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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8 July 2015

中國勞工應該拒絕道歉嗎?

日前傳來消息,日本三菱正式向二戰中的美國強迫勞工道歉,也獲得美國受害者的諒解。中國媒體的第一反應是日本只願意向西方道歉而漠視中國受害者。可是,中國媒體太心急,三菱顯然是有準備有步驟地推進道歉工作的。隔了一天又傳來消息,三菱準備正式向中國強迫勞工道歉,草擬的道歉書已經流出。

終戰七十年,理應是一個徹底和解之年。但由於中日近年交惡,難以期望得到真正的和解。三菱主動釋出善意,當然是一個正能量,值得大力稱讚。但從三菱宣佈道歉之際,我就根據以往的例子,懷疑中國勞工是否會拒絕和解。 在三菱草擬的和解書中,至少有幾點令人擔心再生波折。第一,道歉只是企業的名義作出,而不是以政府的名義。第二,用的名義是“補償”而不是“賠償”。第三,賠償的金額達不到中國受害者的期望。

果然,一天之後已有”二戰中國勞工對日索償案律師團”發出公開信,不接受三菱公司的道歉與和解。中國律師團提出的理由基本不出我的意料之外,無非就是日本誠意不夠(在中國律師團提出訴訟後仍然“膽敢”應訴),沒有達到中國所害者的賠償要求(訴訟要求每人120萬的賠償額)等等,還斥責三菱為“頑固堅持其錯誤立場”,“所謂和解全無半點誠意”。

律師團看似義正嚴辭,但是不免令人產生疑問,美國人可以一笑泯恩仇,接受三菱沒有任何賠償的道歉,中國人為什麼就不肯接受有十萬元補償的道歉呢?

類似的事情在以前也發生過。回顧歷史,1990年代,日本首相村山富市主持成立亞洲婦女基金,由政府和社會募捐各出一半資金,為二戰時期慰安婦每人提供約二百萬日元的“賠償金”與提供給受害人所在國相應數額的用於衛生福利事業的無償資金,而且他也會給受害者一封親筆簽名的”道歉信”。這個建議不可謂沒有誠意,歐洲和東南亞的受害者都接受這個方案,和日本達成和解。但是中韓的受害者卻以基金不是由政府全資,故不能代表日本政府承擔責任為由,拒絕了和解。另外一個理由就是賠償金還不夠多。中日因此而錯過了和解的最好時機。

其實,中日之間其實並不存在未解決的“賠償”責任的問題。日本戰後賠償分為三種,第一是以日本國內的機器設施作賠,中國拿到最大的一部分(儘管還是有限的);第二種是以日本海外資產作賠償,中國戰後把日本在東北、內地和台灣的日本資產收歸中國,也是各戰勝國中得到金額最高的一個;第三種就是在舊金山和約中規定的與各國自行簽訂的額外賠償。鑑於日本戰後的實際情況,這類賠償以勞務和實物的形式支付。菲律賓、印尼等東南亞國家都得到這種賠償。

二戰後對賠償問題的公認原則是,不能重複一戰後對德國壓榨太狠而導致再次戰爭的覆轍。在美國的倡導下,各大國(除了蘇聯)都不主張向日本和德國索償。美英法開始要求德國賠償,但隨後免除了賠款;對日本從一開始就免除賠償責任。美國還直接向德國及日本注入大量的重建資金。作為和美英法並列的大國,中國也難以再向日本索取額外的賠償。在1952年《中日和平條約》中,國民黨政府代表中國已經達成協議,不再向日本追究賠償。中日建交之際,日本原本準備給大陸賠償,但老一代領導人從兩國人民的友好出發,也大度地放棄了賠償的要求。至此,中日之間的賠償問題已經完全解決。

中國政府後來提出協議免除的僅是國家間賠償的責任,這也不符合歷史,在當時根本沒有所謂個人賠償的觀念。當九十年代童增等人提出民間索償時,還遭到中國政府的打壓甚至拘留,認為他破壞中日關係。顯然,當時雙方的認識是免除了兩國之間的一切賠償。70年代後,日本又通過長期的數額巨大的日圓貸款項目支持中國的經濟建設,雙方都默認是一種變相的補償。

二戰之前,並沒有所謂的對個人的賠償,戰爭賠償都是國家和國家之間的問題。但是由於納粹德國對猶太人種族滅絕之故,又產生對個人的賠償。受害者絕大部分是德國人。所以這種賠償不屬於戰爭賠償。

國家對戰爭中受害者的個人賠償的出現,是人道主義和人權理念深入人心的成果。但這並不等於就是德國和日本在法律上的義務。即便以德國為例,在1999年通過設立一個由政府和企業共同出資的基金,和歐洲的強迫勞工達成和解協議,也只是用“補償”而不是用“賠償”。這種用語就說明了德國對此的態度,而且補償金額也不足3000歐元。對比德國在這方面的態度,三菱公司的和解協議有過之而無不及。

二戰中受害者所承受的痛苦是巨大的,這些痛苦是多少金錢也難以補償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在現實中,他們必然能夠得到天價的賠償。在很多媒體報導中,受害者都聲稱,金錢不重要,只在乎聽到道歉二字,但當”道歉”二字已經近在眼前,卻一反以往的高姿態,對金錢斤斤計較起來,不免讓人困惑。但直到現在,我們還沒有聽到受害者自己的聲音。一種可能是,這些受害者被所謂的“公益”律師所操縱,賠償得越多,律師收入就越高。不知道這是否其中一個原因。

這裏就引入了更深刻的一個問題,為什麼中日難以和解。限於篇幅,難以深入討論。但這說明了,和解從來不是單方面的事,即使一方有心道歉,也須有另一方願意接受才可以成事。戰後日本向中國道歉多次,中國始終有人”理直氣壯”地質問:“日本為什麼不道歉?”這就是一個明證。為什麼會這樣?中日兩國都值得思考。


from 黎蝸藤的歷史博客 http://dddnibelungen.blogspot.com/2015/07/blog-post_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