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前不久发生了“《查理画报》惨案”和“尼日利亚大屠杀”(关于前者,大伙儿应该都知道了)。终于促使俺下决心把这个话题聊一聊。
事先声明:
如果你是个穆斯林,本文的某些言论可能会让你觉得不爽。你可以选择不看此文。如果你非要看,并且觉得自己的宗教情感受到伤害,那俺也只能说抱歉,仅此而已。
如果有人要跟俺辩论“言论自由的限度”,建议先去看《政治常识扫盲:澄清“言论自由”的各种误区》
★伊斯兰教的起源——“亚伯拉罕宗教”的分支
要聊“伊斯兰教的极端主义”,当然要先聊“伊斯兰教”本身。所以咱们先从“起源”开始聊。
其实伊斯兰教可以算是基督教(以下凡是提及“基督教”,均指【广义的】“基督教”)和犹太教的本家兄弟——对这点,估计有很多人并不太清楚。
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这三个宗教都给予《旧约圣经》中亚伯拉罕(也有译作“易卜拉欣”)以崇高地位——犹太人和阿拉伯人都承认亚伯拉罕是他们的共同祖先。故而,这三个宗教都算是“亚伯拉罕宗教”(更多介绍参见“维基词条”)
在伊斯兰教的教义中,承认基督教的若干先知(比如:亚当、亚伯拉罕、摩西、耶稣)。与基督教的差异在于:伊斯兰教认为穆罕穆德是最后一个先知,也是最伟大的先知(超越之前的所有先知)。
虽然穆罕穆德是伊斯兰教的创始人,但是在伊斯兰教的教义中,并不是这么说的——其教义认为:穆罕穆德并不是“创教者”,而是“复兴者”。他复兴的是流传已久的“一神信仰”。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穆德的高明之处——他没有从零开始,创立一个新的宗教,而是选择性地继承了基督教的很多教义。因为在他创立伊斯兰教的时候,基督教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是一个聪明的做法 :)
★伊斯兰教的分支
创始人穆罕穆德死后没多久,伊斯兰教分裂为“逊尼派”和“什叶派”——这是目前伊斯兰世界最大的两个分支。后来还衍生出一些小分支(比如“苏菲派”)。
为啥伊斯兰教会分裂,这里面又是一大段故事,为了不浪费口水,这段就不细聊了。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维基词条(在“这里”)。
★教法——伊斯兰教与其它主流宗教的关键性差异
◇伊斯兰教独有的“教法”
俺个人认为,“伊斯兰教法”(又称“沙里亚/Sharia”)是伊斯兰教区别于其它主流宗教的关键。除了伊斯兰教,其它主流宗教都没有“教法”这一说。因此,这玩意儿可以算是“最具伊斯兰特色的”。
每个主流宗教都有自己的一些清规戒律(比如“佛教、基督教、犹太教”都有)。除了伊斯兰教,其它主流宗教的这些清规戒律,仅仅是“道德”层面,而不是“法律”层面。因为是道德层面,所以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比如说天朝的佛教徒禁止“酒色”,如果某个信徒真犯了戒律,顶多被批评或者逐出宗教团体。
而“伊斯兰教的教法”就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约束,而是“法律层面”的约束。信徒如果违背了“教法”,后果很严重——连小命都不保(待会儿还要聊这点)。
“教法”有两个主要来源,分别是:《古兰经》和“圣训/圣行”。《古兰经》在伊斯兰教的地位,如同《圣经》在基督教的地位。所谓的“圣训/圣行”,也就是创始人穆罕穆德本人(被记录下来)的言行。
◇“伊斯兰教法”的延伸——“教法学”(费格赫)
由于《古兰经》和“圣训/圣行”都是老古董(已经上千年的历史),不能与时俱进了。某些新的社会现象,可能无法在《古兰经》和“圣训/圣行”中找到判断依据。咋办捏?
于是就从“教法”中衍生出“教法学”(音译“费格赫”)。“教法学”包括两方面:“释法”和“教令”。
所谓的“释法”,就是穆斯林中的法学家,采用“类比”和“寻求共识”的方式,从“教法”中衍生出相关的判断依据。
所谓的“教令”,就是某个单独的伊斯兰学者/教长,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发布对“教法”的解释。这玩意儿,类似于“普通法”里面的“法律意见书”。
通过上述介绍可以看出:“教法学”是因人而异的(每个法学家对“教法”的理解会有差异)。因此,“教法学”必然会形成各种流派。目前主流的教法学流派,逊尼派包括“哈乃斐派、罕百里派、马立克派、沙斐仪派”;而什叶派采用的是“贾法里派”。
◇这些清规戒律的层次
上面聊了一大堆清规戒律,大伙儿看完可能有点晕。这些规矩,大致可以理解为从内到外的4个层面(越里面的层次,权威性越高):
1. 《古兰经》
2. 圣训和圣行
3. 释法
4. 教令
◇这些清规戒律的覆盖面
说到“覆盖面”,这是伊斯兰教与其它主流宗教的又一个显著差异。
伊斯兰教的清规戒律(“教法”和“教法学”),其覆盖面远远超过其它几个主流宗教。不仅包括国家大事(政治、外交),还包括日常生活的琐事——称得上“事无巨细”。
更夸张的是,连某些【不存在的】事务,都有对应的清规戒律。比如说:公元8世纪的时候,哈乃斐教法学派就详细规定了“乘坐飞行器进入麦加应该如何报关”——第一次看到这段,俺脑海里首先冒出来的印象就是“吃饱了撑得”。
另外,伊斯兰教的这些清规戒律,不仅仅是用来规范伊斯兰教的信徒(穆斯林)——在某些伊斯兰国家,连不信教的人,也要受到这些清规戒律的约束。
◇伊斯兰教独特的“叛教”概念,以及严厉的处罚
如果一个穆斯林【不】遵守教法,这种行为被视为“叛教”。(请注意:这一定义受到所有教法学派的一致同意)
根据“伊斯兰教法”,“成年男性叛教者”会被处死;对“成年女性叛教”,不同的“沙里亚”派别,惩罚的措施略有差异(有的是“死刑”,有的是“囚禁直到她重新信仰”)。对“未成年人”,先囚禁到其成年,然后处罚。
关于“叛教”的更多介绍,可以参见“这里”。
其它主流宗教,都有比较宽松的“进入和退出机制”。通俗地说就是:你有“信”的自由,也有“不信”的自由。但是伊斯兰教就完全不同了:
1. 你如果出生在穆斯林家庭,你天生就是穆斯林(丧失了“信”的自由);
2. 你一旦信了伊斯兰教,就不能退出。穆斯林如果【自愿】放弃信仰,视作“叛教”(受胁迫而放弃,不算)。
由上述可知:伊斯兰世界,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宗教信仰自由”。俺估计:大部分推崇“古典自由主义”的人,都不会喜欢这个宗教。
◇小结
俺为啥要花这么多口水来谈“伊斯兰教法”?因为这种独特的教法,正是孕育“极端主义”的土壤。
★伊斯兰教如何看待“异教徒”(非穆斯林)
◇异教徒如同“二等公民”
伊斯兰教的信徒称为“穆斯林”。而不信伊斯兰教的人,被称为“卡菲勒”。
“卡菲勒”还分两种:“有经人”和“非有经人”。
前面俺提到“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犹太教”的渊源。因此,穆斯林对这两个教的信徒,还是比较客气的,称这两个宗教的信徒为“有经人”。在伊斯兰教国家,“有经人”也被称为“齐米”(Dhimmi),意为“被保护者”。在少数伊斯兰教的国家,“齐米”也包括印度教信徒和佛教信徒;但大多数伊斯兰国家,“齐米”只包括“基督教和犹太教的信徒”。
既然“齐米”是“被保护者”的音译,也就是说,在伊斯兰教的国家,“齐米”的人身安全和私有财产是受到保护的。代价是必须缴纳“人头税”(吉兹亚)。
“齐米”虽然受到保护,但在伊斯兰教的国家,形同二等公民,受到诸多限制,比如:
1. 不能穿绿色衣服、不能骑马
2. 法庭上作证的证词,效力低于穆斯林
3. 不能建【新的】宗教场地、宗教场地的建筑不能高于清真寺
4. 不能公开传教、在公共场合不能诵经
5. 不准拥有和使用武器
◇无神论者连“二等公民”都不如
刚才聊的是“齐米”,除了“齐米”之外的异教徒,“人身安全和私有财产”是不受保护的。
前面提到——不同的伊斯兰教国家,对“齐米”的界定有所不同。但是【所有的】伊斯兰教国家,“齐米”都【不包括】“无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
◇圣战(Jihad)
在伊斯兰教中,“圣战”又称“杰哈德”,该词汇有专门的定义,切不可望文生义。
在【主流的】伊斯兰教教派中,“圣战”一词包括几种不同的层次:
1. 最高层次是所谓的“心之圣战”——强调心灵自我净化。
2. 中间层次是“舌之圣战”(言语的圣战)——指“劝善戒恶”
3. 最低层次是“剑之圣战”(军事的圣战)——这才是大多数人望文生义的理解。
即使是最低层次的“军事圣战”,主流教派强调的是“防御型圣战”。也就是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更多介绍可以参见“这个维基词条”)
但是在“极端教派”那里,则侧重于强调“军事圣战”,甚至提出“进攻性圣战”(后面会提及这玩意儿)。
★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演化——“原教旨主义”、“萨拉菲主义”、“瓦哈比主义”
◇啥是“原教旨主义”(Fundamentalism)?
首先要澄清的是:“原教旨主义”这个说法,并不限于伊斯兰教,其它主流宗教也有。
所谓的“原教旨主义”,就是“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宗教经文和教义”。比如“基督教的原教旨主义”,他们就真心相信《创世纪》所说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发生的。不论是(广义的)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都【不是】主流。比如说:主流的基督教神学家,会把《圣经》里面的很多故事看作是劝人向善的寓言故事。
虽然各大主流宗教都有自己的“原教旨主义”,但是影响力最大的,是伊斯兰教的“原教旨主义”。
再次澄清:“伊斯兰教的原教旨主义”也不一定都是崇尚暴力的激进派,也有崇尚和平方式的温和派。但由于激进派更容易获得关注,所以激进派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相比温和派而言)。
◇啥是“萨拉菲主义”(Salafism)?
“萨拉菲主义”是“逊尼派原教旨主义”的一个分支。其思想源头可以追溯到伊斯兰教历史的早期。其主张可以大致理解为“复古主义”。该流派认为:如今的伊斯兰世界已经被世俗和西方玷污了,必须退回到纯洁的穆罕穆德时代。
很多比较极端的伊斯兰流派,其理论中都可以看到“萨拉菲主义”的影子。比如“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知名的理论家赛义德·库特布(Sayyi Qutb)——此人是“进攻型圣战”(Offensive Jihad)的鼓吹者,并创立了“库特布主义”。其思想体系中,充斥着明显的“萨拉菲主义”倾向。
当本·拉登因为“911事件”遭受伊斯兰教主流派别的批评时,本·拉登引用了库特布的“进攻型圣战”来为自己辩护。
不过捏,库特布还不是最极端最激进的。所谓“强中更有强中手”,比库特布还牛逼的是瓦哈比(而且时间上更早)。
◇啥是“瓦哈比主义”(Wahhabism)?
“瓦哈比主义”是18世纪才兴起的极端流派,创始人是“穆罕默德·伊本·阿布多·瓦哈比”(也有译作“瓦哈卜”)。
该教派的主张大致有4个部分:
1. 回到穆罕默德时代,回到《古兰经》中去(第一部分其实就是“萨拉菲主义”)
2. 净化信仰(唯一神论、唯一崇拜)
3. 反对各种异端行为(如世俗化、圣徒圣墓崇拜、什叶派、苏菲派等)
4. 恢复“伊斯兰教法”的演绎制度
从其主张来看,“瓦哈比主义”是在“萨拉菲主义”的基础上,变得更加极端和保守。为了让大伙儿体会一下该教派的极端之处,举个例子:
“瓦哈比主义”认为,凡是不遵守该教派规矩的,都是“叛教”。前面说了:“叛教”是要处死的。所以激进的“瓦哈比分子”,不光会杀异教徒,连本教的穆斯林,(如果不遵从“瓦哈比教义”),也照杀不误(本文下一章节会介绍这帮屠夫的壮举)。
被“瓦哈比教义”视作异端的,至少包括如下:
1. 所有的什叶派,所有的苏菲派(因为瓦哈比本身是逊尼派,而逊尼派跟这两派的理念有冲突)
2. 所有“纪念先知”的行为(连“穆罕默德”也不允许纪念)
3. 所有“偶像崇拜”的行为(即使崇拜“穆罕默德”也不允许)
4. 所有“向先知祈祷”的行为
5. 所有“纪念死者”的行为(连“立墓碑”也禁止)
6. 所有“违背唯一王权”的行为(瓦哈比派鼓吹“唯一的统治者、唯一的权威、唯一的清真寺”,如果穆斯林服从其它的领袖,就被视作“异端/叛教”)
(关于该教派的更多介绍,可以参见“这个词条”)
★“沙特王国”与“瓦哈比主义”的结盟——沙特王国
◇历史
本来捏,像“瓦哈比教派”这么极端的教派,必然会引起公愤,是没有希望坐大的。但是“瓦哈比教派”赶上了一个历史的契机——阿拉伯半岛的动荡不安。
18世纪的时候,阿拉伯半岛还没有统一。沙漠里流窜着大大小小的贝都因部落(游牧民族)。于是捏,瓦哈比就勾搭上了当时的一个军阀——伊本·沙特(Muhammad ibn Saud)——沙特部落的酋长。双方在1744年签订了“沙漠条约”。大致内容就是:沙特部落为瓦哈比本人及其信徒提供军事后盾。而瓦哈比则为沙特部落提供精神支柱。
双方结合之后,很快就横扫整个阿拉伯半岛,并建立了一个不算小的王国——第一沙特王国(也称“前沙特王国”),面积覆盖了阿拉伯半岛的大部分。为啥能这么快就横扫半岛?有俺认为有两个原因:
1. 瓦哈比教派的洗脑效果,远远好于其它教派;士兵的战斗力也会比较强。
2. 由于瓦哈比分子的残忍,让周边的部落恐惧,于是主动臣服(比如后面提到的“麦加”)。
为了说明瓦哈比的残忍,举几个例子:
举例1——卡巴拉屠城
1801年,伊本·沙特攻下什叶派圣城卡巴拉(如今伊拉克境内),之后立即屠城(连妇女小孩都无一幸免)。除了屠城,还把城内所有陵墓统统捣毁(包括穆罕默德外孙侯赛因的陵墓,此人是什叶派非常重要的伊玛目)。完事之后,伊本·沙特宣称:“我们占领了卡巴拉城,屠宰并奴役了那里的人,然后向万世的真主安拉祷告,我们没有歉意,只有一句话:‘这就是异教徒的下场。’”
举例2——破坏麦加圣地
1803年,麦加圣地在恐惧之下,主动投降伊本·沙特。然后瓦哈比分子把麦加所有的清真寺、所有的陵墓、所有的古迹,全都捣毁了。(此情此景,不禁让俺想起文革时期,红卫兵的“破四旧”)
由于沙特王国实在太嚣张了,当时的“奥斯曼帝国”(也是伊斯兰教)看不下去了,1812年开始出兵攻打沙特王国。沙特王国战败,在1818年宣告灭亡。
第一沙特王国虽然灭亡,但是奥斯曼帝国没有把沙特家族赶尽杀绝。俗话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后来沙特家族又搞了个“第二沙特王国”。不过捏,一直被奥斯曼帝国打压,大约70多年又灭亡了。
◇现状
如今的“沙特阿拉伯”,其实是“第三沙特王国”,崛起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因为一战导致奥斯曼帝国瓦解,于是沙特王国趁机崛起。虽然如今已经是“第三沙特王国”,但是依然保持了“沙特家族”与“瓦哈比教派”联盟的这样一种政治格局——也就是说:1744年的“部落协议”依然有效。
由于逊尼派的三大圣城中,头两个(麦加、麦地那)都在沙特境内,沙特实际上成了逊尼派的领头羊。所以瓦哈比教派就可以利用这个地理优势,持续扩张其影响力。
到了1938年,在沙特发现了石油(储量惊人)。于是沙特的经济实力也猛增。既有地理优势,又有经济实力,于是沙特就可以更加强势地输出瓦哈比主义(类似当年老毛搞的“输出革命”)。输出瓦哈比主义的企图在于——遏制伊朗。因为伊朗是什叶派的领头羊。沙特王室的野心是——统一伊斯兰世界的意识形态。而瓦哈比教派鼓吹的“唯一的统治者、唯一的权威、唯一的清真寺”非常符合沙特王室的需要。
对沙特王室的策略,法国学者吉勒·凯贝尔写道:
石油成了沙特的摇钱树,该国的目标是:“向穆斯林世界传播瓦哈比派学说......将伊斯兰教瓦哈比化,让伊斯兰教内部的多种声音归于同一信仰”
一说到“沙特阿拉伯”,大多数人的第一印象是——这个国家超有钱。但是很多人不晓得——沙特阿拉伯同时也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政教合一”的国家。除了“沙特阿拉伯”,其它政教合一的国家还包括:伊朗、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伊斯兰国(简称“IS”,这是个奇葩,待会儿还要聊它)。
伊朗、塔利班、IS,名声都很臭。那么,你觉得同为“政教合一”的沙特,会好到哪里去捏?
关于伊朗的补充说明:
既然提到“伊朗”,顺便澄清一个误区。很多网友天真地以为“伊朗是民主体制”——因为他们看到伊朗有总统大选。其实捏,伊朗总统并【不是】国家的一把手。伊朗真正的一把手是“精神领袖”(又称“最高宗教领袖”)。伊朗武装部队效忠于“精神领袖”,而不是总统。伊朗总统有任期,而“精神领袖”是终身制。“精神领袖”对各种政治纠纷,拥有“最终裁决权”。显然,这个“精神领袖”既是政治一把手,也是宗教一把手。因此,伊朗的政体是彻头彻尾的“政教合一”。
★从“瓦哈比主义”到“恐怖主义”
刚才大伙儿已经见识了瓦哈比教派的激进和血腥。所以,信奉瓦哈比主义的宗教组织,很多都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恐怖组织”。咱们来看一下,信奉瓦哈比主义的恐怖组织,都有哪些。
(以下列举的,只是信奉瓦哈比教义的恐怖组织里面,比较有代表性的;远远【不是】全部)
◇基地组织(Al Qaeda)
首先要介绍的,当然是大名鼎鼎的“基地组织”(音译“卡伊达”)。该组织因为策划“九一一袭击事件”而举世闻名。
该组织的创始人奥萨马·本·拉登,就是沙特人士。关于此人,俺写过一篇《关于本·拉登的几个误区》
本·拉登2011年被美军击毙之后,由原先的二号人物艾曼·扎瓦希里担任基地组织首脑。此人是埃及人士,“埃及伊斯兰圣战组织”的领导人。在他的策划下,“埃及伊斯兰圣战组织”与“基地组织”合并,他于是成为了基地组织的二当家。这个“埃及伊斯兰圣战组织”最知名的一次事件就是:1981年刺杀埃及总统萨达特(当时萨达特总统在主持阅兵典礼,被冲锋枪打成马蜂窝)。
◇塔利班(Taliban)
塔利班是“伊斯兰学生运动”的音译。其创始人是“穆罕默德·奥马尔”。
该组织的名气类似于“基地组织”,并且曾经是基地组织在阿富汗的庇护者。“911事件”之前,塔利班已经统治了阿富汗超过90%的领土。后来美国发动反恐战争,美军重创塔利班,迫使其缩回到南部打游击战。
塔利班全盛时期,在阿富汗严格施行“伊斯兰教法”,建立“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很多人应该听说过——塔利班炸毁了巴米扬大佛(佛像高度全球第三,超过1500年历史)。这么干是因为塔利班遵循的瓦哈比教义——严格禁止“偶像崇拜”,所以奥马尔下令把阿富汗境内所有的佛雕全都毁掉。
塔利班对咱们天朝尤其危险。因为塔利班活跃的地方,是阿富汗南部靠近巴基斯坦边界的地区。而新疆同时与阿富汗和巴基斯坦接壤。新疆维族穆斯林,信奉的也是逊尼派。最近几年,新疆穆斯林中的瓦哈比分子激增(比如:戴黑纱的穆斯林妇女越来越多)。另外,新疆的疆独分子,很多都是先去塔利班的营地受训,然后渗透回来。
(关于新疆的“塔利班化”,可以参见去年的一篇每周转载)
照理说,天朝应该积极配合美国和巴基斯坦,彻底消灭塔利班。但是咱们天朝不但没这么干,反而跟塔利班勾搭上了——就在1个月前(2014年12月)还有塔利班代表团访华,北京方面高规格接待。这可不是俺瞎掰的,请看天朝官方报道——《中方邀塔利班代表访华,愿为阿和解谈判提供平台 @ 澎湃新闻》。有时候俺真怀疑——外交部这帮家伙的脑子是不是进水了?如果你明白瓦哈比教派的本质,就应该清楚——跟塔利班谈判纯属对牛弹琴。
看完这个报道,你不妨再回味一下俺去年的博文《你意想不到的恐怖主义帮手——昆明暴力袭击事件随想》。
◇博科圣地(Boko Haram)
该组织是最近2年才开始出名的。2014年中期,博科圣地号称已经在尼日利亚东北部建立了一个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完全实行“伊斯兰教法”。
就在一周之前,博科圣地又一次登上新闻头条——再度制造大屠杀。
(以下是相关报道,据说死亡人数超过2000)
“博科圣地”屠杀情况曝光——正分娩孕妇被枪杀 @ 网易
“博科圣地”在尼日利亚屠杀2千平民 尸横遍野(组图) @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的这个链接包含很多大屠杀的照片,俺怕有些读者被刺激到,只放其中一张照片)
◇伊斯兰国(IS)
最后一个压轴的,是这两年非常嚣张的“伊斯兰国”(以下简称“IS”)。该组织原名“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缩写是“ISIS”)。后来宣布改名为“伊斯兰国”(IS)。
这个 IS 估计是所有信奉瓦哈比教派的恐怖组织里面,最疯狂的。它的前身是“基地组织伊拉克分部”。后来脱离基地组织,自立门户。如今,连基地组织的大当家扎瓦希里(拉登的继任者),都看不下去了,宣布“基地组织”与 IS 划清界限。
这个 IS 几乎什么人都杀——杀“不信伊斯兰教的人”、杀所有的什叶派、杀所有的库尔德人、杀温和的逊尼派。
IS 不仅疯狂,而且嚣张。它已经对当今世界上几个主要的大国宣战(包括:美国、俄罗斯、中国)。美国自然不必多说;IS 把俄罗斯列为征服目标,理由是“车臣穆斯林受压迫”;IS 把中国列为征服目标,理由是“新疆穆斯林受压迫”。
其他被 IS 列为征服目标的,还包括:伊拉克、土耳其、伊朗、阿富汗、南亚的大部分(印度、巴勒斯坦)、整个阿拉伯半岛(沙特、也门、阿联酋、卡塔尔)、整个巴尔干半岛(希腊、原南斯拉夫各国、阿尔巴尼亚)、整个伊比利亚半岛(西班牙、葡萄牙)、整个高加索、原苏联的中亚5国、非洲北部和中部(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利比亚、突尼斯、埃及、索马里、埃塞俄比亚)......
以下是 IS 官方公布的路线图——未来将要征服的地区。不得不说,这么奇葩的恐怖组织,还真是少见——和精神病人有得一比。
就在这次演讲中,巴格达迪要求全世界穆斯林向他效忠。不了解瓦哈比教义的人,会觉得此人也忒狂妄了吧。但如果你了解了瓦哈比教义中宣称的“唯一的统治者、唯一的权威、唯一的清真寺”,你就明白了巴格达迪的逻辑。根据瓦哈比教义,穆斯林必须服从唯一的统治者。服从其它统治者就是叛教,叛教者就得死。所以,巴格达迪的潜台词就是——穆斯林如果不服从他,就得死。
面对 IS 的疯狂叫嚣,伊朗的前任外交官已经在《金融时报》发了一篇文章《伊斯兰两大教派必须合力打击ISIS》(链接在“这里”)。文中称:
打着伊斯兰教旗号的暴力极端主义【魔鬼】已经诞生,可能会回过头来袭扰逊尼派国家。但这种威胁也创造了一个机会。什叶派和逊尼派穆斯林眼下面对一个共同的可怕敌人。两派必须在事态进一步失控之前解决分歧、共同面对危险。
★结尾
今天就先写到这儿。
不知道会不会有瓦哈比分子看到这篇博文。如果有的话,他们或许会对俺下“追杀令”哦。不过他们不知道俺是谁,所以俺不怕 :) 这就是匿名的好处——匿名捍卫言论自由。
俺博客上,和本文相关的帖子(需翻墙):
你意想不到的恐怖主义帮手——昆明暴力袭击事件随想
关于本·拉登的几个误区
每周转载:关于新疆“民族、宗教、恐怖主义”问题的报道和分析(网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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