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5 April 2021

阮穎嫻:消費券限制多多淪劣幣

2021年3月2日星期二

財政司長陳茂波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提出發放消費券,向每名合資格的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分5個月每月1000元,發放5000元的電子消費券,目的是鼓勵及帶動本地消費,預計措施可惠及720萬人。

消費券的替代效應

派消費券和派錢一樣,當然可以增加消費。但問題是增加得多還是少,值唔值?經濟學中有所謂「消費平整(consumption smoothing)」的概念。簡單來說,就是如果從天上掉下一張1000蚊紙,你不會立即花光,而是將這筆突然增加的財富,大部分儲起來,日後慢慢花。同理,政府派5000元,大部分財富會被儲起來。儲多少因人而異,朝不保夕的升斗市民會花多點,有錢的人會儲多點。

有讀者可能認為,消費券的最大優點,是它有時間限制,逾時作廢,所以不能儲起來,市民會在限期內用盡消費券購物,不用白不用。相反,現金可以儲起來不用。但這想法並不全面,忽略了「替代」考慮。

譬如,消費者計劃在某月消費3000元。得到1000元的消費券後,那人只會用2000元現金,加上1000元的消費券購物,即是把1000元的現金消費替代成消費券,沒有增加消費。另外,有說消費券將會限制不能用於海外購物,這些限制的作用也不大。只要把本地消費用消費券交易,把省下來的錢用於海外購物,同樣不會改變計劃消費。

消費券促進的額外消費有限

因應疫情,最近澳門、台灣、新加坡等地有派消費券。在此之前,日本在1999年派過消費券,台灣在2009年金融海嘯後也有派過,有經濟學者詳細分析這兩次派消費券的效果。

研究發現,日本1999年派消費券,並沒有增加非耐用品和服務的消費,但日本人買多了半耐用品(如衫褲鞋襪等),派100元的消費券會增加消費約10至20元,而且對推動窮人消費的作用比較大。

而台灣2009年派消費券比較有趣,不少商戶因應政府派消費券,推出額外優惠,來吸引顧客幫襯,因此有人願意用高於市值來買消費券,以享受這些優惠。但總括而言,大部分民眾使用消費券購物,買的是早已計劃了的商品,即使沒有消費券,他們還是會買相同的商品。政府派100元消費券,平均增加消費24元,但有部分是因為商戶的優惠,把這些優惠撇除後,增加的消費只有16元。

政府對消費券成效估計樂觀

根據上述結果,可大約估算今次香港派消費券的效果。這次派消費券惠及約720萬人,每人5000元,總共派360億元。假設每人增加消費額為消費券總額的16%,那麼派消費券直接使消費增加約60億元。當然,商店店東賺錢多了,也會增加消費,餘此類推。假設這些間接消費刺激加起來也是60億元,估計消費券的成效約120億元,約為GDP的0.4%。

陳茂波表示,派消費券對經濟的提振作用有0.7%,即約190億元,比以上估計稍為樂觀。

另外,假設政府把這筆錢(360億元)直接花掉,根據學術文獻,政府使1元GDP,大約增加0.5至1元的乘數效應,對經濟的提振作用有180億至360億元,會比派錢或派消費券多,主要原因是派錢或消費券給市民,市民會把一大部分儲起(如派限時消費券,市民會用掉消費券,儲起現金)。但政府不知市民的偏好,未必能把錢用得其所,還錢於民,雖然GDP提振較少,但市民會較開心。

消費券是「劣幣」

消費券的用途相當於貨幣,但它比貨幣有更多限制。政府想利用這些限制(如有限期、不能買某些商品和服務等)來提振經濟,但上面已說明為何這是徒勞無功的。因此派消費券相比派錢,並沒有優點,只有缺點。

用一句英文諺語,派消費券其實是「reinvent the wheel」(重新發明車輪)。好好的錢不用,偏要創造一種新的貨幣,而且諸多限制,其中要處理的法律和行政問題多不勝數。

例如:是否能拒收消費券?商戶怎樣兌現?老人家不會用或沒有智能手機怎麼辦?很多商戶未必有電子支付裝置,因為這些公司本身要抽成,這個做法首先對電子支付公司有利,然後安裝電子支付機的商戶通常是比較大型及連鎖的。以電子支付發消費券,就是將本來對小店的消費力撥向這些大商舖。而且,本身某些店舖可能價格較低,但由於不能用電子消費券,所以市民就會向願意收取電子消費券的商舖,購買同一樣貨品,但價錢較高,這樣也不見得很有效率。

解決這些問題,訂立法律框架,然後聯繫電子支付供應商、招標等,費時失事,不僅增加行政費,也令消費券到市民手上之日遙遙無期。

消費券是「劣幣」,現金是「良幣」,劣幣驅逐良幣,所以大家會盡量把劣幣花掉,把良幣儲起,這是顯然的道理。

分期付款好管閒事

最後講講政府計劃分5個月每月1000元發放消費券,這也是下策。其用意何在,我真想不出來。上面提到日本和台灣的消費券都是一次過發放,然後給半年至約9個月時間使用。設定一個月限期,嘗試限制市民要盡快用掉消費券,除了令消費券限制更大,沒有其他作用,因為市民懂得替代原則。

觀乎市民觀感,這招分期付款令市民有點不滿。這也可以看到本屆政府思維,喜歡控制市民一舉一動,限時限刻。我與朋友說笑,如果推而廣之,不妨考慮每日早上7時派30蚊消費券,4小時後作廢,一定要到指定食肆買早餐,但不適用於煙肉腸仔即食麵,以保障市民健康,豈不是更體現政府的關懷備至?

參考資料:

.Chang-Tai Hsieh, Satoshi Shimizutani and Masahiro Hori (2010) "Did Japan's shopping coupon program increase spending?"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94: 523-529.

.Kamhon Kan, Shin-Kun Peng and Ping Wang (2017) "Understanding Consumption Behavior: Evidence from Consumers' Reaction to Shopping Vouchers" American Economic Journal: Economic Policy. 9(1): 137-153.

作者是港大經管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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