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9 February 2016

【2016】斯卡利亞之死對選舉的影響

黎蝸藤

就在上星期六(2/13)電視辯論的前幾個鐘頭,保守派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突然不幸去世。共和黨辯論前衆人為斯卡利亞默哀一分鐘,但斯卡利亞的離世對選舉的影響決不止這一分鐘。

美國實行三權分立,法院系統是獨立的一權。最高法院擁有“釋法權”,對什麽行爲符合憲法,什麽行爲違憲,有最終的裁決解釋權。美國法律又主要實行普通法,即法官對某一個案件的判決,可以作爲法律而被引用到類似的案件之中。這樣,法院又變相具有“造法”的功能。事實上,最高法院一系列對重大問題的違憲與否的裁決深遠地影響了美國的歷史和政治進程。美國憲法在1789年寫成,憲法原文到今天都沒有變化(以後大概也不會變),只是增加了修正案(由國會增加)。但内涵卻變了不少,這些變化都是通過最高法院裁決而形成的。

在對憲法的解釋方法上,至少可以分爲六派,一派是忠實於原文(textual),一派是忠實於歷史(historical),一派忠實於功能(functional),一種忠實於先例(doctrinal),一派注重減少對社會的影響(Prudentialism),一派主張應基於公正或道德(equitable)。[1]因此在一個具體的案件上,運用何種原則去解釋憲法,對案件的判決極爲關鍵。除了所屬的學派之外,法官的政治立場也很重要(這種立場往往和學派相關)。按照法官的立場大致可以分爲保守派、自由派和中間派。無怪乎同一個案件,同一條法律條文,每個法官得出的結論可以截然相反。

斯卡利亞是最高法院九個大法官(一個首席大法官加八個非首席大法官)中最保守的一位,在政治立場上,他是虔誠的“宗教原教旨主義”,在憲法解釋學派上,他是“原文本學派”,傾向按照嚴格的立法條文根據立法時的含義去解釋憲法,而不同意現代化(較爲自由派)的詮釋。由於他的老資格,在美國法學界和法律系統有很大的影響力。現在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和另一位非首席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都是他的崇拜者。

最高法院法官是終身制,除非主動退休,可以做到死亡的一刻,斯卡利亞就是這樣。原先最高法院九位法官中,四位自由派,四位保守派,一位中間派,自由和保守之間保持平衡。現在斯卡利亞去世了,需要增補一位法官,如果增補的法官是自由派,或者中間派,都會打破這個平衡。

美國自從90年代的文化戰爭以來,自由派和保守派分歧日益擴大,在有關LGBT、墮胎、種族平權、移民、醫保以及控槍等一系列社會和倫理問題上,都存在激烈的左右派爭議。這種平衡對美國政治極爲重要,如果失卻了這種平衡,就會對一方嚴重不利。

保守派自然不能容忍自由派法官填補這個空缺。但問題是,提名最高法院法官的權力在總統手上,參議院擁有確認權(需要簡單多數同意)。這種制衡的手段是美國三權分立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而言,總統都會提名和自己政治態度相近的法官。現在奧巴馬是自由派,他很可能會提名一個較爲傾向自由派的候選人,但參議院被共和黨把持,他們多半會否決自由派色彩明顯的候選人。如果雙方意見不一,國會不批準總統提名的人選,這就會有政治問題。總統可能需要重新提名一個能夠通過的法官。如果參議院對重新提名的法官也不通過會如何呢,歷史上似乎沒有這樣的先例。因此,如果共和黨主導的參議院接連否決兩個人選的話,政治代價將會很大,會釀成憲政危機。這就是爲什麽共和黨雖然有否決權,卻仍然為此而頭疼的原因。

這也是爲什麽任命新法官會對政壇和總統選舉有如此重要影響的原因。

對共和黨來説,最好的選擇當然是選出新總統之後(如果共和黨能勝選)才任命新法官。於是有共和黨人就鼓吹現在正在進行選戰,人民有權對新法官發出聲音,因此應該由新總統,代表人民的選擇,去委任新的法官。但這很快就被民主黨人反駁,在任期最後一年任命法官也不乏先例,如共和黨總統里根,在1988年2月也任命了法官(空缺的出現在前一年11月)[2]。

共和黨人的理論也是不對的,人民的選擇是基於很多因素的,不可能僅僅基於委任誰是新法官这點,那麽最後選了誰,也未必和人民支持誰當新法官有關。

而且,現在距離新總統上任還有還有接近一年,空缺哪裏可以持續一年呢?

於是,共和黨又認爲如果奧巴馬硬要提名一個人,參議院應該採取拖延戰術。這個方法也不可行。儘管近幾十年,由於兩派的拉鋸,任命法官的時間已經被拉長。以致從提名到最後確認的時間從以前的兩三個星期,變成現在的幾個月,但要拉到一年仍有極大困難。說實在,我認爲共和黨沒有什麽太好的方法,只能寄望在政治角力中爭取一個沒有這麽自由派的人選。

以上兩點各個共和黨候選人都只是表態而已,但是一旦提名和確認程序進入軌道,隨之而來的可以用的“劫材”就多得不得了。比如,奧巴馬提名一個人,各個候選人怎麽看?共和黨主導的參議院方面如何反應?克魯玆和盧比奧都是現任參議員,他們的表態是否合適?這些都是可想而知的“劫材”。

其中克魯玆利用這點做劫材的可能性更大,他是參議院法務委員會(Senate Judiciary Committee)的成員,可以全程參與整個聽證和在聽證階段就抛出話題,這有助於他爭取更多的免費曝光時間。[3]

但斯卡利亞去世提醒共和黨的另一個問題是,現在在位的另外幾位大法官也有可能在下任總統中退休或去世(年紀大了就難免這樣)。於是如果共和黨能贏,還是有很大機會能在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中扳回劣勢。但這必須是一個“真正的”保守派總統上臺才可以確保如此。南卡參議員Graham就認爲這是共和黨的wake-up call。[4]

在實際程序還沒有啓動的時候,各位競選人已經就這個問題展開交鋒。比如,在上星期六的辯論中,克魯玆已經利用這點攻擊過特朗普了。

其實對民主黨兩位候選人,也有這個問題。比如,桑德斯激進的自由派立場,可能會贊成提名一個自由派色彩更濃厚的法官,而希拉里這樣的建制派可能會支持一個較爲中立的法官,以便參議院通過。他們在這個問題上也會有交鋒。

一個減少對競選衝擊的可能是,在提名程序還沒有開始之前,各黨的選舉已經大局已定。比如如果在超級星期二後,局勢變得明朗的話,以後的爭議可能就會減少。這就看選舉的進程如何了。

現在,反而是民主黨的奧巴馬掌握了主動權,比如他可以提出一個不太令人滿意的人選,挑動共和黨候選人之間的内斗,甚至扶助某种勢力(或者壓制某种勢力),以拖長共和黨選舉的戰綫。從而讓民主黨取得優勢。比如如果克魯玆形勢不太妙,那麽奧巴馬提名一個不合意的法官,就可以讓克魯玆充分表演,扶他一把。如果克魯玆形勢不錯,又不妨提名一個爭議小一些法官,消減克魯玆的優勢。

到了大選的時候,任命程序也應該完成了。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對選舉影響的結束。如果新法官是是個明顯的自由派的話,那麽必將刺激共和黨的選民,不但能提高共和黨候選人的支持率,也對提升投票率有幫助[5]。

總之,斯卡利亞大法官之死,對選舉影響很大,民主黨總統如何提名,共和黨主導的參議院如何應對,都可能會實質性地改變競選的走向。


[1] http://www.thefederalistpapers.org/principles-of-constitutional-interpretation

[2] http://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16/02/15/us/supreme-court-nominations-election-year-scalia.html

[3] http://www.foxnews.com/opinion/2016/02/13/why-scalias-death-could-turn-2016-election-upside-down.html

[4] http://blogs.reuters.com/great-debate/2016/02/15/how-antonin-scalias-death-reshapes-the-2016-election/

[5] http://www.npr.org/2016/02/16/466935651/5-ways-scalias-death-is-complicating-the-2016-election



from 蝸藤說美國 http://liwoteng.blogspot.com/2016/02/2016_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