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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9 September 2015

【端傳媒】練乙錚:三派抗爭路線的可能匯合點

編按:傘後一年,論斷成敗或許尚早,卻是檢討經驗的時機。一場歷時79天的大型社會運動,值得端詳反思的地方不勝枚舉,近日各界亦陸續開展不同方向的檢討,從運動策略、溝通機制、應否退場、和平還是勇武抗爭,到佔領者與市民關係、警民關係、公民社會的後續發展等等。藉此時機,端傳媒邀請了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序言書室創辦人李達寧、《信報》前總編輯練乙錚、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共同就着特定議題聚焦討論,希望透過文字交鋒,令彼此論點得以充分辯證,深化檢討。
本土民主前線與熱血公民在旺角區示威。攝 : Anthony Kwan/端傳媒
以大城市為中樞的現代化國家裏,群眾性暴力革命幾乎沒有可能成功,因為統治階級有強大的鎮壓機器和正規武裝力量。這點,晚年恩格斯已經看出,於是主張在這種國家裏的無產階級革命,要通過政黨走議會道路取得政權。他認為,革命不必一定需要流血,暴力只在瓜熟蒂落的一刻幫上一把。他對資本主義民主國家裏的議會道路寄予無限樂觀,因為在當時以工業為主的「先進」國裏,無產者有足夠人數票數在投票箱裏成為絕對的大多數,最後取得政權。
恩格斯對綱領性的暴力革命已經不能在現代化國家成事的基本分析,到今天也是成立的。這對並非是一個國家的香港而言則更甚;在這裏壓陣的解放軍部隊完全是一支外來的武裝力量,只要屠殺命令一下,港人必橫屍遍野血流成河。硬碰硬,碰不過;這個道理非常顯淺,目前看不到幾時會失效。
但是,在香港,走議會道路的困難比恩格斯當時面對的大得多,而且也很可能走不通,原因起碼有三個:(一)中共和特區政府根本不搞資產階級民主(那就是港人理解中的「真普選」、恩格斯的議會道路的起步點);(二)香港的大多數選票操在中產者手裏,而這個中產階級到目前為止都是相當保守的,好一部分並不堅持「真普選」,有些甚至認為假普選也不錯;(三)香港的無產者數量不大,而且政治上最保守,程度大概和大資產階級差不多。由於上述原因,以議會道路為主的「和理非非」路線走了18年都走不通,到了盡頭卻依然開不出資產階級民主體制,所以運動裏才有對「民主回歸」的反思和揚棄。
暴力革命不可能,議會道路走不通,香港人的處境,比恩格斯遇見的,困難得多。然而,處於暴力革命與議會道路之間的狹縫裏的香港人,在過去的一年裏走出了三條在「和理非非」之外、都包含蓄意的「違法達義」的抗爭路:(一)「被動型公民抗命」,即三子提出的完全和平的、坐着進行且主動接受逮捕的抗命行為;(二)「進取型公民抗命」,即雙學實踐的非暴力、含衝擊、不主動接受逮捕的抗命行為;(三)「勇武型抗命」,即左、右翼激進民主派所實踐過的包含攻擊性、「以武抗暴」、盡量避免逮捕的抗命行為,這些行為,在佔領運動之前、期間和之後都出現過。
二種抗命行為本身不含暴力,但第二種很可能引發政權暴力,例如9.28事件裏的87顆警察催淚彈、其後的「七警暗角打鑊」。第三種涉輕度暴力(武力),但一定招致政權施用重暴力。下面首先討論這一種抗命行為。

「勇武型抗命」

因為牽涉武力,這種抗命行為已經超越傳統的「公民抗命」範疇。然而,到目前為止,所有政治派別對「暴力」、「武力」或「勇武」的論述和實踐,都是輕度暴力,止於下列三個極限:「以武抗暴」的極限,即赤手空拳者面對政權暴力時的保衛自身及身邊同志的防衛性武力;「語言暴力」的極限,例如反鳩嗚辱陸客、「招呼」警察;「對物暴力」(但不對人施暴)的極限,例如佔運期間有勇武人士企圖以硬物打破窗門衝入權力機關。
陳健民先生認為提倡暴力本身無可厚非,但提倡暴力(哪怕只是輕度暴力)的運動領導,應詳細探討使用暴力的條件、內涵、道義責任和後果,特別是對參與的群眾所要付出的代價。上述三個極限內的暴力當中,「以武抗暴」不需要很多解釋或技術分析,因為往往是運動電光火石當兒裏的自然反應,「圍觀」的市民比較容易接受,後果也比較簡單,無非就是「襲警罪」。但是,仔細研究「語言暴力」和「對物暴力」的策略範圍和後果,則十分必要。例如,理論上,「對物施暴」也可以非常嚴重,日本動漫《残響のテロル》(直譯「残響的terror」;中譯「東京殘響」)裏的好幾次對物施暴的行動,就非同小可;在現實世界裏,如此龐大的對物施暴不可能不傷及人。
李達寧先生提到「抗爭的關鍵不在暴力與否,而在是否有效」。這是很有意義的問題,牽涉一個潛在的矛盾。「有效」指什麼呢?暴力可以即時(或很快)收效,而且是直接的。然而,暴力也可以產生非直接的效果,包括界外的和負面的。後者在香港這個中產和草根都帶有強烈保守性的社會尤其不可忽視。反水貨幾乎已經去到效益成本考慮的極限,而且還主要是因為勇武的對象主要是「彼邦人」不是香港人。
筆者估計,勇武派在水貨客稍為收斂(大陸經濟進一步下行)的時候,可能轉換針對的對象,例如把矛頭指向已經氾濫於本地經濟的紅色資本,包括紅色金融資本和紅色建造業資本例如鉛水事件中的主角「中國建造」,等等,以及與這些資本合作的本地機關和財團。這是因為朝這個方向行動的效益成本高得多,是還未摘下來的低垂果,激進民主派左右兩翼都會有興趣去開發。針對大陸遊客甚至水貨客,不少香港人會因各種原因反對或有所保留,但針對外來的、帶壟斷性的紅色財團,大部分香港人會樂觀其成。(當然,針對紅色資本不像反鳩嗚那麼簡單直截,事先必須做充分的對象研究並且要等待時機。)
周永康先生認為,「公民抗命」在香港只是開了頭,還有很大潛力可以發掘,完全不必要一下子跳到「勇武」範疇。他首先指出,當去年的佔領運動去到高峰的時候,大多數的市民沒有參與必須的外圍的「不合作運動」例如罷課、罷市,從而反證主張「公民抗命」者還有大量工作要做。不像已經證實去到路線盡頭而終歸無效的「和理非非」+「民主回歸」方程式,非暴力的「公民抗命」不過是僅僅起步。運動縱然失敗(爭取不到當權者絲毫讓步),對民眾影響卻非常深遠,改變了年輕人的思維,擴闊了運動的視野,突破了傳統抗爭路線的守法界限。

「進取型公民抗命」

雙學在佔領運動期間實踐的「進取型公民抗命」,突破了經典公民抗命模式(即三子提倡的、筆者稱之為「被動型公民抗命」的那種模式)。這個突破,是明顯有效的,在去年的佔運裏真正發揮出「被動型公民抗命」欲發揮而未果的精神力量。從效果而言,「進取型公民抗命」等同了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反抗者提出的「暴力邊緣」策略。這點有必要進一步討論。
經典公民抗命理論認為,冥頑不靈的當權者以法律及其他壓迫工具打壓甘願受罰的違法達義實踐者,會讓抗爭取得道義力量,爭取得本來漠不關心的廣大民眾的圍觀興趣甚至同情和廣泛支持,迫使當權者在民意的有利逆轉之下對運動作出讓步。
三子照本宣科如法炮製,但是,市民的反應比預期冷淡;就算能達到「一萬人核心參與」的目標數字,有限度的癱瘓中環,更可能的效果是招致商界挑起保守市民的「利益受損」觸覺,達到沖淡乃至取消運動的道義力量。畢竟,因「阻街」獲罪的懲罰不會太重,難以激起廣泛同情。但是,雙學的「進取型公民抗命」,卻取得這個效果,原因在於9.28衝擊行動引發當權者使用超乎常理的暴力。這正正是「暴力邊緣論」的立論精粹。
「暴力邊緣論」認為,運動者本身不使用暴力,但會把非暴力行動推到當權者能夠容忍的極限,過程不僅引發廣泛的「圍觀」,還最終誘發政權使用不當暴力,導致人民對當權者的強力譴責,後者轉化為對運動的支持……
首先,「暴力邊緣論」認為,運動者本身不使用暴力,但會把非暴力行動推到當權者能夠容忍的極限,過程不僅引發廣泛的「圍觀」,還最終誘發政權使用不當暴力,導致人民對當權者的強力譴責,後者轉化為對運動的支持,在下一波的暴力邊緣行動裏發揮出更大力量。我們看到,9.28事件完整而準確地觸發了這個機制:衝擊縱然被指「非法」卻是非暴力的,政權按捺不住瘋狂使用暴力,圍觀的市民尤其年輕人覺得特府絕對過分,同情心爆發,不少人因而站出來參與,造就了其後波瀾壯闊的79天佔領。
其次,「暴力邊緣論」認為,當權者經過第一次不當使用暴力的教訓,會提高未來使用暴力的門檻;運動者明白到這一點,下一波的運動就可以提升力量,把行動推到更高層次,頂撞新的暴力邊緣,迫使政權再次使用暴力,從而再度陷入圍觀民眾的指摘。如此周而復始,政權只能不斷退讓卻不斷施暴,最後或是讓步或是倒塌。從這個觀點出發,周永康先生說的非暴力公民抗命還只是開始了第一步,往後還有很大潛力,遠未到運動者需要採取暴力的地步,是有道理的。
就去年的運動而言,「進取型公民抗命」與「被動型公民抗命」的最大分別,在於政權不會也不必在抬走中環街道上靜坐的公民抗命者之時使用暴力,卻對非暴力的遮打衝擊者使用了駭人聽聞的暴力,引發廣泛乃至國際上的同情,運動由是增加能量。可以說,圍觀的香港人反應門檻比較高,三子的被動型公民抗命不能誘發政權暴力,也就引不出市民的同情,遑論投身參與。

三派同歸前人路?

接受這個抗爭理論的人,同時要有自身承受嚴重損失的心理準備,因為說到底,這個理論講的是一個苦肉計,一個動態而長期的苦肉計。
然而,「暴力邊緣論」的先決條件是運動者必須有一個長期而分階段性的抗爭觀點。一些「七十前」參與去年的抗爭,如果是因為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看到真普選,那麼就不會寄厚望於這個理論。如果抗爭者局限於「講求實效」,或者不接受「階段性成果」的概念,也會認為這個理論太過虛無縹緲。接受這個抗爭理論的人,同時要有自身承受嚴重損失的心理準備,因為說到底,這個理論講的是一個苦肉計,一個動態而長期的苦肉計。去年的「進取型公民抗命」者,已經不自覺地走上「暴力邊緣論」,而且在9.28一役的實踐裏證成了此理論的第一步有效性。
前人在別處走過的路,在本地還有參考價值。「民主回歸」願望破滅之後,去年的運動開出三條抗命路線,之間的分別相當明顯卻絕對不是南轅北徹。殊途同歸,「暴力邊緣論」可能就是一個自然的匯合點。
(練乙錚,《信報》特約評論員、前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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