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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1 October 2015

梁家傑:評香港大學副校長委任風波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9月30日

香港大學校委會昨晚否決任命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校委會主席梁智鴻竟然毫無愧色地說,這決定是為了港大「長遠和最大利益」。

何 謂「長遠和最大利益」?從港大校友、《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日前一篇文章可見端倪:「北京當局通過官方媒體明確表態反對,他們(校委)如果通過任命,恐怕 港大會遭到報復,現時大學與內地頻繁的學術交流和合作會受打擊,商界捐款和政府資助都會減少,不出數年港大就會被其他大學超越。」

倘若如此,委曲求全,放棄是非黑白之心,偷安於一時,或可換來三幾年的「最大利益」,但不可能「長遠」,因為揸頸就命,只會越來越被剝削,最終付出的代價是港大的自主、尊嚴,連資源都不保。

令 人憤怒的是所謂「長遠和最大利益」着想,這種迂腐犬儒帶來的傷害,是港大不再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而有些斯文敗類假借「港大利益」之名,求私利為實。我又 憶起末代港督彭定康九七臨別贈言:「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

梁 智鴻以保密、私隱、集體決定為由,拒絕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包括投票結果及否決任命陳文敏的理由。然而,港大校委會並非行政會議,不可能以集體負責制或保 密為藉口逃避向公眾交代。根據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行事指引及守則》,所有委員是以信託人(Trustee)身份參與校委會工作,因此,各委員必須向大 學的持份者交代投票決定及理據。

校委會的決定一旦受到司法覆核挑戰,委員都會被要求披露各自的投票決定和理據,若理據不足,會成為覆核成功的基礎。

陳文敏是香港首位及迄今唯一的榮譽資深大律師,是享譽國際的憲法學權威,他今次遭遇象徵本地學術自由與院校自主衰落,可能出現的後遺症是海外頂尖學生與學者卻步,減少興趣前來港大甚至本地其他大專院校就讀、交流或任教。

威脅港自由 絕非獨立事件

正 如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Jerome A. Cohen)近日在本地報章撰文,分析陳文敏事件「是港大能否維護學術自由的重要測試」,校委會一旦否決陳文敏的任命,便會「為政治干預大學自主立下一個 危險的先例,更為香港作為研究中國問題的國際學術樞紐地位帶來隱憂」,「中國政府在國內和海外一直宣稱要推進依法治國,但港大事件卻讓這個承諾蒙上陰 影。」

梁振英政府與中央政府干預港大副校長任命,並非憑空想像,而是有迹可尋,去年11月以來《文匯報》、《大公報》、《人民日報》抹黑 陳文敏及叫他自行引退的文章數以百計,特區政府消息人士亦在親政府報章放風,「建制派經過這麼長時間的政治動員,若然在最後階段任由校委會通過陳文敏的任 命,必然會嚴重影響士氣,以後再沒有人為政府『打仗』」。

一年多以來,經歷一國兩制白皮書、8.31人大決定,及近期的張曉明「特首超 然」論、陳佐洱「去殖民化」論、饒戈平「三權配合」論,無人會相信針對陳文敏是獨立事件。香港不僅普選無期,連兩支「頂心杉」法治與自由(包括學術自 由),中央都要一一砍伐,貫徹專權者不信任人民的作風。

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台後,費盡唇舌,一再強調中國不會成為威脅、霸權,望能贏得國際 社會信任。其實,信任取決於中國能否持續信守承諾、尊重國與國之間的協議。《中英聯合聲明》是在聯合國登記的國際文件,習近平若能原汁原味原意執行這協 議,保障港人的權利與自由,實際行動勝過千言萬語。港大作為香港學術自由的殿堂,受到如此摧殘,只會加深國際社會的印象:中國是信不過的。

梁家傑
港大校友、公民黨黨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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