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 December 2020

港传媒大亨黎智英被控诈骗罪未得保释,或将被拘押至明年四月再审

香港抗争运动领袖人物、前香港众志组织骨干成员黄之锋、周庭及郑朗彦被判刑入狱的同一天, 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周四(2日)因诈骗指控,被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布临时拘押,直到明年四月。其友人何俊仁先生为他争取保释,未得成功。

周四,与黎智英同时被提堂的还有《壹传媒》另外两名高管: 营运总裁周达权和行政总监黄伟强。法新社引述法庭文件指出,他们被指控的罪名涉及旗下《苹果日报》的社址。该社址被认为用于租约没有提及的用途。

周达权及黄伟强两人当天均获准保释,而黎智英的保释申请则被拒绝。

本人是大律师的何俊仁先生对此项司法裁决十分不理解,他向本台表示:

何俊仁:现在(情况)我也不大清楚,因为我不是他本人的律师。但看来,(指控)主要是说他可能违反了一些契约的条款。

在香港,其实常常会有这样的指控。很多都是按照民事(诉讼)处理。如果采取刑事(诉讼)就不那么简单。所以,今天起诉的时候,相关调查还没有完成,还需要几个月。这很奇怪。这样的起诉其实非常复杂,商业诈骗案很复杂。

法广:调查虽然还没有结束,但法庭已经裁定要将他拘押明年四月……

何俊仁: 这非常不正常。我们觉得是不应该的。起码是……一般来说,调查没结束的时候,不会起诉。即便是怕他离开香港而起诉,也可以定一些条件,不让他离开。但没有理由把他关起来几个月。我很少见到这样的情况。

法广:最近香港司法部门不断对近年来抗争运动的一些人物起诉或判刑。香港司法体系在何种程度上如今还能够独立裁决?

何俊仁:我相信他们现在面对很大压力。但是,幸好在结构上,法庭基本上——我只能说基本上——相对独立。所以,很多反送中案件中,起码有一半罪名(被裁定)不成立,很多人获得无罪释放。所以,法庭还是相对比较可以依赖的。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政治压力确实很大。尤其是相关国安的案件,会用国安指派的法官。我相信,这些大都是比较保守、比较严谨的(法官),就是说他们会宁紧勿松。所以大家会看到(很难)保释的情况,我对此很惊讶。

黎智英因近年来支持香港社会的抗争运动,而被北京看作是“叛徒”。今年8月10日,他已经因为涉嫌抵触港版国安法而一度被捕。他也被指控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活动等等。

黎智英12岁时与家人逃亡香港,历经磨练,得以创业立足。他表示1989年中国大学生的民主运动改变了他的政治观点,于翌年创办壹传媒。他今年六月接受法新社采访时曾自称是”麻烦制造者“。他表示,他当年两手空空来到香港,他的全部所有都是香港的自由所赐,他愿意为自由而战,作为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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