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義?我投降了
怎樣對付民粹主義?難聽點說,這種問題不是由我們來答。諺云:好佬怕爛佬,爛佬怕潑婦。作為一個還算講理的好佬,我弄不懂爛佬和潑婦的邏輯,如果還有的話。
聽著新聞播著「香港陸沉」的聲音,好難受。民粹主義充其量是情緒主義。「陸沉」是甚麼意思?在一個七百萬人的城市如果多十幾萬人會沉,香港每四年會沉一次。事關香港人口去年淨增長率是0.4%,即是28000人。
對對對,你會說,現在是十幾萬人同時出現。這種講法就像以前的一個IQ題:到底一杯冰水的冰融掉之後,到底水平線會高了還是低了?答案是沒有改變:因為冰融掉變水之後佔的空間同等。所以,那十幾萬人,根本每天就在你身邊。
我認真建議每個希望參與討論的人,仔細看看綜援、公屋等等的申請資格 --- 別以為真的這麼容易。而他們的孩子真的要在香港主流學校唸書?你以為你不讀的英文報紙他們不曉得讀嗎?南亞裔人士的子侄被中文政策弄得頭昏頭腦漲他們不知道嗎?再者,黃世澤作為一個東南亞僑民,就講得很清楚,其實當全球食物漲價之後,原本以農業為生的印尼傭工其實更願意早日帶一筆錢回到家鄉,種一些越來越貴的稻米、蔗和咖啡。
民粹讓人討厭的地方除了自大之外,還有忘記自己的歷史。如果外流移民都喜歡外國不回來,那我倒想知道這些反外傭的人當中有沒有人是從外國回流香港的?再者,印傭、泰傭中間就有好些本來就是隔了好幾代的華僑。而且,拜偉大祖國當年野心勃勃地輸出革命,才有四五十年前東南亞各地的排華運動,冒著血淚跑來的人還不少。
民粹主義說到底還是一套情緒主導的道德觀,沒有甚麼道理可言。甚至連叫他們平日靜氣的機會也沒有。除了懶惰的煽動者撈到油水之外,全部人都輸。即使講道理的人也輸:你以為我好好氣!
P.S. 還有,堅持人大釋法才能解決申請權的人麻煩溫溫書(包括葉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1996年8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這份人大通過,對基本法解釋具指導性的文件的第五點、第二款指明:
2.該人在作上述聲明時須如實申報以下個人情况,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審批其永久性居民身份時參考;
(a)在香港有無住所(慣常居所);
(b)家庭主要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
(c)在香港有無正當職業或穩定的生活來源;
(d)在香港是否依法納稅。
其實就是葉劉所謂四大關卡的由來。如果他們發現入境處處長肆意使用酌情權的話,用這條條文再作司法覆核,我想不到有甚麼問題。
再者,在二十四條中,關於非中國籍人士的居留權部份根本沒有提及過他們的職業或其他身份的字眼。若果要強行釋法,就要在條文以外加上原本沒有的字眼。如果法律條文字眼是可以這樣隨意增加,那叫修改,不是增加。仔細聽聽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的建議。不要只顧噓,人家是真的有考慮過法律條文的。
from johncoal's Xanga: http://johncoal.xanga.com/755544930/%e6%b0%91%e7%b2%b9%e4%b8%bb%e7%be%a9%ef%bc%9f%e6%88%91%e6%8a%95%e9%99%8d%e4%ba%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