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2 March 2025

呼吁警方对示威者克制 社工无罪惹港府不服 五年后遭裁定暴动罪成

一名在示威现场呼喊警方克制的社会工作者,五年前初审时被裁定「暴动罪」表证不成立,经港府上诉并裁定发还重审后,法庭接纳警方的证辞,认为被告案发时是以社工身份为示威者撑腰,裁定她罪名成立。被定罪的陈虹秀对结果早有心理预备,强调不后悔。到场旁听的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会长张志伟对裁决失望,认为她只是做了社工应做的事;而国际特赦组织则批评香港律政司的检控决定和法官的定罪都是不合理,强调每个人都有权监察和监督集会。 

陈虹秀的个案是触发港府收紧社工注册局组成和权力的个案之一,社工牌照刚期满的她,现正向注册局申请续牌,但社工代表比例大降的主册局,其主席许宗盛已表明,该局选择不多,相信留在注册名单有困难。根据去年中修订的《社工注册条例》,当局新增停牌机制,一旦社工被裁定干犯令社工专业声誉受损及可判监罪行,可被注销注册最长五年;若与国安罪行相关,更可永久停牌。

根据案情,当时为「阵地社工」成员的陈虹秀,在2019年8月31日的湾仔示威冲突中被控暴动罪,翌年被裁判官裁定表面证据不成立,律政司不服,2023年上诉庭处理时认为,原审法官沉小民没有处理陈是否藉身处现场从而鼓励暴动者及一同犯案,过早裁定陈表证不成立;同案另外三名脱罪被告,虽缺乏证据指控他们作出实质行为,但控方仍可证明他们利便暴动者,上诉庭撤销无罪裁决,下令陈与同案三人的案件发还重审。同案三人认罪,而陈则坚持不认罪。

辩方曾力指陈虹秀是希望凭一己之力缓和现场气氛,但重审的暂委法官锺明新显然不接纳辩方说词,他在昨(11日)午颁下的判辞中指,当晚暴动期间,陈虹秀身穿印有「我的系社工守护公义」的黑衫在场用扩音器叫喊,显然是要引起现场人士注意,她表面上劝喻警方保持冷静,实际上是帮示威者撑腰打气。

陈虹秀在场曾高叫警方「保持克制」丶「唔好开枪」,以及不应「大追捕大追杀」等。锺官认为,陈不断叫喊是「直指或暗示」警方行动过快或过分使用武力,但事实上,警方的推进方式和速度并非大追捕或大追杀,而陈的「失实指控」明显会令现场集结人士对警方的敌意恶化,加剧事态的严重性,亦拖延了警方的行动,更没有呼吁示威者停止暴力及离开,可见她与示威者是「同一阵线且共同行事」,壮大示威者对抗警方的决心及信心,于是裁定陈虹秀有意图参与暴动,须即时还柙监狱,等候下月9日判刑。

陈虹秀反吁大家不要难过

同案三名年龄介乎22至26岁的被告赖佩岐丶锺嘉能及龚梓舜早前承认暴动罪,还柙等候陈的案件审结后一同判刑。

陈虹秀获悉罪名成立后,笑着向旁听席高呼没事,请大家放心,并吁众人要照顾好自己。旁听人士亦要她照顾好自己作回应,陈的朋友则陪在年迈的陈母身旁,低声安慰。

陈虹秀虽认为自己无罪,但对罪名成立则早有预期,不少社运和社福界人士在开庭前亦有到场为她打气及表达支持。她在听取结果前在法庭外向记者表示,作为社工,她只都是做了社工秃觉该做的事。她明言,「无论结果如何,我也无悔」,期望可以尽早和大家再见。对于案件前后持续超过五年,陈虹秀直言:「太多案件的例子令我有些少心理淮备。虽然大家也说待会儿吃饭,希望有奇迹。」她今(12日)早亦在其脸书让人发出一旦罪成的帖子,呼吁「大家唔好太难过,呢个系我早已有既其中一个会出现嘅情况」。

国际特赦组织就陈虹秀被裁定罪成在脸书上发帖,指陈事发时只是在示威现场监察及呼吁警方克制,「尽管政府无法提供哪怕一丝一毫的证据来证明她使用或煽动暴力,但当局仍顽固地上诉及要求重审」,并被裁定罪成,面对最高十年的刑期。

国际特赦认为,律政司的检控决定及法官的定罪都是不合理的。因为根据国际人权标淮,政府有义务促进对集会的监察。每个人都有权观察和监督集会,并且必须能够在不受干扰下进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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