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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28 December 2012

官员退赃特赦能否施行?

中国大陆官员的腐败,看来已经到了连体制内的人也都一致认为,是不得不解决的时候了。如何解决这个世界史上范围最大、数量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集团腐败,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谅解”可能就要到来;也有中国官员和学者谏言,说只有进行“特赦”,才能解决中国的腐败。

真的是这样吗?让中共官员退赃,豁免他们,就会换来他们支持政改吗?更重要的是,换来社会公正和中国人民的满意?对上述问题,国内外分歧很大。

改革是我们的法宝,是我们的秘籍,是取得一切成绩的必由之路。阻碍改革的是什么?既得利益集团,什么是既得利益集团?就是那些靠不法手段攫取巨额财富和权利的人,如果非要简单化和绝对化,一言以蔽之,就是贪官集团。这些人过去掌权,现在掌权,将来还要继续掌权,这些掌权的人活得很滋润,忽然一夜之间要阻断他们的“风水”,要让他们“老实点”“不许动”,他们怎么能心甘情愿?所以他们要阻碍改革,使改革流于形式,使改革流产。改革要想绕过他们,现在看来是不可能的,为了换取他们的默许,大开绿灯,所以要“大赦贪官”。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认为,应该在一定条件下,认定腐败官员无罪,对这些腐败官员进行赦免。否则,在他看来他们的抵抗会越来越顽强,最后可能出现“鱼死网破,甚至鱼未死网已破的态势”。这话说起来很滑稽。因为我们相信正义的人们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漏的天网是绝对不会破的。那么腐败官员如果相信“网破”或“网已破”的说法,说明大陆官员自己都对自己的法制体系没有信心,认为这个本来就空无一物的东西,现在根本就是子虚乌有了。

李副院长提出官员财产公示应实行“有条件的部分赦免”,即腐败分子将收受的全部贿赂匿名清退,并在案发后,经查实退回的赃款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这样做的原因,他说是官员家庭财产目前还不能公示,因为“技术条件”还不具备,也因为他们有太多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财产公示会让他们成为政改的障碍。要对中国大陆的贪官污吏给予“特赦”,豁免他们、“谅解”他们,以让他们能够把贪污的钱吐出来,甚至换来他们支持政治改革,这葫芦里的药算不得灵丹妙药。

李永忠据说是“制度反腐专家”,长期致力于“制度建党、制度监督、制度反腐等领域的研究”,听起来也很滑稽,像是在自己反自己。李副院长真是生逢其时、也生逢其地。因为在人类社会任何时代,都没有中国大陆这么大规模、有系统的腐败;在世界任何其它国家,也没有大陆官员这样普遍的、全面的腐败。所以对于李副院长看来他有全人类甚至全时空最佳的研究土壤。

特赦和大赦,在国际社会也经常使用。但特赦或大赦是有条件的,一般来说是政府赦免一批人,多数是应该被审判但还没被法庭定罪的政治犯。比方在英国,大赦都是由女王来做或议会来授权;当时在美国,最著名的赦免是1872年针对南方叛军官兵的大赦,使其能投票并担任公职。大赦的原因是当局觉得,把人们带入遵纪守法的状态,比惩罚他以前的犯罪更有意义、更加重要。大赦一般在战争之后用的比较多,因为可以帮助结束冲突、实现和解。因为大范围起诉成本太高,赦免不啻为一种很好的方法。美国总统卡特1970年代也赦免了一批人。当时的反战分子和因反战逃避服兵役者时,他特赦了这批人,就是为了促进社会和解,因为那时已没有战争需要抗议、也不需要逃避服兵役了。但特赦在人类史上一直有争议,因为它涉及公正性的原则。因为这些人犯罪了,为什么要给他特赦?当时非洲乌干达政府在试图赦免、放弃起诉内战战犯时就有人指出,这种特赦意味着这些人他可以一边施暴一边说,如果给我赦免,我就停止我的暴行。其实,中国大陆也处于类似于乌干达暴徒的状况,因为官员所犯下的还不只是贪腐的问题,他们在侵犯人权、限制自由、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甚至以权谋色的同时,又在贪污国库。这些厚颜无耻的官员如果说,你给我特赦,我就不再贪污了,这怎么能说得过去?如果有知识分子此时给其帮腔、铺路,那就更加令人不齿了。

南非1990年代实施“真相与和解”时,也用了大赦。大赦放弃追究白人官员的罪责,换取了当时黑人的解放,在南非消除了种族隔离。关于大赦的法律,通常也在新政府建立之后,给予前政权的官员和军事将领不予以追究以前犯下的罪行的权力。换句话说,这些被赦免的,都是已经放弃了权力、不在军政位置上把持权力的人们。对大陆贪腐官员的赦免如果由贪腐者来主导,这怎么能给予中国民众从权贵专制下获得解放的机遇?即使真正要“赦免”贪官,也应该由民主、廉政的政府来主导,由民众决定是否给予贪腐官员赦免的机会。

特赦和大赦,通常都是关于政治性的,或者人权方面的犯罪的。中国大陆官员提出的特赦,是经济上的特赦。这在国际上,先例也是有的。经济犯罪的赦免,其实在1980年代在西部非州的国家贝宁有过一个先例。在贝宁总统叫马蒂厄·克雷库治下,他是一个将军,打仗还可以,但国家经济管理低下,官员贪腐严重,国库流失,加上非洲的经济危机,使贝宁经济面临崩溃。克雷库向西方求救,但法国等西方国家拒绝帮助,最后贝宁三家最大国有银行破产,当时政府甚至没办法给教师、公务员、和军人发薪水。1990年,在焦头烂额的情况下克雷库无可奈何,召集全国各阶层如教育、军队、宗教、工业、农业、还有50多政党的代表开一个大会,试图走出困境。克雷库自认可掌控近500名代表,但结果这些人在1990年2月开会时,直接就说我们这个大会宣布掌握了国家主权,直接架空了克雷库。再后来,会议任命原世界银行职员索格洛为贝宁新任总统,但是他们给前总统克雷库的条件以大赦,就是不追究他以前的罪责,换取他和平的放弃权力。和平放权的克雷库还于1996二度当选,又做了十年总统。

然而,中国大陆的“大赦”,说起来都滑稽,是一群罪犯赦免自己。官员内部从上到下,有几个没有贪腐?他们给自己内部一部分人予赦免,谁给他们赦免?肮脏的人办理肮脏的人,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如果实行特赦,必须确认实施的官员至少是清白的、没有污点的;否则由贪官甲来承办贪官乙的案子,根本就是离谱。

还有人提出,让腐败分子将收受的全部贿赂匿名清退,这也不合理。“匿名清退”是什么意思?只有承办的官员、高级官员知道谁是贪污犯,民众根本不知道?难道在知道犯罪者是谁的时候,还要体现出等级和特权?要知道,贪污的是百姓的钱,难道财富的主人不知道钱被谁偷了,只有“公仆”才能知道?所以,退赃和赎罪必须完全公开、向民众公布,才有实质意义。

但这就可能涉及到另外的问题,如果这些人真正公布了,或者他们贪污的数字真正的公布的话,在中国实行这种特赦,会让中国社会掀起轩然大波,这个特赦会让没招供的官员觉得更加危险,他们不会从此罢手、也不再贪污的,他们只会嫌贪的太少、逃的太晚。他们会变本加厉、加快敛财速度,并加紧转移资金和外逃。而贪官退赃一旦公布,必然引起百姓的愤怒;一定如排山倒海一般。公布财产会激怒贪官,更会激怒百姓。不需远看,仅看看李永忠文章后面跟的帖子,就足以胆战心惊。有网民说,让“老美快来解放大陆吧”、还有人建议说“建议恢复株连九族”。

凤凰博主王华源指出,“大赦贪官”是不符合人民的期待的。新一届领导集体上任,人民希望他们和贪官污吏做殊死之争,还人民一个公道和朗朗乾坤,谁料想屁股还没有坐稳就和贪官污吏握手言和,“相逢一笑泯恩仇”。究竟是反贪官的?还是坑壑一气蛇鼠一窝?这让人民情何以堪?还可以依赖谁相信谁?

“大赦贪官”无疑是自认无能的举措。大赦贪官是投降主义,我们和贪腐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斗争,是零和的游戏,不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可以协商和妥协的,那么大赦贪官就是自知不敌自认无能的投降主义。为什么要大赦贪官?是反贪腐的无力感绝望感使然,企图换取贪腐对改革的支持是这种无能的鸵鸟政策,是掩耳盗铃的翻版和新版。

“大赦贪官”不能换取清明政治。贪官们被大赦了,他们就不再贪腐了吗?错误之极!他们因为贪腐没有获罪,会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大赦贪官不但是对贪腐的妥协和投降,更是一种鼓励和暗示,暗示贪腐是无罪的,贪腐者是得罪不起的。

“大赦贪官”不可能换取贪官们对改革的支持。建议者把贪官们想象的很好,很有修养,并且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他们认为大赦贪官之后,贪官们不但不贪腐了,而且很知足很满意,感激涕零,对改革也大开绿灯鞍前马后的效犬马之劳。建议者幼稚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对人心人性没有一丝一毫的了解和理解,别说贪官污吏,就是一个善良的老百姓,谁能做到他们所想象的那样?贪官更甚,他们是不会满足的,他们拥有无边无际的欲壑,他们不但抓住权利不放手,而且都想着“向天再借五百年”。

贪腐自古皆有,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还将存在,它几乎是人类社会一个断不掉的组成部分。那种想根除腐败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幼稚的,都是想象和乌邦托。所谓反腐败说的确切和实际一点就是“控制腐败”,使腐败处于一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和程度,使清气高扬浊气下沉,使人民生活在一个相对公平和稳定的环境里面。所谓反腐败也可以这么说,就是逐渐收紧对贪腐的约束,对贪腐步步为营步步紧逼,使得贪腐滋生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小,政治越来越清明和透明。反贪腐可以用猛药,有时候必须用猛药。

尤其是当贪腐当道乌云蔽日的时候,不痛下杀手就不足以激浊扬清,不痛下杀手就不足以挽大厦于既倒,不痛下杀手就不足以为继续改革杀出一条血路。

很多人的担心:和巨大的贪腐集团做殊死的斗争,一旦不虞,会导致动荡不安甚至天下大乱,中华万劫不复。然遍读历史,没有发现因为反贪腐而亡国的!具体而论:若是乱世,必须权变,合纵连横那是必须的,以奇兵取胜是制胜之道;如今太平盛世,如果整天想着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只会让自己整天活在“出其不意”之中,只不过是庸人自扰。

在和平盛世里,只能“以正合”,堂堂正正大兴光明磊落之师,正其名,顺其言,成其事,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果熟蒂落水到渠成。

说到底,扔给饿狼一块肉是不会换取它和自己和平相处的,对待饿狼的办法只有一个:杀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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