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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1 September 2019
【立場新聞】香港媽媽反送中:香港警察假借「照顧」之名 行鎮壓之實
「香港媽媽反送中」對警察以「保護令」阻嚇年青人表達自由的權利,把政權的鎮壓延伸入家庭感到極為憤怒,並在此作出強烈抗議。
香港法庭在 8 月 31 日應警方的申請,向三名在 8 月 29 日於深水埗警署附近被捕的 16 歳以下少年頒下保護令,使到三名少年要被迫離開家人、立即被關押在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舍至 9 月 27 日,歷時達一個月;更甚是,三名少年在關押期間不能正常上學,被剝奪接受教育的機會。
換言之,所謂的「保護令」,其實是令青少年遭受到比成人被捕者更為不人道的對待。因為在一般情況下,縱使被捕,警方也必須在被捕後的 48 小時內將被捕者帶到裁判法院提案,而被捕者亦可在提案時向法官申請保䆁。因此,若非涉及嚴重罪案,被捕者可以在 48 小時內並在申請保釋後回家。
香港的少年,和所有人一樣,都有表達自由的權利。警方拘捕三名少年的理由是因為三人在 8 月 29 日晚上於深水埗警署附近出現,兩名被捕女童背包內有激光筆、口罩、面罩、繃帶和紗布等;而被捕男童則身穿黑衣。這些拘捕理由本身已是牽強無理,更甚是警察竟濫用本應是保護兒童的法律和制度來對這些少年,以作出政治打壓。
我們敢問香港警察,為甚麼在三名被捕少年的辯方律師已明確指出其家人有時間也有能力照顧他們的情況下,仍一意孤行申請保護令,強行剝奪他們父母管教和照顧子女的權利?警方的這個做法無疑也是在恫嚇香港父母,迫令父母因為擔心自已孩子被關押而阻止年青人參與反送中活動,表達他們的意見。警方的這種做法,使白色恐怖漫延至家庭內。
法庭頒下「保護令」的實際效果,就是令這些少年,要比其他成年被捕者承受十倍以上的「審訊前被覊留的時間」。為甚麼不能像處理其他被拘捕者一樣,在 48 小時內完成提案,使到這些少年可在提案時申請保䆁,在 9 月 2 日開課時繼續學業? 為甚麼香港警察要以「保護」之名,剝奪這些少年人的學習機會?
香港政府及香港警察自 6 月 12 日以來的濫權濫捕已使市民義憤填膺,現在政權的不義之手更假借「照顧」之名,延伸至家庭之中,行鎮壓之實。 這不僅是三名被捕少年的事,更是所有愛惜年青人、愛惜下一代的父母的切膚之痛。在不公義充斥香港的當下,在父母保護孩子的權利也可能隨時被政權剝奪之時,我們還能保持沈默嗎?
(後按:聲明發佈之夕,香港市民都從不同途徑目睹警方在 831 無差別粗暴對待市民的暴行。我們再一次强烈要求特首林鄭月娥要為「反送中運動」立即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向香港市民、香港警隊展示所有事實的真相,並立即回應五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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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港文集 http://hktext.blogspot.com/2019/09/1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