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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 October 2018

一名藏人看梵中「臨時性協議」

梵蒂岡和中國最近就有關主教任命問題達成了一份「臨時性協議」。除了梵蒂岡和中國政府進行積極的評價外,也有很多不同的聲音,包括樞機、信眾和專家學者。
作為一名藏人和旁觀者,看到西藏六十多年來遭受中國政府一次又一次地違約迫害,再來看梵蒂岡和中國簽訂的協議,筆者就無法持樂觀態度。
中梵經過多番談判後,終在今年九月廿二日宣布,就中國主教任命問題達成共識,雙方簽訂了一份「臨時性協議」。
天主教教宗方濟各表示,自己就主教任命有最後決定權,而不是北京政府;又承認接納了八名中國非法主教;也坦言協議讓曾受苦的天主教徒,會感到痛苦。
方濟各或梵蒂岡可能認為簽訂了這份臨時性協議,是成功的開始,因為有可能讓中國接受了教宗是中國天主教會的領袖,也能給中國天主教徒更多的指引。但也許讓我們看看西藏與中國政府簽訂了協議後所得的結果,才再下判斷吧。
西藏政府和中國政府一九五一年五月廿三日簽訂了《十七條協議》,其中「對於西藏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亦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保護喇嘛寺廟。」
事實上,中國政府從來不遵守自己簽訂的協議;中國軍隊抵達拉薩不久撕毀了所謂的《十七條協議》,最後迫使達賴喇嘛及西藏政府流亡印度。
還如,與西藏有關的所謂《民族區域自治法》,中共又有幾條真正遵守過?藏人歷次的抗議運動和一百五十二位自焚抗議者便是最佳的答案。
中國政府不僅不遵守自己簽訂的協議,自己簽署的國際公約也同樣踐踏。如中國政府加入和簽署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以及《禁止並懲治種族隔離罪行國際公約》,但是,中國政府有遵守過這些公約嗎?中國每年糟糕的人權記錄給了我們答案:「沒有!」
更具諷刺的是,中國政府對自己訂立的法律,甚至《憲法》也同樣不遵守。像如今的梵中「協議」真實地反映了中國政府違反了《憲法》第卅六條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如果中共政權遵守了這一條,梵蒂岡和中國有必要簽訂協議嗎?
從以上種種來看,中國政府對「協議」的所謂承諾,都只是為其政治目的,當目的達到後就會撕毀。
中國共產黨專制政府的本質決定了宗教只是鞏固其統治的工具而已。而且,真正意義上的宗教在中國共產黨的統治下沒有生存空間,對此,西藏人深信不疑。
看自中共政權上台後,無止境地一直打壓其統治下的各種宗教:針對藏傳佛教,他們強拆僧舍驅逐數千僧侶、寺院和佛學院設黨組織管理、控制轉世靈童;針對基督宗教的,強拆數百座教堂、拆掉教堂尖塔上的十字架並驅逐教眾、打壓天主教地下教會針對伊斯蘭教的,百萬東突人關進「教育轉化中心」。
特別是習近平執政後,更是加大力度打擊宗教界,強迫西藏佛教「適應社會主義」、強制推行「藏傳佛教教義新闡釋」等等。在中共無惡不作的當下,很懷疑中國政府簽署中梵臨時性協議的目的。
在中國政府對其統治下的所有宗教進行嚴酷打壓之際,很難看出中國會有可能善待天主教組織和信眾。
梵蒂岡的寬容、慈悲和愛需要面對的是,以厚黑學為基礎殺人不睜眼、殘忍無賴的中國共產黨霸權。
更重要的是中國政府一直強制實施「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按「臨時性協議」的內容中國政府要放棄這個原則,中國方面非常清楚放棄的結果。
多年來人們希望梵蒂岡與中國政府的接觸,能改善中國的天主教組織和信眾的狀況,甚至希望中國政府改善對所有宗教的政策,但是,從習近平最近幾年的執政和對宗教事件的處理方式來看這個希望越來越渺茫。
當然西藏是被中國政府佔領,這跟梵蒂岡沒有可比性,但是,中國佔領西藏後對西藏實施的宗教政策可以是一面鏡子,因此梵蒂岡必須慎之又慎,不要赴西藏之後塵。正如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副教授龔立人稱:「無論天主教廷在這事上賺到多少,到最後都是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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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桑傑嘉,一位藏族作家及時事評論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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