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维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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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一直宣传"一座水库造福一方百姓",似乎老百姓是水库大坝工程的得利者。
陈晓舒等在《基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水电能源基地建设经济损益研究——以澜沧江干流为例》论文中以数据说明,移民农户是澜沧江水电工程的最大受害者,效益与成本比是1.0比1.48;而国有电力企业和地方政府是最大的得利者,国有电力企业的效益与成本比是3.93比1.0,流域政府的效益与成本比是3.10比1.0。国有电力企业将水库的淹没赔偿给了地方政府,而不是给土地的主人农民集体,这就有了水电大开发中的官商勾结。
面对巨大利润,资本会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这就是澜沧江水电大开发的原始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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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澜沧江水电大开发,图片来源:陈晓舒等
一、谁是水库大坝工程的得利者?
建设一座水库,带动一方经济,保护一片环境,造福一方百姓,共建一方和谐。
建一座大坝,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安澜。
这些宣传口号在中华大地各地到处可见,似乎老百姓是水库大坝工程的得利者。
那么到底谁是水库大坝工程的真正得利者?谁又是水库大坝工程的受害者?
在中国做水库大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也做成本效益分析,但都只是就工程论工程,结论一定是效益大于成本,而且还一定大于国家发改委(先前是国家计委)制定的年收益率大于10%或者12%的指标。没有一个从水库大坝工程的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来做成本效益分析,这是因为在中国一直是这么宣传的,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中国广大人民的利益,江泽民把这概括为"三个代表"的理论。习近平则说:"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我们党来自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必须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那么,人民真是澜沧江水电大开发的得利者吗?还是受害者?
二、基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水电能源基地建设经济损益研究——以澜沧江干流为例
2017年《生态学报》发表了陈晓舒、赵同谦、李聪和郑华撰写的《基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水电能源基地建设经济损益研究——以澜沧江干流为例》的论文(以下简称陈文)。这是不可多得的由中国学者独立完成的从水电工程不同利益相关者出发做的成本效益分析,虽然论文还有许多改进之处,比如没有将澜沧江下游湄公河流域人民纳入工程利益相关者加以考虑,但是分析方法的运用和分析所得的结论还是很有意义。
陈文研究对象是澜沧江干流上的十九个梯级水电站,从上到下依次为侧格、约龙、卡贡、班达、如美、古水、乌弄龙、里底、托巴、黄登、大华桥、苗尾、功果桥、小湾、漫湾、大潮山、糯扎渡、景洪和橄榄坝。总装机规模2831.6万千瓦,保证出力1039.5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297亿千瓦时。
陈文指出,根据2003年全国水力资源复查结果,澜沧江全流域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平均功率3589.09万千瓦,年电量3144.04亿亿千瓦时。因为陈文只研究了在澜沧江干流上的水电站,并没有包括支流上的水电站,所以文中总装机规模2831.6万千瓦,只占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3589.09万千瓦的79%。加上澜沧江支流上的水电站,澜沧江全流域的水电总装机规模为5000万千瓦,是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3589.09万千瓦的139%。这是不折不扣的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陈文将不同利益相关者分为四个组,分别是:
——开发企业;
——流域政府;
——移民农户;
——全球利益相关者。
其中全球利益相关者是一个虚设的利益相关者,并没有包括澜沧江下游湄公河流域的人民,没有将湄公河流域人民的成本和效益包括在内,所以关于全球利益相关者的成本和效益是不完整的。
在开发企业、流域政府和移民农户三者中,得利最大的是开发企业,其次是流域政府,唯一的LOSER是移民农户。
三、开发企业的成本和效益
开发企业的成本由两部分组成:水电开发建设投资和水电站运行费用,水电开发建设投资换算成每年的投资额,水电站运行费用按平均每年的运行费用计算。
水电开发建设投资按电站建设静态总投资计算,为2211.45亿元人民币。按澜沧江水电工程的使用年限大于150年(!),将一次性投资按照150年进行均摊,开发企业建设投资成本为平均每年14.74亿元。
水电站运行费用按每千瓦时电力的0.065元人民币计算。按平均每年发电量1297亿千瓦时计算,平均每年的水电站运行费为每千瓦时0.065元乘以1297亿千瓦时等于84.31亿元。
两者相加,开发企业的成本为平均每年99.05亿元(14.74亿元加上84,31亿元)。
那么开发企业的效益是多少呢?
澜沧江水电站的上网电价是0.30元(比三峡工程更高的上网电价),按平均每年发电量1297亿千瓦时计算,每年的售电收入是389.1亿元,这是开发企业的效益。
开发企业的效益是每年389.1亿元,开发企业的成本是每年99.05亿元,效益大于成本,效益是成本的3.93倍。
换句话说,一次投资2211.45亿元人民币;每年收入389.1亿元,减去每年运行费用亿元,每年净收入304.79亿元人民币。每年收入389.1亿元是一次投资2211.45亿元的17.6%,远远高于国家发改委要求的12%。每年净收入304.79亿元是一次投资2211.45亿元的13.8%。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资本原始积累"一章第七节的一个注释中有下面一段话,常常被误认为是马克思所说。德文原文如下:
"Kapital, sagt der Quarterly Reviewer, flieht Tumult und Streit und ist ängstlicher Natur. Das ist sehr wahr, aber doch nicht die ganze Wahrheit. Das Kapital hat einen Horror vor Abwesenheit von Profit oder sehr kleinem Profit, wie die Natur vor der Leere. Mit entsprechendem Profit wird Kapital kühn. Zehn Prozent sicher, und man kann es überall anwenden; 20 Prozent, es wird lebhaft; 50 Prozent, positiv waghalsig; für 100 Prozent stampft es alle menschlichen Gesetze unter seinen Fuß; 300 Prozent, und es existiert kein Verbrechen, das es nicht riskiert, selbst auf Gefahr des Galgens. Wenn Tumult und Streit Profit bringen, wird es sie beide encouragieren. Beweis: Schmuggel und Sklavenhandel."
原话是英国评论家邓宁格写的,发表在《工会与罢工》一书。笔者的中文翻译如下:
"《季刊评论员》说,资本会逃避动乱和纷争,本性是胆怯的。这当然是真的,却不是全部的真相。像自然惧怕一无所有一样,资本惧怕的是没有利润或利润过于微薄。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胆大起来。保证有10%的利润,它就会被人到处使用;有20%的利润,就会很有生命力;有50%的利润,就会敢于冒险;有100%的利润,就会不顾一切法律和基本原则;有300%的利润,就会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争斗会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它们。证据:走私和奴隶贸易。"
对于开发企业来说,投资澜沧江干流19级梯级水电站的投资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它们的行为如资本家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追逐利润一样,随着利润的增加,胆子越来越大,甚至不顾一切法律和基本原则。
四、流域政府的成本和效益
陈文将水电工程造成的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视作是流域政府的成本:
——营养物质循环服务功能价值损失;
——涵养水源服务功能价值损失;
——净化水质服务功能价值损失;
——土壤保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
——生物多样性维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
水电工程给流域政府带来的效益是:
——开发企业对流域土地淹没补偿;
——调节小气候服务功能效益;
——调蓄洪水服务功能效益;
——提高农田灌溉率所增加的收益;
——开发企业的环保措施对流域环境改善效益;
——潜在经济效益(旅游/水产养殖)。
根据计算,陈文得到的结论是:流域政府的成本共计平均每年7.34亿元;流域政府的效益为平均每年22.79亿元,效益大于成本,效益与成本的比例为3.10比1.0。流域政府也是得利者,只是所获得的效益不如国有电力公司大。
陈文通过具体的成本、效益分析,揭露了在水库大坝工程建设中一个黑暗、龌龊的一面,国有电力公司将水库造成的土地淹没赔偿金支付给了政府,而没有支付给土地的主人——农民集体。并且陈文把提高农田灌溉率所增加的收益,也算到了流域政府的头上,而不是种植庄稼的农民头上。这是因为水库建成后,农民需要为灌溉用水支付水费了,这样提高农田灌溉率所增加的收益也就从农民那里转移到流域政府的手中。
国有电力企业的效益与成本比是3.93比1.0,流域政府的效益与成本比是3.10比1.0。国有电力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相同,这就有了水电大开发中的官商勾结。
五、移民农户的成本和效益
陈文中将移民农户的成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搬迁安置成本,另一部分是移民前后收入减少量。
陈文中考虑的移民总人口数为81283人,按为平均每户4个人计算,约20321户。户均住房面积按60平方米计算,平均商品房价为,每平方米2374.91元。外加每户搬迁费用3100元,每户搬迁损失4310元。
根据上述数据,移民农户的搬迁安置成本为30.46亿元。陈文中将移民农户的搬迁安置成本也按澜沧江水电工程的使用年限150年进行均摊,平均每年0.2亿元。
笔者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澜沧江水电大开发工程中移民农户的搬迁安置标准十分低,平均每个农村移民的安置房的住房面积仅15平方米。2020年10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人民要论"上发文说,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每人15平方米,这只是全国农村居民人均住房标准的31%。农村移民安置房的住房面积仅人均15平方米,这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根本不够。那么农户需要增加的住房面积,就需要个人掏腰包了。所以移民农户的真实搬迁安置成本,远远大于论文中所给出的数字,如果达到全国农村居民人均住房标准,搬迁安置成本是3倍以上。
移民前后收入减少量是移民前纯收入减去移民后纯收入,这里区分移民是集中安置还是外迁安置,移民所在地是云南还是西藏。根据陈文,移民前后收入减少量为每年0.41亿元。按照20321户移民计算,平均每户移民每年损失2018元。农村水库移民的搬迁后的收入不能低于搬迁前的收入,这是中国政府在很早的时候就定下的原则,在很多很多的水库大坝工程中都没有实现,在澜沧江水电大开发工程中也没有实现。怎么能说建造一座水库造福一方百姓?移民搬迁后的收入低于搬迁前,移民当然不会自愿选择搬迁。如何让移民搬迁,手段只有两个:第一是欺骗,如建造一座水库造福一方百姓这类的宣传;第二就是强制和暴力。
移民农户的搬迁安置成本每年0.2亿元,加上移民前后收入减少量每年0.41亿元,移民农户每年的总成本为0.61亿元。
陈文中的移民农户的效益也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开发企业对移民农户的安置补贴,另一部分是用电补贴。
开发企业对水库淹没赔偿占总投资的3.5%,其中20%作为对流域土地淹没补偿,支付给了流域政府,折算成平均每年0.1亿元;80%是对移民农户的安置补贴,平均每年0.41亿元。
对移民农户用电补贴是指,每户移民每月有40千瓦时的电力供应享受优惠电价,优惠电价比市场电价便宜每千瓦时0.15元,每户每月节省的电费6.00元,每年72.00元。移民农户在用电补贴的收益仅为平均每年0.0012亿元,是个一个很小的数字,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但是为了增加移民农户的一项效益,所以也把它保留在里面。
移民农户的总效益为每年0.4112亿元。
移民农户每年的总成本为0.61亿元,而总效益只有每年0.4112亿元,效益小于成本,移民农户的效益与成本比是1比1.48。每投入1.48元只能收回1.00元,移民农户干的全部是赔本买卖。
时代的一粒尘埃,落到每一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大山。澜沧江水电大开发工程对于移民农户来说,就是从天而降的、压在身上的一座大山,而且持续的时间起码是150年。根据陈文,移民农户是澜沧江水电大开发工程中唯一的一个LOSER。
六、全球利益相关者的成本和效益
陈文中第四组利益相关者是所谓的全球利益相关者。
全球利益相关者的成本为固碳释氧服务功能价值损失和温室气体控制服务功能价值损失。全球利益相关者的效益为能源替代效益。
固碳释氧服务功能价值损失为每年4.90亿元,温室气体控制服务功能价值损失为每年0.17亿元,两者相加,全球利益相关者的成本为每年5.07亿元。
全球利益相关者的效益为能源替代效益,是指用如果用煤发电生产同样多的电力,每年需要4297万吨煤,燃烧产生的碳需要通过造林来中和,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需要治理。所谓的全球利益相关者的效益为66.47亿元。
全球利益相关者每年的总成本为5.07亿元,而总效益为66.47亿元,效益大于成本,全球利益相关者的效益与成本比是13.11比1。
其实这种算法本身就很成问题,中国火力发电量占比依然超过70%。2020年前11个月,中国发电量累计为66824.4亿千瓦时,其中火力发电量47095.9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总量的比例为70.5%。按照上法计算,2020年中国火力发电对全球利益相关者所造成的损失高达2600亿元。这笔账中国政府认吗?
中国2019年中国温室效应气体排放总量相当于139.2亿吨二氧化碳,按照陈文算法计算,对全球利益相关者所造成的损失高达10700亿元。这笔账中国政府认吗?
笔者在前面已经指出,陈文中的全球利益相关者中并没有包括下游湄公河流域的居民。仅仅是澜沧江水电工程对湄公河流域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就超过66.47亿元。这笔账中国政府认吗?
七、被边缘化的澜沧江水电大开发的移民
陈文的贡献,是从水电工程不同利益相关者出发来做成本效益分析,用数据揭示了澜沧江水电大开发中的得利者是国有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而唯一的LOSER是水库移民。国有电力公司的收益是如此之大,高达每年389.1亿元。如果国有电力公司拿出其中的百分之零点一来扶助水库移民,就可以使水库移民搬迁后的收入高于搬迁前。但是在资本追求更高的利润时,它的产物是另外一群人的贫困。
如陈文最后指出:众多研究与实践证明,水电建设的难点、重点以及成败都在移民,移民安置及移民农户生计的好坏直接影响当地社会稳定及水电站可持续发展。移民的目标不仅仅是"搬得出",而关键是能否"稳得住"、"能致富"。自然资本是农户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本,如果安置区的土地质量不能达到移民前的水平,会降低移民获得资本的可获得性从而可能引发移民寻找新的谋生行为,如毁林开荒、还耕等,引发新的环境破坏,阻碍水电站发展;另一方面,生计资本水平高低决定着农户的生计选择,移民初期移民农户获得的补偿往往会暂时用于建房搬迁、以及安置点基础设施没有完全跟进、商品与劳动市场发育程度低等影响农户生计资本状况,而导致新的贫困,从而增加社会矛盾、威胁区域安全,影响水电建设。
澜沧江水电大开发的移民问题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问题,其中的原因有如地方政府与国有电力企业的狼狈为奸,对反映问题的移民的管制与打压;澜沧江水电大开发远离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澜沧江流域是少数民族地区,移民中大部分是藏族等少数民族。希望中国的学者、新闻工作者多多关心水库移民中少数民族移民的问题,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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