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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谈网记者周洁编译)本文译自加拿大《环球邮报》8月4日的报道。上周,两名香港记者在中国大陆被判入狱。他们的情况与五名失踪又重现的香港书商类似,受到公众关注,因为这两名男子也是被指责在中国大陆销售香港的出版物。
最近的这个案子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持外国护照的人士前往中国大陆,但选择使用中国颁发的旅行许可证(入境),令他们被定为中国公民。其中一位记者,王建民(James Wang),被判处5年3个月的徒刑。他持有美国护照,但使用中国的许可证前往深圳。美国国务院发言人John Kirby上周报告说,自从王建民于2015年被捕以来,“我们反复要求中国的有关部门批准我们去探视他,包括允许旁听对他的庭审。这些要求全部被拒绝。”
相比之下,在同一新闻发布会上,Kirby先生报告了另一名在中国被拘押的美国公民Sandy Phan-Gillis的状况,她现在正在等候审判,罪名是涉嫌间谍。不像王建民,这名来自休斯顿的女商人一直获得美国外交官员的定期探视。不像王建民,中国认可她是美国公民,一直把她的案情通知美国国务院,并于近期表示她将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受审。
这两个案件之间的区别对待是明显的。在王建民的案子中,中国不承认美国的地位,因为他不是使用他的美国护照进入中国的。在Phan-Gillis女士的案子中,中国允许美国外交官每个月的领事探视;美国官员,包括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在多个场合向中国官员提出她的案子。
王建民的案子是中国对身为他国公民的华人行驶管辖权的最新例证。这也被用于加拿大籍华人和澳大利亚籍华人。
中国这么做违背了它自己的国籍法。中国的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1996年,中国颁布了释法,解释该法律在香港的应用。但是,看来这个法律在中国大陆是一个意思,在香港是另一个意思,这个情况值得国际法律专家的研究。
在香港1997年从英国移交回中国之前,相当多的香港人为了逃离共产党的统治前往海外。其中去加拿大的人最多,也有相当多的人前往澳大利亚、美国、新西兰和其他西方国家。1997年之后,许多人拿着外国护照回到香港,他们以为这会保护他们。
然而,随着中国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再次入境许可证为旅行提供了便利,令许多香港居民具有两个旅行证件:外国护照用于海外旅行,回乡证用于前往中国大陆。他们希望两全其美。
现在,他们正在学到:如果使用中国的回乡证进入大陆,就承认是中国公民,那么他们的外国护照在中国(大陆)保护不了他们。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使用外国护照要明智得多。
然而,越来越多的情况是中国不让人们选择。例如,在加拿大出生的华人,父母是香港人,已被告知他们是中国公民,不许使用他们的加拿大护照前往中国,而必须使用中国的旅行许可。《外交学者》杂志上个月报道了中国的签证机构正在要求“中国血统的加拿大人在前往中国旅行时要作为中国公民来申请”。文章的作者Cal Wong描述自己是香港出生的澳大利亚人,他说他也“经历了中国签证机构同样的对待”。
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和其他国家的人正在被中国作为中国公民来对待。前去中国的人需要明白:颁发他们护照的国家政府无法保护他们,除非他们确实是用那本护照进入中国。对于提到的那些国家的政府,是时候对其护照持有者的权利采取更强硬的保护立场了,包括使用该国护照前往中国的权利。
原文 For Hong Kong ethnic Chinese,foreign passports offer no protec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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