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 Wah CHUNG
鍾劍華 Aug 26,2025
鍾 Sir 日記( 2025年8月26日)
日前,Facebook的網上平台《消失的檔案》連續發了兩個貼文,講到前商業電台播音員林彬先生當年遇害的事件。1967年8月24日,林彬於上班路上遇到恐怖襲擊,被左派暴徒向其坐駕淋電油及放火,令他全身嚴重燒傷,翌日死亡。與他同被燒死的,還有他的宗弟林光海。
這是一單在1967年左派暴動時最矚目,也最令人難以忘記的暴力襲擊及謀殺事件。
在林彬兄弟被殺害前幾天的8月20日,在北角清華街,有兩名分別只有八歲及兩歲的年幼姊弟,在家門前觸碰到暴徒放置的炸彈而被炸死。
這兩件至今仍然都是無頭公案。話雖如此,犯案者是什麼人,其實大家都心裏有數。北角小姊弟看來不是被針對的對象,但在鬧市放置炸彈,顯然是要以製造嚴重傷害為目標的,問題只是誰人會成為沒有被特別針對,但卻成為無拘別襲擊的受害者而已。
與北角小姊弟被炸死不同,林彬之被殺害,顯然是早有預謀的。當時左派的喉舌報章一直都有說法,要嚴厲懲戒林彬先生,因為他在電台節目中不斷斥責那些在香港搞暴動的左派暴徒,又譴責那些左仔擾亂社會秩序。在當時的氣氛下,那些左仔獲得中共的支持,在文革期間被鼓動起來的盲目情緒也確是殺氣騰騰,他們決定不放過林彬,應該也不算是個意外吧!
六七暴動發生的時候,我只是七歲,當然不能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及來龍去脈。我只知道當時的氣氛確實有點奇怪。當時我在九龍塘一間學校就讀一年班至二年班之間。因為家住彩虹邨,要每天坐校車返學放學。校車要接送居住在九龍東區的一些同學校友,所以路線比較迂迴,每天就像遊車河,由九龍塘返到屋企,經常都要超過一個小時。
我很記得有一、兩次,校車大概在新蒲崗附近遇上騒亂事件而不能前進。我們在校車上還見到警察與左派暴徒的衝突與追逐。我當時雖然只是一個小孩子,但在校巴車廂之內也沒有特別的恐慌,只覺得眼前見到的事很特別。
林彬之死,對我來說是印象深刻的。當時一般家庭不會有電視機,主要的資訊渠道是報紙及電台廣播。我只記得我年紀很少便開始讀報紙,讀了什麼我自己也記不起了。我特別喜歡聽收音機,每日都會準時扭開收音機,聽林彬有份參與的一些廣播節目,具體內容也不記得了,可能聽了也未必能理解。總之就是很喜歡到他的聲音,喜歡的原因我自己也不知道,喜歡就是喜歡,他的聲音,我到現在仍然有印象。
原本每天都聽着的聲音,從那一天起突然再不能聽到了,然後我知道他死了,是被燒死的。我當時談不上感到很難過,但總覺得有點不對頭,顯然也有點失落。一把每天都聽到的聲音,突然間聽不到了。我再一次知道,也是比較實在地知道,死亡原來就是這個意思。
在我童年的記憶裏,那一次對死亡的認知,比對上一次更實在。小時候跟我們同住的爺爺,是在我三歲那一年死亡的。爺爺很疼我,他總有一樽酸蕎頭放在枱頭,經常拿來逗我,我也喜歡,我到今天仍然很喜歡吃酸蕎頭。他在彩虹邨家中出事那一天的情況,我還有點印象。他是坐在他慣常坐着的大藤椅上身體變得僵硬起來的,後來我知道這叫做中風。當幾名穿着白色制服的男人提着擔架床上到去紫微樓六樓的時候,他們索性把爺爺連同藤椅一同抬起搬走。我下一次見到爺爺,是在殯儀館。那是我第一次接觸死亡,但是我不知道實在的意思,我記得我還意圖去推醒他。可能因為我還未能掌握死亡意味着什麼,我當時應該談不上傷心,只是茫茫然不知何解。
到四年後,一個與我非親非故,無瓜葛的林彬先生的死亡,提升了我對死亡的感性認知。原來死亡就是原本能發聲的,突然間不能再發聲了;死亡就是一個喜歡聽見的聲音突然間不能再聽到了。
我之前每天定時定候會扭開收音機,就是要聽他的聲音,突然再聽不到,也知道原來他是被人殺死的。到我長大之後再回想,可能這就是我對有些人用盡各種手段讓人不能發聲感到極之不齒的原因。
據說,當時的左派喉舌媒體《新晚報》於案發後幾小時就發行晚報,也清楚承認向林彬淋電油及放火燒車的事件,是一個叫「鋤奸突擊隊」執行的「鋤奸」行動。另一份喉舌報章《大公報》在幾日後的文章還繼續叫好,形容林彬是「傷孽電台的臨殯」,可說是極度邪惡,視法律如無物,又把隨意殺害批評者說得如此輕率。
到當年九月初,林彬的遺體在沒有事先張揚的情況下被送往墳場下葬,政府還要派出幾百名武裝警員在墳場附近一帶嚴密布防,保護林彬的遺孀及幾名子女。
這是58年前的事了,一直都是一宗無法讓正義得以伸張的無頭公案,但這也是一件人人都知道行兇者是那一些人的事件。
到了現在這個新香港,當年鼓動暴徒放炸彈的人,早就已經獲得了政府頒授大紫荊勳章;當年放火燒車殺人的暴徒仍然逍遙法外。打壓新聞界及言論自由的,不再只是來自工聯會的暴徒,還有已經與暴徒連成一氣的政府。
與暴徒同源的那一路人,很多都變成衣冠楚楚,他們被中共扶殖成為議員,被認定是參與治港的愛國者。他們真的是在擔任治理香港的工作嗎?他們還不是仍然都是在為北京服務,還不仍然都是在參與打壓市民!但他們現在不需要像58年前那些暴徒一樣了。無需隱埋自己的真名實性之外,還在收取由納稅人支付的優厚薪酬。至於當年參與保護香港市民安全的警察,今天已經成為了很多人的安全威脅了。
在今天這個新香港,大量新聞工作者不得不喑聲。當下的權勢集團,要令新聞工作者及評論者失聲,已經不需要出動電油及燃燒彈了,只要引用所謂《國家安全法》及《基本法第23條》已經綽綽有餘。林彬作為一個傳媒工作者、新聞工作者及評論者,如果生活在今天的香港,可能也不一定會遇上 殺身之禍,要令他失聲,再不需要令他肉體上死亡,只要令他社會性死亡就可以了。對付《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先生的手段,不就是如此嗎?有很多位新聞工作者被政府以法律手段迫害,不少人仍然在囚禁中,大家認為這比起58年前,算是進步還是退步?
要打壓敢言的人,也不需要出動事後要着草及避風頭的「鋤奸突擊隊」了,只要出動「警隊」已經很足夠,而且好像還很名正言順!今天的香港警隊,任務就如當年的「鋤奸突擊隊」,用什麼方式都好,他們都是在執行「鋤奸」任務,都是為阿爺服務!暴徒與警察在身份上已經掉換,行為上也趨向一致共融。這也充分說明今天這個香港,可以如何跟58年前那個香港比較。
附:
https://youtu.be/TJrgHH2I8KI
《消失的檔案》中大首映禮精彩片段
from 新世纪 NewCenturyNet https://2newcenturynet.blogspot.com/2025/08/kim-wah-chung-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