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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 October 2014

中國經濟改革:地方舉債中央不救

2014年 10月 2日

中國為了治理對宏觀經濟運行隱患巨大的地方債務問題,推出加強地方債管理措施。
周四(10月2日),中國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下簡略為《意見》)強調,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中央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
中國官方的審計報告顯示,截至去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直接償還責任的債務為10.88萬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66萬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4.34萬億元。
根據中國財政部測算,如果按近年來政府實際代償比例折算,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高達約12萬億元,其中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舉借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超過4萬億元。
雖然中國政府表示地方債在可控範圍內,但眾多經濟學家早已指出,巨大的地方債務給中國銀行業乃至宏觀經濟帶來巨大的壞賬和經濟危機風險,使得中國經濟發展不可持續。
預算管理
中國各地方政府自2008年以來大量開設「地方融資平台」,政府和企業舉債還債責任混淆,以組合方式從銀行獲得貸款。但地方舉債通過的這些渠道不透明,債務迅速增加,孕育巨大金融和經濟危機。
而過去中國地方政府不顧成本和後果的舉債,並期待中央政府在債務問題發生後救助,使得地方債務成為中國宏觀經濟運行中突出的問題。很多地方政府以土地財政作為融資抵押,也促使土地價格和房地產價格猛漲,打破了經濟運行的平衡。
隨著地方債還債期到來,一兩年來中國一些地方資金鏈斷裂,實際破產境地曝光。內蒙古的鄂爾多斯既是一個例子,外界估計鄂爾多斯市地方債總額高達2400億至3000億元,而2012年,鄂爾多斯市財政收入只有375億元。
中國中央政府這次推行的措施意在改革這一「飽受詬病」的融資平台模式。
PPP
中國政府不久前推出將於明年正式實施的新預算法,雖允許有限放開地方發債,但強化了監管和風險防控,其中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得通過政府債券以外方式舉債,這樣就將債務納入了預算之內。
新發佈的《意見》要求明確地方政府和企業各自債務責任,將債務納入預算管理,防範區域性和系統性金融財政風險,妥善處理存量債務,保證建設有序進行等。
《意見》還推廣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
《意見》規定,地方政府難以自行償還債務時,要及時上報,本級和上級政府要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化解債務風險,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中國的經濟學者們提出,本輪地方融資平台的改革雖為大勢所趨,但也難以一蹴而就。新推出的《意見》也沒有明確規定政府向社會公開資產負債表,使得公眾難以監督。
(撰稿:立行/責編:尚清)



from BBC中文網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4/10/141002_china_economy_localdeb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