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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20 May 2016

公私合营2.0:中国官方要求网络视频网站接受国资“特殊管理股”

不久前的4月28日,《华尔街日报》曾报道,中国政府欲在国内主要互联网公司持股1%,此后,路透社等也引述消息做了类似的报道。根据本台记者了解,有多家大型新闻网站接到了官方的类似要求,但至少有一家门户网站表示婉拒官方入股。

今天(5月19日)多家媒体披露,昨天(5月18日)广电总局召开了一场重要的“吹风会”, 许多视频行业内大型企业都被要求前往,会议提出,国内大型视频网站优酷土豆、爱奇艺、腾讯视频等须接受国资“特殊管理股”。

此次会议上,广电总局要求,网络视频行业不允许有外资股东,必须有国资股东;其次、国资出资价格和所持股份都可商量,但“多少都得有”;最后,类似优酷这样的有外资背景的,需要转给内资股东。

对网络视频网站接受国资“特殊管理股”的试点,官方要求国资出资金额占视频网站股权比例1%~10%,按市场估值,但不能象征性出资。国有特殊管理股股东将拥有公司董事名额,并拥有在试听内容的生产、投资、合作的表决权、审查权、以及主管内容高管任命的表决权。。

有微信公号称,此次视频网站的“特殊管理股”的改革已经开始推进。

目前,国有股入股单位备选有五家,分别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北京广播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和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公司,文件称,并不局限这五家国有单位,可由广电总局核准,但需要具备管理视频业务的能力和相关业务范围

广电总局要求,下周几大视频网站必须上报总局意向性进度,由其协调解决协议条款的分歧;6月10日前,特殊管理股东与公司完成意向性协议并报总局;总局审核通过,通过地方局(56号令)申报程序正式上报(等通知),7月份完成。

所谓“特殊管理股”指在股权中涉及管理事务时,投票权超越普通股的股份,其特点是用很少的股份来获得对企业的执行管理权或一票否决权。

在传媒行业实行“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官方已经研究推进了相当长一个阶段。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

今年4月16日,中宣部等多部门的《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也提出:“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经批准可开展试点。”

这些官方文件并未强制要求民营传媒企业必须有官方的“特殊管理股”, 熟悉中国网络监管的人士认为,官方的“特殊管理股”将成为新闻信息牌照发放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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