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年大宅僭建事件終於有了「突破」性發展,梁振英政府於農曆年除夕決定刑事檢控有關人士,當中包括唐英年太太郭妤淺,及負責唐宅工程的樓宅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和建築師何仲怡。因唐宅是海外註冊公司所持有,而公司的唯一董事是郭妤淺,因此唐英年逃過被檢控。
去年小圈子特首戰進入直路時,爆出唐宅僭建地下密室風波,起初唐英年欲蓋彌彰,最後屋宇署人員入內調查,而無所遁形時,唐英年把責任推給太太,郭妤淺亦替承擔責任,說整件事是她的主意。當時很多輿論批評唐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除了沒有誠承,亦缺乏承擔,不能當大任。所以郭妤淺的出現並不能替唐挽回民望,反而更突顯唐的無能。
這次檢控是唐梁之爭的一個小後續,還是如綱民所言,是梁振英「復仇」,或曰清洗「異己」的「序幕」?不過,梁振英其身不正,如果真的要利用法律來作「大清洗」,最終可能引火自焚。無他,前「大梁粉」劉夢熊這顆炸彈的藥引仍在燃燒,《蘋果日報》於二月十七日刊出了他給梁振英的「密函」。
不知這「密函」由誰發出,「常理」看應是劉那邊多於梁那邊,因為梁振英巴不得傳媒忘記劉夢熊。而如果是由劉主動把「密函」發放傳媒,則其「玉石俱焚」的決心相當明顯。無他,信內要求梁振英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請白韞六的手下「慎之又慎」,否則將會「引爆政治炸彈」,已經涉嫌恐嚇及妨礙司法公正。
如果如「密函」所言,梁振英是「恩將仇報」,利用廉署/法律整治對他不利的人,但正如劉早前接受《陽光時務週刊》訪問時所暗示,梁振英亦有很多「不能見光」的材料在他手上。劉只是其中一人,其他人有否對梁不利的材料?現在廉署不是已經就梁、劉是否涉及賄選進行調查嗎?此外,屋宇署對梁振英僭建調查結果仍欠對公眾一個交待。無論如何,中共越來越強力主導下表面和諧,背後刀光劍影的黑箱小圈子政治操作,港人看在心內,有何感想?
尤甚者,灰記從這一連串檢控、「揭黑」事件,看到香港權貴們的品質,真是令人嘆為觀止,如唐英年的無能低智、梁振英的無信無行、曾蔭權的貪小便宜、劉夢熊的「流氓」作風……。香港人是否願意被一群如此這般的人繼續折騰,體現有甚麼樣的人民,就有甚麼樣的統治者?
權貴「政治檢控」是否已揭開序幕,暫時言之過早,因為無論梁營唐營,都與中共高層權貴有千絲萬縷關係,都涉及中共內部鬥爭和妥協。所以梁是否跟與他不和的建制派完全反臉,甚至利用法律/黑村料搞「政治迫害」,最終仍取決中共黨內鬥爭和妥協的需要。所以走資的中共及同屬資產階級的建制派,也有可能為了分享利益而達致「和解」。
但對敢於反抗的平民,則建制陣營,無論唐營梁營,都不會手軟。所以由曾蔭權時代開始,政治檢控已「如火如荼」,由中聯辦推上特首「寶座」的梁振英,可能更積極吧了。最近法官重判焚燒國旗的古思堯入獄九個月,引起不少爭議。提出「佔領中環」爭取普選的法律學者戴耀廷,就撰文質疑判決有違公義︰
「……法律精神包括公平、公義和維護尊嚴的基本理念。最近社運人士古思堯因在遊行中焚燒國旗,被裁判官裁定侮辱國旗區旗罪成立,判囚九個月。
古思堯所犯的罪行是侮辱國旗,現在判刑竟是九個月,一項罪行所應得到的懲罰必須與犯罪行為的嚴重程度合乎比例才合乎公義。單純侮辱國旗的行為對其他人及財產沒有甚麼實質的傷害,所影響的只是一個抽象的國家概念。且一個國家的尊嚴不在於強制別人去尊重,而是在於她本身能否得到人的尊重。這一類罪行的懲處實不應太重。從過去相類似案件法庭對犯事者的判刑,現在九個月的判刑也明顯是過重,有可能違背公義的法律精神。」
而法官覃有方判刑指,示威遊行表達意見應被尊重,但若違法的話,行動目的如何高尚也不會被接納。而且,他在二萬多人的集會中燒旗,對現場的人造成危險,是「不顧後果、魯莽的行為」。灰記翻看傳媒所拍攝的照片,古思堯燒旗的火焰雖比街邊「打小人」燒衣紙稍大,但屬可控制的火焰,在旁近距離拍攝的記者也沒有半點害怕,沒有半點覺得危險。至於更遠處的其他示威者,相信感受到「危險」的可能性更低。
自從終審法院「人道」法官包致金不情願退休後(因為接替他的法官比他年紀還要大,但立場保守),大家都在憂慮司法系統越來越多立場保守的法官,政府越來越強硬執法,法治這度捍衛人權的最後防線將不保,古思堯的被判重刑號起了重大的警號。二月十七日,數十人於古所在的赤柱監獄外示威,聲援獄內的古思堯。
正如戴耀廷所言,「一個國家的尊嚴不在於強制別人去尊重,而是在於她本身能否得到人的尊重」。中共執政所犯下的無數嚴重錯誤,或曰罪行,早就應該下台,將來也必有被清算的一天,古思堯大膽地以行動表達了很多人心中對這個政權的憤怒,甚至因此而不惜身陷囹圄,「古思堯罪成後在庭上拒絕求情:『求情唔係我風格!』他指回歸後,中聯辦大肆干預香港,香港政府早已成為傀儡政府,民主人權『一日衰過一日』,他故意塗污和燒毀國旗、區旗,只是『替天行道』。他自言和檢椌官是『人鬼殊途』,自知就法律而言,定會被判監。他說:『法官你唔需要對我仁慈!』」(星島日報),而法官果然為了中共的面子,重判古思堯。「判刑後,裁判官問他是否還有說話要補充,古大叫:『民主萬歲!結束一黨專政!政治打壓可恥!政治審訊可恥!』庭內約三十人也跟隨大叫口號,裁判官沒有阻止。」(星島日報)
古思堯的「硬漢」本色,在庭上表露無遺。本來準備坐牢九個月,但為了替後來者著想,決定上訴。雖然決定上訴,也拒絕申請保釋,顯示其剛烈的個性。相比那些鑽法律空子,講大話以求擺脫罪責的權貴,他的磊落不知高多少倍。有份探監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說,古思堯要為和平理性嘅公民抗命立下先例,希望大家向古思堯致敬。未知這位不想和中共撕破關係的溫和「泛民」核心人士,內心如何看待古思堯這次公民抗命?
眼前的情勢相當清楚,梁振英只會繼續鞏固上層的利益,中產和基層的處境只會越來越惡劣。他更不會推動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及2016立法會普選過渡安排,換言之,大家將面對中共又一次食言。連一向溫和的學者如戴耀廷也提出堵路的公民抗命方式,爭取落實民主,以何俊仁為代表的溫和「泛民」如何回應?戴耀廷寄望「泛民」可以團結一致,談出普選共識,並以堵路方式作後盾,「泛民」如何回應?由一向惜身的政治及公眾人物帶頭是否想法太天真?忽然期望透過演練號召上萬人獻身堵路,長期作戰,是否有點不切實際?
正如網上有「社運」人士回應︰
「……近年堵路行動中不離場直至被拘捕的示威者,數到盡也不過三百人。從三百到一萬,談何容易。不想潑冷水,但也無謂煽虛火。有甚麼人可以隨時被拘捕坐監唔返工也不愁生計?我們憑甚麼叫人放棄份工出來俾人拉?如果說要「激情回歸理性」,這就是必須回答的理性問題。
戴生似乎未有思考如何促成行動者的轉化,反而將任務交給了行動者自己,所以才會說「若香港人沒足夠民主素養就算吧啦」,才會覺得可以一來就萬人堵路填滿監獄。大眾接受行動的社會心理,參與者對行動和獻身的自我預期,都必須在行動的實踐中建立出來。與其空想明年七一可以發動一萬人晒冷,不如先討論如何組織今年七一的行動。最好的行動演練來自行動本身,不是嗎?」
惜身的「泛民」是否也代表惜身的香港人?當大家批評建制派/商界長期吃免費政治午餐時,大家除了每四年投一次票,七一及個別日子出來走走,有否想過如何打破這個悶局?如果不再寄望「泛民」議員,應該如何重新上路?如果他們仍有可用之處,可如何「逼迫」他們「做嘢」?適當時刻辭職公投是否可以再用?如何與「佔領中環」/堵路等持久戰配合?
但無論如何,除非甘於當順民,社會氣氛似乎在告訴大家,行禮如儀的舊路已走不通,新路未形成且風險高,所以為甚麼何俊仁只說希望大家向古思堯致敬,而不是向他學習?也許此時此刻,聲稱關心香港(以至中國)、關心民主自由的人,包括灰記都要認真思考,面對越來越強硬的政權,越來越萎縮的政治空間,「循規蹈矩」的表達反對意見已經意義不大,但起來行動,或曰公民抗命,分分鐘遭遇古思堯的下場。但有多少人可以如古一樣,「預計後果,不會後悔」?香港真正的關鍵時刻似乎快將到臨,to be or nor to be,大家將面臨嚴峻的考驗。
from 灰記客 http://greyreporter.wordpress.com/2013/02/18/power-struggleamong-governing-elites-civil-disobed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