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說,香港法治穩如磐石,沒錯,一切已在股掌之間,對付異己用指定法官,陳年法律武器法匠們欣然接手,量刑準則由律政司催谷加碼,暴動案共同犯罪原則可以無限擴大,就算終審法院不聽命還有人大釋法終極絕殺。法官馴服比預期順利,現在開始連資深大律師資格也伸手干預,法治簡直穩如泰山。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謂:法庭獨立行使司法權,不受干預。這是事實陳述嗎?不幸地,這句話更似是一位法官的願望、或奢想。這句話也令人想起幾年前一位傳媒學者觀察到的「怪現象」,記者常談到業內的「自我審查」,但從來沒有新聞從業員會承認「自我審查」。因為人有自尊,當我們尚懷抱專業理念時,縱使屠刀已在頸邊,縱使早已手震腳軟,縱使已經跌破底線,我們仍會說服自己:我有專業操守、我不受干預、我獨立行使乜乜權、我沒有自欺欺人。
有權勢者要干預你,毋須要有個司法警察戴著臂章指導審案,正如審查傳媒從來不需要找一個戴著審查員臂章的人閹割文字,廣播處長李百全也懂得用「不偏不倚」與「編輯自主」的辭彚來叫人聽命。只要有錢、有權、掌控了行政立法機關,掌權者運用管控權力調配人事,指定聽命的人佔據高位,透過原來的組織架構,重新編撰規矩、創意詮釋慣例,自能插手運作,摧毀獨立自主,不需要橫刀「干預」。
在香港,新聞界淪陷較早,自我閹割時如何自欺欺人,一步一步妥協而不自知,甚至不知不覺間,成為自己討厭的人,這些心路歷程,值得各界學習。
有些記者會認為筆在我手,一如法官寫判詞也筆在我手,始終有「自主」,但明知外力窺伺,有記者「自我調節」。例如採訪中有些內容,你明知上頭不喜歡,或把你的大作反轉修改,弄得一塌胡塗、慘不卒睹,不如自己動手,修飾敏感字詞,減低刺激玻璃心的可能,也避免最後逼得領導出手,把自己的大作搞得翻天覆地,九唔搭八。
識時務者,更會深明老大哥在高處凝望,某些做法必然引起軒然大波,就不是一篇報道一篇判詞的事,而會招惹倒海翻波累全家,於是大條道理自我閹割,理由是留得青山在,要忍辱負重。例如終審法院之上有人大隨時釋法,泰山壓頂之勢,你說終審法院自主獨立都屬空談。
又有身處夾縫者,索性「自我設限」,例如記者明知政治新聞屬「高危」,常引發同高層的矛盾、身心疲累;記者不想違背自己的原則,但又想規避衝突,於是刻意迴避敏感議題,轉為做勞工、交通等新聞,感覺同樣有意義,不會「不專業」。同樣的「自我設限」傾向在法官判決中出現就有更大問題,現時法官判案,跟從越來越高的量刑起點、全盤接納未審先囚的國安法保釋規定、只見法律條文而少顧法治要素的人權自由保障,皆因這些皆屬高危字眼,自我設限避麻煩。
而所謂專業、所謂法治,意義往往很抽象,詮釋往往很任意,專業的底線可高可低,人們選擇了自我調節、自我設限之後,底線無限後退,他們同時覺得自己「符合專業」。對選擇性執法視而不見,對人權自由漠視不理,法匠仍然可以說「我依法」。
無論是法官、律師、會計師、教師、醫護、社工、公務員、區議員,以至每一位珍重自由自主的公民,無人倖免,終將面對一個難題:當紅線已變成紅海,波濤洶湧、掙扎求存之際,如何不助紂為虐?在夾縫中思索空間時,如何不被高牆同化?這是我們一生的功課。
耳聞目睹,可能太多專業精英,太平盛世過得太久,專業環境太過單純,未能明察潛藏的操控之爪;當變故來臨時,防禦能力低,心理質素差,所謂抗衡,未曾開始已結束。還在不遠之前,我們談香港珍重的核心價值,不外乎司法獨立、新聞自由、專業自主。如今價值被蠶食、遭搗碎,變卦來得快。對各種或明或暗的干預操控之法,要洞若觀火;對身處抉擇交叉點的內心掙扎,要互相理解扶持,這是抗衡的第一基本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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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蘋果日報論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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