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Thursday, 6 February 2014

林行止專欄 - 新聞自由 代價不菲

林行止專欄 - 捍衞自由老共起家 擺布言論欺世誤民
信報   2014年2月5日

一、 用共產黨「元祖」馬克思(1818-1883)在其著作《論新聞自由》(On Freedom of the Press)的話:「缺乏(新聞)自由是對人類的致命打擊!」(lack of freedom is the real mortal danger for mankind)。

馬克思「捍衞」新聞(言論)自由,看全球各國共產黨所為(共黨統治的地方便沒有新聞自由),真的有點不可思 議,惟實情確是如此。一八四二年一月一日在科隆創刊的《萊茵日報》(Rhenish Newspaper),創辦宗旨是親政府即屬今人所說的「建制派」,只是出版不數月,編輯立場便隨民意轉為強烈批評首府設於柏林的普魯士政府,指其為「高 壓的外來勢力」,發表了不少激昂文章,引起時在波恩「憤青」馬克思的注意,開始為該報撰稿,針砭時弊、猛烈抨擊柏林政府的土地政策及不透明的議會制度,頗 受讀者歡迎,卻令柏林政府極為不快……。是年十月十五日,年僅二十四歲的馬克思獲聘為該報總編輯,從其每日銷量由他接手時的八百八十五份逐日上升至是年年 底的近一千份看,馬克思貼近民情的編輯方針有點市場。

不知新聞自由為何物的普魯士政府,對《萊茵日報》的言論縱有不滿,卻不敢明目張膽打 壓,只在暗裏刁難,以當局認為該報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很快會關門大吉;一八四三年一月,馬克思擔任老總後兩個多月,該報發表揭露政府魚肉萊茵地區農民的 系列文章,令當局暴跳如雷,「首相會同國會」,在取得國王威廉四世同意後,於一月二十一日宣布考慮以最嚴厲手段取締該報。非常明顯,普魯士政府對馬克思於 一八四二年五月十五日在該報發表的《論新聞自由》置若罔聞。當此消息傳出後,萊茵地區居民組織起來,派代表赴柏林請願,要求收回對付該報成命,惟當局不為 所動,拒見「民意代表」;由於大事報道及評論此熱門新聞,《萊茵日報》的銷量激增至三千多份,成為當年最暢銷及言論被廣泛引述的報章。

柏 林政府揚言設法對付該報,令擔心投資付諸流水的《萊茵日報》股東,干預編務,要求總編馬克思收斂,別再刺激當局、惹怒皇上。年少氣盛、滿腹經綸、思想前衞 的馬克思,對資方插手編輯部非常反感,交涉無效後於一八四三年三月十七日「請辭明志」;資方隨即委派一名「謙謙君子」任總編輯,科隆市的新聞檢查官認為此 君可以接受,該報遂得以繼續出版。

威權統治者對新聞自由的漠視、打壓,令馬克思不再相信可用和平手段促使「君主政體走向立憲民主」之路; 他的革命鬥爭思想由此滋生!五年後的一八四八年,三十歲的馬克思與二十八歲的恩格斯(1820-1895)聯署撰寫《共產主義宣言》,還於是年六月一日創 辦《新萊茵日報》,雖然只辦了一年多,在一八四九年五月十九日便為當局出重手「查禁」,但已播下「小資產階級、工人和農民聯合起來推翻封建王朝」的革命種 子!

沒想到在《新萊茵日報》被禁停刊後近一百七十年,盤據內地的新聞檢查幽靈已在港澳傳媒之間徘徊!在上引《論新聞自由》的短論中,馬克 思還這樣寫道:「人們不能因為報章有些報道和評論不合道德標準而要限制新聞自由,那便如採摘美麗而帶刺的玫瑰一樣,報刊亦有一些你不喜歡的東西」(意 譯)。換句話說,我們不能因噎廢食、不能因其有刺而把玫瑰摧毀,比起其「監督政府」的功能,傳媒有瑕疵是「必要之惡」,絕不可因此而嚴加管制甚且封殺。可 惜,當代自稱馬克思主義信徒的當權者,顯然故意忘卻這段話!

二、去年二月中旬,行政長官梁振英威嚇控告練乙錚(本報前總編輯、現為本報特 約評論員),雖然此事在《信報》有點模棱兩可的道歉後,不了了之,但已突顯了特區政府領導人稍欠自省涵養及對言論自由容忍度急速下降,且其打壓言論自由的 意向甚為明顯。這種隨着北京有「選擇自由」的「政權輪替」而來的變化,那是否質變的開始?本港的制度和法律,對新聞自由的尺度並無收緊,新聞自由的理念亦 深植港人心坎,這反映在每當有關新聞自由可能受侵蝕時,社會主流意見肯定站出來維護新聞自由上。一月二十二日立法會以「少數大多數」通過一項不具法律效力 的議案,對本港的「新聞自由、編採自由、傳媒自我審查和公信力下降問題的關注。」展示了議會存有新聞自由空間縮窄的隱憂。

雖然制度和法律 依然未變,惟回歸以來,與新聞有關的各種自由的確正在萎縮;這種衝擊香港「核心價值之母」的力量,來自擺布新聞令其漸漸質變的人,愈來愈多,這些人,有在 名利場「掙扎向上」的報業東主,有以為公理在我而不顧後果的「惡造新聞」業界。當然,在讓新聞工作者無法本着新聞原則自由發揮工作潛能的,還有來自包括 「西環」的特區政府不尊重事實進而干預干擾新聞工作,令從業人員的自由編採評論工作困阻重重。一句話,回歸以來新聞自由空間的窒息感,根本源於有關各色人 等失去恪守職份、彼此尊重的社會規範!

新聞自由,可說是文明社會信奉的價值和理想,可是,就像世上沒有免費午餐,這個地球上亦沒有絕對無 拘無束的新聞空間。過往筆者多次分析,「免費」午餐的成本非常昂貴;同理,要有人肯付出重大代價(包括經濟損失〔廣告被抽〕、失去人身自由甚至性命),才 有換取新聞自由的一絲希望!《倫敦時報》社論主筆之一的時評家休姆(Mick Hume)年前寫過一本薄薄不足二百頁談新聞自由的專著,書名便叫《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 Free Press》(Imprint Academic, 2012)。

事實上,新聞禁區多的是,新聞工作者稍不留神,便很易誤蹈侵犯私隱和誹 謗的羅網,社會主流想法似乎是傳媒只應報道有關公益(Public Interest)的事,「過分」暴露的圖片(不論男女)和煽情的新聞不可刊登。在言論「最自由」的英國,主張新聞工作者須考牌的呼聲近日此起彼伏;而當 權者當然希望對他們不利的負面新聞愈少愈好、任何足以引致社會不和諧的新聞應當隱惡揚善……。非常明顯,在自由民主社會,當局不能強制傳媒按照他們的意旨 報道新聞和評論時事;但在專制國家,假借和諧、維穩之名,當局這樣做便屬「恆常」公事!

新聞自由 代價不菲.二之一


林行止專欄 - 獨立辦報多掣肘 不受操控莊敬強
信報   2014年2月6日

三、 在經濟利益主導的資本主義社會,即使新聞自由是憲法寫明人民享有的權利,實際上亦受諸多限制。筆者是「辦報」的過來人,對此總算有點切身體會。過往《信 報》廣告不多的其中一項理由,是報方嚴守市務與編務分流理事,令一些「有廣告」的企業(不論公司規模大小)和老共感到《信報》不賣賬,經常刊出一些他們不 願讀到的新聞和評論,廣告商有時會通過公關人員「疏通廣告部同人」,但廣告主通常的做法是「抽廣告」。煙草公司從不在《信報》刊登廣告,因為當年有個反對 吸煙強調香煙害人的專欄。不可一世的物業發展商更容不下他們不中聽的片言隻字,取消廣告(即使是明天見報已排版的)便是他們的「利器」。當然,當年的《信 報》從沒機會刊登投機(忽然「愛黨愛國」)親中企業和正統左派機構的廣告(除了「經濟杯葛」,左派人士從未直接向筆者「曉以大義」,這點「公道」是應該還 給他們的)。當時雖然困阻重重,財政捉襟見肘,但筆者和內子從來不曾(一次都沒有)要求作者和編採同事「自律」(那位反香煙「上腦」的欄主反而私下向筆者 「道歉」,說他的文章斷了《信報》的財路)。事實上,辦報若無法如實道來,哪能心安!

筆者與內子從一九七三年開辦《信報》,至二○○六年 年底退出經營,一直是小本的「家庭式小工業」,可以不因外界影響而改變辦報的心願和本意(說「方針」和「原則」便言重了!),沒有在言論和編採自由方面行 差踏錯,令《信報》在言論開放而不失理性上得享清譽,沒大閃失(是否有失,當然是讀者的看法才是定論);退休後與內子「憶往」,我們歸納的根本原因有三。 其一是我們追求經濟利益,卻沒有無厭之求;其二是在智性領域,誠實貼近所知;其三是謹守報格「獨立」而非中立的底線。三者令內容贏得一點信譽,建立了不入 浮誇的個性。

至於對廣告(民辦報刊的兩項經濟來源之一)的態度,我們盡力爭取,有時甚且不惜溢出自定的內容與廣告比率,抽起內容遷就廣告 (局限於印刷條件,加上成本考慮,多次因廣告「太多」不得已令內容讓步);然而,我們不會為了廣告而修改作者(任何一位,包括「讀者來論」)的文字初衷, 做出絲毫違背前述三「原則」的事!

資本家雖然財大氣粗,但他們笑裏藏刀、勾心鬥角,視同業為競爭對手,除了圍標坐地分肥,極少在針對一份 報章(如當年的《信報》)上「攻守同盟」,這讓傳媒仍有生存空間,甲公司不刊登廣告,乙公司仍有機會,被甲公司杯葛的傳媒因之可能「收之桑榆」,不致完全 沒有廣告客戶……。現在的傳媒面對的廣告問題遠較回歸前的複雜和嚴峻,因為嚴格來說,如今香港(和全中國)只有一個大老闆。大老闆稍為不滿、略有暗示(不 必開腔遑論拍案大駡),觀顏察色希旨承風之輩便會全面配合,甚且「超額完成任務」,令廣告全線失蹤!捨此政治因素,商業運作上對傳統報業亦頗為不利,以媒 體不斷增加,一個電視頻道吸納廣告的能量可能如同一份報章(還有愈來愈多的網誌在旁虎視眈眈),這等於廣告載體多了,廣告主有更廣泛的選擇空間,對印刷傳 媒來說,廣告難求,不在話下。顯而易見,目的在有形和無形利益的傳媒(尤其是東主有報業以外的廣泛生意),為廣告作出這樣那樣的「交換」,在所難免。不必 諱言,這樣做會讓新聞自由逐步失色!

四、網(絡雜)誌經營成本較輕,編輯方針因此可以少受廣告商左右,惟看「習博剽竊疑雲」效應,在網誌 上毫無顧忌暢所欲言,已因為有無形刀斧手在旁伺候而不得不「自我約制」!在這種情形下,便如向一黨專政的北京爭取「真普選」,要在香港保持中共所不容許的 新聞自由,難度不比攀梯登月低,危險度則甚於與虎謀皮!客觀形勢如此險峻,筆者要向力爭在港貫徹普選和維護新聞自由的人致敬!不過,由於現在的政治形勢與 馬克思時代完全不同,普魯士政權正在解體而中國則全方位崛興,力爭選舉自由、維持新聞自由言論開放,成仁的機會遠高於成功!眾所周知,沒有新聞自由是愚昧 之始,但如今北京對整體發展自我感覺良好,鐵腕箝制言論亦因之愈顯理直氣壯,且不會手軟……。

中國領導人這種心態,既錯誤亦短視,因為以 揭露不合理事象為天職的記者(muckraker,香港一向直譯為「扒糞者」,有貶意,宜改之),促成十九、二十世紀之交美國進入全方位改革的「進步時 期」(Progressive Era),自此美國洗心革面、清除污垢,為成為堂堂正正大國奠下紥實的道德基礎。在美國成為世人敬重的大國上,新聞工作者可說居功厥偉。美國名記者桃麗 絲.古德溫的近著《聲大夾惡—言論霸權:羅斯福、塔虎特和新聞工作黃金時代》(Doris K. Goodwin: The Bully Pulpit……;九百餘頁,尚未讀完),寫的便是這二位總統(在位年期依次為一九○一至一九○九年及一九○九至一九一三年)如何重視新聞報道和評論(白 宮設記者室及記者招待會始於羅斯福任內),其時強盜資本家(Robber Baron)壟斷市場、收買官員,巧取豪奪、貪婪無厭、刻薄勞工階級,資本家牟暴利且走私漏稅,令貧富兩極化。羅斯福和他的好朋友塔虎特利用報刊揭秘式的 「內幕報道」,暴露了這些無良資本家無法無天的行徑,令全民共憤,逼使共和黨內力主「市場的歸市場」的自由放任派,不得不支持「政府必須立例管制市場活 動」的新政策路向,規範商人的活動,進而令金權政治解體,奠下了以後百餘年美國逐步成為社會最公平經濟最發達,終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取代英國成為世界第 一強權的地位……。

社會人的自由,包括新聞自由,不是單方面的意願足以促成,需要各方人等遵循規範、行止有度,才能騰出彼此自在的自由空 間。如今有很多香港人為回歸中國而露骨諂媚,有人憂慮昔日光輝不再而暴跳如雷,讀者舉目回望,不知方向,新聞自由正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因為大家都想擺布 別人,爭取全面操控的惡勢力逼人而來,自由的空間便如此這般萎頓而難堪。

內地開放新聞自由的政治條件也許尚未成熟,但北京若能以香港為試 點,看看新聞自由對社會進步帶來的貢獻,對中國站在道德高地躋身世界大國強國之列,必有莫大幫助。此外,新聞自由還有令特區政府(不論誰在位)不敢以「下 有對策」扭曲國家的香港政策以遂己意、以逐私利;當然,新聞自由還有監督被放任自由寵壞了的資本家,有否勾結官府魚肉消費者的功用!

奧國 學派巨擘米賽斯在一九四九年初版(去年仍「再版」)的傳世巨構《人的行為》(Human Action;第十五章)指出,自由市場不等於完全放任自由,那便如車輛和路人一樣得遵守交通規則(沒有交通燈、斑馬線等交通規矩,惟坦克車才享有交通自 由),新聞自由亦可作如是觀。筆者理性上期望新聞業同人能制訂具體準則(如專業團體的守則),讓業界知所遵循,但在現實上似乎已不大可能,以本港新聞界早 有不同政治立場,進而對新聞自由取態涇渭分明的組織(有東主、行政人員及編採人員的),制訂一套全體新聞工作者認可認同的「行為標準」,可能性甚低;而由 當局立法規範新聞工作的具體準則,在現實上是天方夜譚,不談也罷。正因為如此,筆者對香港的新聞自由前景並不樂觀,香港人也許要認真思考為什麼英國資深傳 媒人認為「世上沒有新聞自由這回事」的道理了。


新聞自由 代價不菲.二之二

from Vicsforum - One man's forum http://vicsforum.blogspot.com/2014/02/blog-post_6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