及各界溝通,提高港大國內國外聲譽和實力,實無可厚非」,始終我反對一黨專政,他們贊成一黨專政,立論基礎不同,在此我選擇退一萬步,無謂多加意見,更無謂糾纏。但是後段「同場也邀請了蘇格蘭阿伯丁大學校監、港大校友及前港督衛奕信勳爵作主題發言,充分顯示主辦者彰顯港大國際地位的目的,我們認為是周全的安排」,就是企圖淡化真相,但正所謂「真的假不了」,令人懷疑該等校友是否真誠護校(和護副總);提出質疑典禮安排的校友,雖然不乏有人徹底根本地反對李克強踏入港大校園,但這論述絕對經不起政治現實的殘酷,而更多人認同的典禮失當,是身為嘉賓的李克強,竟然坐了台上正中的校監寶座。須知道中國大陸政商界都極之重視座位安排,李克強坐錯位置有三個可能:1)李克強大擺官威,自認主人家,主動要「坐正」、2)曾蔭權「過份客氣」,臨場把屬於他自己的校監寶座,「讓」給李克強、3)負責統籌典禮的港大發展及校友事務部排錯座位。如果校友們要保護李克強的政治名譽,好應該排除第一個可能,即是將矛頭指向曾蔭權或港大發展及校友事務部;如果要保護李克強及曾蔭權的名譽,好應該排除第一、二個可能,即是將矛頭指向港大發展及校友事務部;如果要保護李克強、曾蔭權及港大整體的名譽,更好應該將矛頭指向港大發展及校友事務部,要求其負責人挺身而出承擔責任(至少講清楚件事,不是說要有人落台),而非讓事件繼續發酵成為中國領導人、特區行政長官及香港大學的公關危機。
第三論點,稱「對於典禮的安排,容或有未盡善之處,我們認為乃經驗所限。我們促請校方認真檢討,也希望評論者必須以事實為本,對事不對人,不應無限上綱,更不應人身攻擊。」這是陷辦過請願行動和先後公開撰文的校友們於不義,亦陷港大於不義。一篇短短聲明,煞有介事「叮囑」各界不應無限上綱,更不應人身攻擊,一班在政商界打滾多年的成功校友會不知道文字的效果嗎?至於所謂「經驗所限」,是權充弱勢(這點我同時亦不同意校長的聲明,後話),港大百年來接待過孫文、英女皇、李光耀,這是哪門子的經驗所限?若論「不讓外賓看見示威群眾」的經驗,則前校長黃麗松在1975年向學生所謂「曉以大義」,「制止」了學生會向英女皇示威,就是「手段高明」。校友若然只是「對事」,就好應該要求校方交代以甚麼準則批核座位安排及封路地圖,若原來無準則,則應該要求校方制定準則,而今次負責批核的人,應該承擔責任(講多次,至少講清楚件事,不是說要有人落台),而不是到今日仍然只讓徐立之校長面對公眾質疑,真正犯錯的人就躲在後面。
諸位校友,低水平護校,陷港大於不義;低水平親共,則更陷李克強於不義。互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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