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布罗陀是谁的?
黎蜗藤
直布罗陀位于地中海与大西洋之间直布罗陀海峡的北岸,直布罗陀紧扼地中海往大西洋的出海口,军事意义极为重要,也因此而举世闻名。但事实上,直布罗陀面积仅仅为6.5平方公里,人口不到3万,除了地理位置极为重要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值得一提的资源。它是英国的海外领地,但西班牙也一直主张对它拥有主权。前些时候,西班牙宣布对直布罗陀车辆征收高达50欧元一次的过路费,并在边境无故加强意在针对直布罗陀居民的检查,还声称将和阿根廷联合行动逼英国就范。这又引起新一轮的直布罗陀争议。
那么,直布罗陀应该是英国的还是西班牙的呢?
要讨论直布罗陀应该属于谁,首先就要从直布罗陀的历史说起。历史上,直布罗陀的先民是Turdetani人,但最早建立的政权是迦太基帝国。后来罗马人打败迦太基人,占领了包括直布罗陀在内的伊比利亚半岛。西哥特人本来定居在巴尔干半岛,直到5世纪,才迁移到法国南部一带建立西哥特王国,并最后占领了整个伊比利亚半岛。到了8世纪初,阿拉伯帝国从北非跨过直布罗陀海峡攻陷伊比利亚半岛,灭亡了西哥特王国,也占据了直布罗陀。
伊比利亚半岛上的穆斯林摩尔人后来分裂为若干个诸侯国(Taifa),直布罗陀先后处于马拉加侯国(Malaga)与格兰纳达侯国(Granada)的统治之下。直到1462年,基督教国家卡斯蒂利亚王国(Castilla)才把直布罗陀从格林纳达侯国的手中抢过来。几年之后,卡斯蒂利亚王国和阿拉贡王国合并,形成现代的西班牙。在1492年最后灭亡格林纳达,把穆斯林政权消灭。
可见,在西班牙统治直布罗陀之前,直布罗陀已经经历多次易手。西班牙人既不是最早建立在直布罗陀统治的国家(是迦太基),也不是建立统治时间最长的国家(是阿拉伯诸侯国)。
直布罗陀是怎样到了英国人的手中的呢?这起源于18世纪初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0年
西班牙国王,属于哈布斯堡王室的卡洛斯二世去世。他并没有子孙,于是两个派系为争夺王位在发生战争。一方是他的外甥腓力,他是遗嘱上的继承人,但遗嘱本身
是卡洛斯二世受挟持之下写成的。他受法国支持(他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孙子),另一方是奥地利哈布斯堡王室的查理,他受奥地利与英国支持(他是神圣罗马帝
国皇帝利奥波德一世的次子)。类似这样的王位继承战争,在欧洲历史上多如牛毛,基本上没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属于欧洲历史的正常政治生态。
战争从1701年打到1713年。详细的过程就不说了。总之,1704年,英国占领了直布罗陀并一直占领到战争结束。查理一方在战争中占据上风,但是也无力完全击败腓力一方。1711年,
奥地利皇帝约瑟夫一世(查理的哥哥)去世,查理继承皇位成为查理六世。于是继承西班牙王位的合理性降低。最后各方缔结了《乌德勒支条约》。奥地利和英国等
承认腓力为西班牙国王(腓力五世),而西班牙则割让部分属地给奥地利和英国作为补偿,其中规定直布罗陀割让给英国。条约还有很多其他内容,由于没有直接关
系不一一细数。
在《乌德勒支条约》中关于直布罗陀是这样写的:
天主教国王在此,代表自己和他的继承人们,把直布罗陀市镇和城堡连同港口,军事工事、堡垒以及附属设施的全部和完整的所有权割让给大英国王,他毫无保留毫无条件地永远放弃以上的所有列举的事物的所有权利。 The Catholic King does hereby, for himself, his heirs and successors, yield to the Crown of Great Britain the full and entire propriety of the town and castle of Gibraltar, together with the port, fortifications, and forts thereunto belonging; and he gives up the said propriety to be held and enjoyed absolutely with all manner of right for ever, without any exception or impediment whatsoever.
可见,直布罗陀是经由西班牙通过条约割让给英国的。通过条约割让,是一种国际法中一种合法的获取领土的方式。因此,英国得到直布罗陀完全合法。
如
果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腓力五世算得上是卖国求荣,属于“西奸”。但这种观念套在当时欧洲国家中却是不对的。当时欧洲国家的观念中,领土属于国王的私产,通
过继承、婚姻和交换等手段把一块领土从一个国家转到另一个国家是司空见惯的事。这些在当代是不可想象的,但我们并不能以现在的思维看待当时的历史。以当时
的思维看,西班牙乃是腓力五世的私产(在奥地利和英国承认他的国王地位后),腓力五世的行为不过是把自己的财产的一部分换取别国对他对剩余财产的合法性的
承认。在他眼里,割让了直布罗陀,和在地上撒一把钱在性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在《乌德勒支条约》之后,西班牙曾经有数次和法国一起对直布罗陀进行围攻,但是最终都一一被英国挫败。在那个谁拳头硬谁说了算的旧社会,西班牙也只好自认倒霉。于是,直布罗陀自始一直在英国手中,至今已经300年,比历史上西班牙占领直布罗陀的时间还要长。
尽
管西班牙一直想取回直布罗陀,但是军事上,西班牙无能为力;而在法律上,由于直布罗陀是西班牙通过割让的方式合法转移给英国的,西班牙一直没有正当的理
由,只能在割让范围到底有多大,割让范围是否包括领海之类的微枝末节上打转(限于篇幅,不展开讨论)。直到二战后联合国成立,六十年代开始推动殖民地独
立,西班牙才想出来一条理由,即去殖民地化。
在西班牙的意见中,直布罗陀是一个殖民地,因此应该按照联合国去殖民地化的宗旨,英国应该放弃直布罗陀的主权。同时,由于《乌德勒支条约》中规定,如果英国放弃直布罗陀,那么英国只能把直布罗陀交给西班牙。而直布罗陀属于西班牙领土完整的一部分(integrity),因此有理由把它交给西班牙。西班牙成功地说服联合国在1964年召开了直布罗陀问题的听证会。
但英国随即找到了绝好的反击理由。如果直布罗陀属于殖民地的话,那么根据联合国决议,殖民地的人民有权选择自己的政治前途。直布罗陀代表表示绝大部分直布罗陀人愿意留在英国的意愿。英国随即进一步打民意牌,1967年在直布罗陀进行了主权问题的全民公决,结果12138人赞成留在英国,只有44人赞成加入西班牙。这个全民公决的日子现在被定为直布罗陀国庆节。1969年直布罗陀制定新宪法,规定英国政府无权在直布罗陀人民没有参与的情况下与其他国家决定直布罗陀的主权问题。从此,英国逐步推动直布罗陀的自治。1983年,直布罗陀被定为英国附属领土;2002年,直布罗陀被定为英国海外领土;2006年,根据直布罗陀的全民公决,直布罗陀拥有自己的国会和行政首长,而英国派驻的总督仅仅负责外交和国防。
为了对抗直布罗陀的民意,西班牙还认为,直布罗陀的民意不应该由现在的直布罗陀居民代表,而应该由300多年前的直布罗陀居民的后裔代表。这个说法太可笑。难道在这300年间住在直布罗陀的居民不算直布罗陀的居民,不能代表现在直布罗陀的利益,反而几百年来都不住在直布罗陀的人还能代表现在直布罗陀的利益?西班牙怎么不说应该由1465年前摩尔人的后代来决定直布罗陀的归属?
因此,西班牙在殖民地问题上面临了一个悖论。如果他坚持直布罗陀是一个殖民地,那么他就无法否认联合国规定中殖民地的前途必须由殖民地人民决定的原则。如果他认为直布罗陀不是一个殖民地,那么他就无法根据联合国去殖民地化的原则要求英国放弃直布罗陀。
同样的矛盾也出现在西班牙对《乌德勒支条约》的态度上,如果西班牙认为这个条约合理,那么他就无法要求英国归还直布罗陀;如果他认为条约不合理,他就无法要求如果英国放弃直布罗陀的话就必须把它归还西班牙。
其
实,西班牙自己本身在历史上就是一个殖民地国家,用去殖民地化为理由要取得割让出去的土地本来就非常讽刺。西班牙最早的一个殖民地就是非洲西岸的加那利群
岛(纳达尔的出生地),这是标准的侵略而得到的领土,目前却被西班牙视为“自古以来”的领土,不肯根据去殖民地化的原则去处理。
西班牙自己本身也通过战争侵占了别国的土地。比如在西班牙和葡萄牙边境的奥利文萨(Olivenza)就是在1801年通过“橙子战争”和《巴达约斯条约》(Treaty of Badajoz)从葡萄牙手中夺过去的。在1815年
《维也纳条约》中规定“战胜国需要尽一切努力使奥利文萨归还葡萄牙”,西班牙也是反法战争中的战胜国,也签订了《维也纳条约》,但却以条约仅仅规定自己
“需要尽一切努力”而没有规定需要归还奥利文萨为由一直拒绝把这块土地归还葡萄牙。葡萄牙至今还一直要求对奥利文萨的主权,但也没有看到西班牙准备履行条
约。
此外,关于所谓领土完整性的说法也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论据。从法理上来讲,是领土的主权确定领土的完整性,而不是由“领土完整性”去确定主权。既然一块土地主权都不是你的,又有何种理由要求这个“领土完整性”呢?从事实上来讲,飞地在国际上并不少见。俄罗斯现在还有飞地加里宁格勒,阿塞拜疆还有飞地纳希切万。在欧洲历史上,这些飞地更多,比如普鲁士在19世纪中期就拥有很多片不连续的土地。这些飞地都不影响各自国家的领土完整性。因此,西班牙所声称的领土完整性的理由根本不成立。
更有甚者,西班牙至今在北非占据着几块土地,包括休达(Ceuta)、梅利利亚(Melilla)和所谓西属主权地(plazas de soberanía,北非沿岸的几个小岛)。从领土完整性来看,这些土地都应该是接壤的摩洛哥的一部分。讽刺的是,休达正好和直布罗陀在直布罗陀海峡相对。摩洛哥一直要求西班牙“归还”这些从北非割占的土地,并认为它们和直布罗陀是同一性质。但西班牙一直坚持这些土地是合法属于西班牙的土地。
可见,西班牙要求英国归还直布罗陀还真是双重标准。
综上所述,直布罗陀在历史上易手多次,西班牙人不过是漫长历史上的其中一个主人,而不是唯一的主人,西班牙对直布罗陀并没有优于英国的历史性权利。直布罗陀在1713年
通过《乌德勒支条约》割让给英国,完全符合国际法。直布罗陀绝大部分的公民都支持留在英国而不是加入西班牙,根据公民自决的原则,直布罗陀也应该归英国。
此外,西班牙自己至今还占领着殖民地加那利群岛,也不肯归还通过战争割占的葡萄牙的土地,完全无法在政治道德上占据上风。
因此,西班牙对直布罗陀的主权要求即缺乏法理依据,也没有民意基础,也没有道德上的优势,甚至其理由也和自身一些领土正当性的辩解自相矛盾。直布罗陀显然应该属于继续属于英国。西班牙通过种种方法刁难直布罗陀居民,企图给英国施加压力,实在是一种幼稚而心胸狭窄的行为,只会让世人觉得西班牙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国家,而无法让西班牙得到半分同情。
from 黎蝸藤的歷史博客 http://dddnibelungen.blogspot.com/2015/02/blog-post_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