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1 January 2022

李怡:牢記至今的一段話

李怡 / Matters



 《中英聯合聲明》在1984年9月26日發布,習慣於法治的許多香港人,大都認為這就是1997年後會依足實行的「小憲法」。中共也這麼說。條文中特別受注意的,是在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說明中所確立的政制:「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律,對立法機關負責」。從常識去理解,這就意味行政機關間接向香港廣大市民負責,市民藉選出的立法會議員監督政府施政。

另一令香港人感到安心的條文是表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將繼續有效。」

這兩條一是制度的保證,二是國際人權公約的保證。相信「法定統治」的香港人因此對九七後較有信心。也有人提出中共過去有過不知多少對人民的承諾最後都自我背棄,但也有人說中共對國際承諾的遵守記錄尚好,但這次是中共對內政策的國際承諾,尚待考驗。

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中共實際主管整個談判和「回歸」事務的魯平,來港統戰,也邀約了我們這些批共文化人晚飯。他不像許家屯般平易近人,有點官架子,他說,聯合聲明附件一提出的中國對香港的方針政策,所有條文都是中方提出來的。我隨即問:「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負責」這一條也是中方提出來的嗎?他遲疑片刻說,當然也不是那麼具體啦!這樣說就是迴避問題了。我想他當時以為我知道談判的內幕,實際上我什麼都不知道,只是看這種民主制度的設計,從絕對權力的本質就覺得不可能是中共提出來的而已。

從近年英國解密文件中看到,原來英國當時堅持行政長官要由選舉產生,中共拒不接受,談判陷入僵局,最後妥協為英方接受「行政長官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交換條件是中方接受行政機關對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負責。而兩個公約又指明選舉必須是「普及而平等」,以為這就可以在制度上對九七後香港的人權作保障。

從中英談判開始,到聯合聲明簽署,在主權換治權被中共斷然拒絕之後,中英雙方就在民主保障與行政主導一切的問題上爭拗,而焦點就在上面提到的那句話。其後,中國成立了基本法起草委員會。1985年第一次在北京開會,委員查良鏞(金庸)會後在他辦的《明報》寫了名為「參草漫談」的連載文章,大意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礎,是法治和自由,「民主」他很喜歡,但會帶來很多紛爭,香港一直有自由和法治而無民主,也搞得這麼好,所以九七後,保持自由和法治就好,民主實在不需要。

我相信這是他在北京體會到的中共意向。我那時在《信報》寫「星期一評論」,即以「參參草談」來回應,表示我不像他那樣喜歡「民主」,但自由和法治要靠民主制度保障,香港自由法治的保障來自它現在的宗主國——行民主制度的英國,若宗主國換了專權政治和人治的中國,再美麗的自由法治的承諾都沒有保證。金庸沒有回應,卻突然邀我為《明報》寫專欄。我婉拒了。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我去新加坡旅行。有一晚同幾位在新加坡大學任教的學者吃飯,其中有兩位台灣來的學者,他們表示,如果香港人站在民族主義立場,就不該反對中國收回香港,洗雪國恥。來自香港的哲學所學者翟志成回應說:「如果過去三十多年中國搞得比香港好,人民自由、安居樂業勝過香港,香港不會有人反對中國收回。如果香港老百姓今天對中國收回很難接受,那麼香港老百姓不應該有民族主義的罪咎,相反中國領導人應該有民族主義罪咎。如果我們自己不願意接受共產政權的直接間接的統治,卻用一些堂皇的理由去指責他人對共產政權的抗拒,那就是『以理殺人』,你有權『以理自殺』,但無權『以理殺人』。」

這段話不僅使在座的空泛民族主義的學者無言以對,而且也使我一直牢記到今日。我後來在多篇評論文章中借用他的邏輯,比如:如果過去二十年中國切實按照《基本法》去做,確實如《基本法》22條所言不干預香港內部事務,那麼香港不會有什麼人起而抗爭;如果香港人的抗爭越來越洶湧,那不是香港人的罪咎,而是中國掌權者的罪咎;如果你自己把子女送到外國、把財產移往外國,卻叫香港人愛國,去大灣區謀生,要他們的子女接受國民教育,這就是「以理殺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兩千多年前的古訓,人人會講,但為權為錢為色,現代許多人早把這古訓拋到九霄雲外了。於是,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不少權貴紛紛做了變色龍,每天用堂皇大道理殺人。日前提及曾經為英國做說客的某大員即此中表表者。


1981年金庸獲鄧小平接見後,政治立場即大改變。
(原文發佈於 2022 年 1 月 21 日)

《失敗者回憶錄》連載目錄(持續更新)
  1. 題記
  2. 闖關
  3. 圈內圈外
  4. 殺氣騰騰
  5. 煎熬
  6. 傷痛
  7. 動盪時代
  8. 抉擇
  9. 那個時代
  10. 扭曲的歷史
  11. 先知
  12. 自由派最後一擊
  13. 我的家世
  14. 淪陷區生活
  15. 汪政權下的樂土
  16. 淪陷區藝文
  17. 父親與淪陷區話劇
  18. 李伯伯的悲劇
  19. 逃難
  20. 愚者師經驗,智者師歷史
  21. 戰後,從上海到北平
  22. 古國風情
  23. 燕子來時
  24. 在左翼思潮下
  25. 1948樹倒猢猻散
  26. 豬公狗公烏龜公
  27. 《蘋果》的成功與失敗
  28. 怎能向一種精神道別?
  29. 自由時代的終章
  30. 清早走進城,看見狗咬人
  31. 確立左傾價值觀
  32. 「多災的信仰」
  33. 最可愛的人即最可笑的人
  34. 中學的青蔥歲月
  35. 被理想拋棄的日子
  36. 談談我的父親
  37. 父親一生的輾轉掙扎
  38. 父親的挫傷
  39. 近親繁殖的政治傳承
  40. 畢生受用的禮物
  41. 文化搖籃時期
  42. 情書——最早的寫作
  43. 那些年我讀的書
  44. 復活
  45. 不可缺的篇章
  46. 不可缺的篇章 之二
  47. 不可缺的篇章 之三
  48. 不可缺的篇章 之四
  49. 不可缺的篇章 最終篇
  50. 沒有最悲慘,只有更悲慘
  51. 歸處何方
  52. 劉賓雁的啟示
  53. 徐鑄成的半篇文章
  54. 五六十年代的香港人
  55. 通俗文化的記憶
  56. 左派的「社會化」時期
  57. 伴侶的時代
  58. 那些年的太平日子
  59. 香港歷史的轉捩點
  60. 福兮禍所伏
  61. 香港輝煌時代的開始
  62. 我們是甚麼人?我們往何處去?
  63. 二重生活的悲哀
  64. 《七十年代》創刊背景
  65. 脫穎而出
  66. 覺醒,誤知,連結
  67. 非常有用的白痴
  68. 有用則取,無用則棄(非常有用的白痴之二)
  69. 中調部與潘靜安
  70. 非蠢人合做蠢事
  71. 接近絕對權力的亢奮
  72. 無聊的極左干預
  73. 從釣運到統運
  74. 那年代的台灣朋友
  75. 統一是否一定好?
  76. 台灣問題的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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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中共體制內的台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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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批判極左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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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太歲頭上動土
  87. 愛荷華的「中國週末」
  88. 1979年與中共關係觸礁
  89. 那幾年,文藝的沉思
  90. 愛荷華的平和交鋒
  91. 從認同到重新認識中國
  92. 九七覺醒
  93. 美麗島大審對我的啟示
  94. 從事媒體一生的座右銘
  95. 念茲在茲要記下的輝煌
  96. 香港前途問題帶來的恐慌
  97. 從來沒有「民主回歸」
  98. 和許家屯的一次交鋒
  99. 牢記至今的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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