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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26 May 2014

點評中國:「六四」與中國的腐敗

張倫 法國賽爾奇·蓬多瓦茲大學副教授

如果說近一年有什麼話題能吸引民眾和官方共同的關注的話,那一定是反腐。官方發動的這場「打老虎,拍蒼蠅」運動,一方面贏得民眾的一些讚許,但同時,也讓人們更清晰地看到中共政權的黑社會化和腐爛不僅規模巨大,且已侵入權力的核心,因此也增加了人們與權力的疏離。

「不反腐亡國,反腐亡黨」的政治悖論再次尖銳地置於中共決策者面前。周永康案遲不公布,民間反腐參與受到打壓,都從不同側面反映出中共在反腐問題上所顯現的困局。

這種困局的產生與中國現行的政治結構相關,顯然也是二十五年前「六四」鎮壓的歷史後果之一。

反腐困境

這種反腐困境之所以被人們一再提及,是因為它涉及中國現政治結構下反腐所面臨的最根本的難題。事實上,所有人都清楚,包括中共的官方文件也多次提及,這種一黨專政、一把手獨大,缺乏制約從上到下的權力運作結構,是很難避免腐敗的滋生。要消除腐敗,就必須改變這種結構。

八十年代醞釀的政治改革,因「六四」鎮壓而終止;政治改革成為禁區,權貴結構固化,腐敗加劇。而權力越腐敗,社會不滿越生,主政者越不敢放鬆甚至要強化權力。

在這種惡性循環中,在這種權力結構的導引下,不僅是權力集團,甚至整個社會都逐漸呈現出那種孫立平教授稱之為「潰敗」的狀況,危及著民族的未來。

中國亟待重建被腐敗和維穩侵蝕和破壞到幾乎殆盡的社會正義,恢復社會對國家權力的信心。習近平等顯然是明瞭問題的嚴重,便有了這場運動;但運動至今所採取的方式,所依據的理論如東廠式的特務反腐,焦裕祿式的說教,領導掌控下群眾路線的動員等,都很難讓人對徹底根治腐敗抱有希望。也有傳言引王岐山的話講;現行做法是為爭取時間,以便最終設立某種成型的制度去根治腐敗。

且不管此說真偽,只要權力結構不改變,不解決靠什麼力量來把「權力關進籠子」的問題,那種「解決腐敗要靠制度」論就必然是空話一句——關鍵是什麼制度。

紀委,黨的領導都叫「制度」。只有那種能夠解決權力的來源並有效制約權力的制度才能約束腐敗。

只要中共不放棄這種壟斷各種資源的制度架構,可以預見,中國的腐敗狀況就很難得到根治。

「六四」轉折點

或許有人要問:同樣的權力結構,為什麼在改革開放前腐敗似乎沒有發展到如此程度。

這一方面是個錯覺,那個時代由於資源的貧乏,更由於信息的壟斷比今日更甚,人們對腐敗的感覺沒有今日強烈,但並不意味著腐敗的相對程度不嚴重——相當大範圍存在的以手中權力奸辱女性的現象就是一個例證。

另一方面,由於改革開放帶來的經濟增長,當然也因權力在某些方面的自主增大,權錢交換的腐敗絕對程度巨大,人們的信息渠道且有所擴展,腐敗今天在人們的眼裏確實顯得更加惡質嚴重。

中國腐敗的惡性發展,除結構因素外,也是與一些具體的歷史進程和事件相關的,「六四」鎮壓,就是一個關鍵的轉折點。

因「六四」鎮壓,官僚集團從整體到個人對前途都產生了一種不確定感,文革後還殘存的舊式的共產主義信仰遭到致命一擊,而隨改革開放所興起的那種新的理想精神也蕩然無存,道義上的自我約束解體,「能撈就撈」,「當官為錢」成為基本的行為凖則。

主政者在高喊反腐的同時(鄧在鎮壓後曾言:這個黨不抓不行了。二十多年來主政者也不斷地宣稱過反腐的重要)實際上實行的卻是另一種策略:靠釋放腐敗的權力給官員來換取執政團隊的凝聚力,一如黑社會的運作,所有人都必須參與這場腐敗的豪筵,才能爭得某種信任。這是中國上上下下所謂「窩案」前所未有地嚴重的根源。

統治集團用一種稍極端點的話來講,都是以一種「窩案」的利益輸送方式在維繫運作和團體的內部整合。對許多人來說,入黨的目的,也不外乎就是希望能據有參與這種內部人分利的機會。像中外歷史上所有殘酷的鎮壓後常見的一樣,社會上犬儒盛行,道德崩解,也極大地助長了腐敗的蔓延。

九十年代的經濟改制,對外開放的擴大,經濟增長期資源量的擴長,都給那些掌握著國家重要資源的高級官員和與權力有密切親緣關係的太子們提供了從內外各個層面攫取中國的資源的機會。

就如同反右,反右傾等一些列黨內外的運動消滅了反對的聲音,為文革的瘋狂鋪開道路一樣,「六四」的鎮壓,為一場經濟文革、權貴的分贓做了鋪墊。掠奪不再有絲毫忌憚,大可厚顏無恥;批判的聲音已消失;社會力量借助經濟的市場化雖有所發展,但權力已再無約束,中國大規模的腐敗的發生便不可避免地發生了。

未來

許多外國人在讚揚中國的經濟發展,預測著其可能的霸主地位的時,常常有意無意地忽略中國腐敗發展的程度,降低其對中國社會可能造成的危險,甚至用清廉國際排名中中國並不是最嚴重的國家來替中國開脫。但他們都忽略了腐敗在中國從平均主義到極端不平等這種特殊歷史進程所可能具有的社會後果。

腐敗與社會不公聯手,正把中國逐漸推到一個危險的邊緣。

「六四」後主政者靠釋放某些經濟自由,靠財富增長來暫時化解矛盾,贖買社會的做法已經走到盡頭。如筆者過去多次強調的那樣:以往解決危機病症的藥方(資源增長)現在已成為新的危機病症的根源(分配不公);腐敗即是這種病症的催化劑,也是其表徵。

有人用經濟的不發達來解釋腐敗,幻想靠經濟的進一步增長來消除腐敗。姑且不談這種可能有多大,現實中那些貪得無厭的官員的表現已證明這奢望是毫無根據。

至於那被拿來做證明的香港和新加坡模式,其實與中國有極大的不同——以往和現在都存在法治、公民社會、或多或少的政治監督力量、公民以及政治人物較高的道德水凖,自由媒體以及與高度國際化相連的外部約束力等,這些顯然都是中國欠缺的。

而從世界範圍看,一個國家能否有效地消除腐敗,卻都是與上述因素的發展程度息息相關而並不必然與經濟水凖相連的。

長期以來,中國經濟增長的雙引擎之一就是投資尤其是國家的投資,在國家權力主控運行的經濟領域,腐敗往往也最為嚴重。腐敗與畸型的經濟增長,終為飲鳩止渴。

因此,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反腐,既是必然,也有其內在的連帶。但這不可能不帶來某種經濟放緩,加之造成過去二十多年經濟增長的內外許多因素已不再,資源、環境等約束條件惡化,在整體資源減少,社會公正的機制闕如的情況下,維穩成本劇增,社會危機在加大。這又絕不是反腐一劑藥可解。

病要除根,必須溯源。要解決中國的腐敗,就必須要解決造成腐敗的制度結構,回溯到釀成惡質腐敗的歷史根源「六四」,正面回應八九運動中提出的「反腐」,「官員財產公開,新聞自由」等訴求,重起政治改革,重建社會正義。

否則,歷史將會以另外的方式來兌現這些八九的遺產,這些中國進步無法迴避的課題。

from BBC中文網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focus_on_china/2014/05/140526_cr_64_corruption.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