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0 November 2014

人权观察:释放高瑜——国家秘密罪审判凸显对公民社会的打压加剧

(纽约,20141120日)-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政府应撤销对资深记者高瑜的一切刑事指控。高瑜被控泄露中国共产党下令加强审查自由主义与改革理念的内部文件。

警方于2014424日拘留现年70岁的高瑜,指控她"非法获取"一份中共中央秘密文件,并将其提供给境外网站。据高瑜的律师于1118日表示,该案预定1121日开庭,不允许公众和家属旁听。

"高瑜案是对言论及获取信息自由的迎头痛击,"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中国应立刻撤销检控,否则将遭受国际同声谴责。"

所谓的"国家秘密"是一份中共中央发出的文件,警告党员防范"七种危险事物",包括"普世价值"、公民社会和新闻自由,通称"9号文件"。依据中国极为落伍的国家保密法规,中共内部文件视同国家秘密。高瑜起初坦承犯罪,但她后来告诉律师,她是在警方胁迫下认罪,并于201458日由国营电视台播出。在被拘押的头两个月,高瑜一再要求会见律师均遭拒绝。高瑜被控提供文件的对象,即美国《明镜》月刊,则否认相关信息来自高瑜。
 "为〔中国〕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中国的国家保秘法规不仅适用于国家安全,还扩及经济、社会和政治事务,例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其它"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自1989年以来,负责执行国家保密制度的国家保密局颁布了一百多项规定,为所有政府部委和国家机构界定保密的范围和等级。部分保密规定本身也被列为国家秘密

国家保密法规极度限制被告的权利。律师和当事人会面必须得到侦查机关许可,当局有权拒绝辩方查阅证据,亦可不公开庭审。任何事项一旦经国家保密局認定为国家秘密,便没有任何机制可供提出质疑,导致该局掌握绝对权威任何人都不可能推翻违反国家秘密的检控。

高瑜若被定罪,将是她第三次入狱。1989年,高瑜以国营媒体记者身份积极参与民主运动而于"六四"屠杀后被监禁年馀。1994年,高瑜再次被判刑六年,罪名是她在1993年初"泄露"中共高层的决定,但事实上相关决定早已被香港媒体披露。

中国当局经常利用国家秘密罪名起诉无法适用其他刑事罪名的人士。该法遭滥用的最知名案例之一是师涛案,这位记者在2005年以国家秘密罪名被判刑十年,因为他将中国政府对于媒体如何报导天安门屠杀15周年的指示交给境外网站。

"国家秘密法规已成为检控高瑜这类维权人士及告密者的完美武器,"理查森说。"但中共对内要求加强限制言论自由的意识形态指令不该受到国家秘密法规的合法保护。"
高瑜和其他上百名人权活动者及异议人士均在近期针对公民社会的打压中遭到拘押,而这波打压可能是1989年天安门屠杀之后最大规模的一次。自20133月习近平掌权以来,20个月内已发生三波主要的打压行动,包括2013针对新公民运动参与者,20146月针对纪念天安门屠杀25周年人士,以及201410月到11月针对声援香港"占中"运动人士。

许多被拘押人士已遭到正式逮捕和起诉,有些正在受审,其他人则已入狱。迄今被判刑最重的是著名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他因为批评政府对维吾尔少数民族的政策而被控"分裂国家罪",于20149月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此同时,中国政府正加紧控制公民社会的关键支柱,包括互联网、非政府组织和媒体。政府拘捕多名公开批评政府的社交媒体意见领袖(俗称"V");以司法解释扩张现行法规,将网络言论罪刑化;并且关闭某些网站、微博和微信帐号。中国政府还以收贿"制造混乱"为由逮捕多名记者,并颁布新规则,禁止记者利用互联网或与外国媒体分享未经发布的信息。中共还将来自"西方""意识形态挑战"列为主要威胁,并对有影响力的社会部门加强政治教育,包括大学教师、研究人员、新闻记者和党内干部。

"党可能认为对萌芽中的批判性公民社会严加管束有助于重建政府的合法性,"理查森说。"但此举反而造成改革倒退,冒著社会压力日益积累的风险,且扼杀了原本有助消解民怨的和平批评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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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BC:受审前夕 人权组织促北京当局释放高瑜


高瑜已被收押超过半年。

中国资深媒体人高瑜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案周五(21日)在北京法庭不公开审理。
总部在美国的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在此前夕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放弃对高瑜的所有刑事控罪。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高瑜的案子是对言论自由,信息自由的直接攻击。中国必须放弃对高瑜的所有刑事控罪并立即释放她,否则将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谴责。"
人权观察指出,中国严厉的国家保密法所涵盖的范围远远超出了"国家安全",且概念含糊。高瑜案所涉及的所谓"国家机密"是包括有关普世价值,公民社会和媒体自由"七不讲"的中共文件。而根据中国措辞含糊的保密法,共产党的内部文件全都成了"国家机密"。
人权观察还表示,中国的中央电视台今年5月8日播出的高瑜认罪供述是在警方胁迫下作出。
高瑜的律师莫少平本周二对BBC中文网说,高瑜在庭上表示因警方以儿子赵萌来要挟她,继而"违心的"作出了有罪供述。莫少平认为,透过刑讯逼供所取得的证据应当被排除。

"牵扯儿子"

70岁的高瑜是在4月24日突然失去联系。至5月8日,官方新华社引述北京市公安局说,高瑜在外界与她失联当天被警方专案组控制,"并在其居住地起获了重要证据",继而被刑事拘留。
同日,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晨间新闻栏目也播出了一段"警方提供画面",视频中一名被指是高瑜,但被遮去样貌的女性说:"我认为,我做的是触及法律的事,危害了国家的利益,我做的是非常错误的。我是诚心诚意接受教训,而且要认罪。"
莫少平对BBC中文网说:"因为高瑜的先生(赵元康)刚刚去世,她就一个独生子,所以听到她儿子可能牵扯到这件事情里面来,当然就——按她本人所讲——心理上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和精神上的痛苦。"
"所以她说:'我是违心的做出有罪供述。'"
一些媒体后来证实,赵萌与高瑜是在同一时间被警方带走。至5月下旬,当时仍在担任高瑜辩护人的资深律师张思之对外透露,赵萌已获准回家,法律状态是"取保候审"。
至9月底,张思之因健康理由不再担任高瑜辩护人,高瑜胞弟高卫继而委托莫少平接手。
(撰稿/责编: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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