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
Sunday, 21 August 2011
記協依家同你曾偉雄開拖
記協依家同你曾偉雄開拖
《蘋果日報》2011-8-21 李克強訪港 警阻撓驅趕 作風如公安 300記者怒吼 還我採訪權
在下和幾位好友也有參與, 實質人數其實接近500, 麥大姐其實保守了一點點的
正如黃世澤兄話齋, 報館收夜、電視台日摶夜搏, 都犧牲星期六的休息時間走上街頭, 甚至有某位在「反高鐵」期間聲稱要踩苦行人士隻腳的親政府記者都走出嚟咆哮, 就可知傳媒人今次係幾咁憤怒。
記者們的憤怒不單涉及佢哋嘅工作生計, 更是佢哋所堅持的採訪權利和公眾責任。要是如唐英年指名要用政府新聞稿作報導, 傳媒仲有乜生存價值?! 前線警員唔係收咗曾偉雄的「柯打」, 斷乎唔會做出呢啲阻礙採訪的事出嚟。但在下請呢班警員記住廟佳桑拿案件, 上頭俾一個違法指令而你憨居居跟住去做, 衰咗只會被革扯而唔會有人可憐你哋!
事實上, 中共「候任總理」李克強在 8月16 - 18日 到港期間, 警方對市民、傳媒所採取的措施和行動, 不單干擾社會秩序, 更甚是充斥著違法行動。莫講話扣留麗港城居民黃健先生、將多名港大學生推入後樓梯禁錮句鐘, 涉嫌獨犯《侵害人身條例》(Cap. 212) 的普通襲擊和非法禁錮, 就是阻擋拍攝、採訪已經違反《警察通例》39-05 的規定。再一次證明曾偉雄唔係一個守法的警務處處長。
數百傳媒工作者遊行, 更有攝記「放下攝影機」以作抗議, 已經表明傳媒同警方的關係進入臨界點。要是曾偉雄只顧自己係候任保安局局長的身份而繼續「公安式」行事, 將來記者們唔同警隊合作, 甚至有樣學樣的專影警員做錯嘢, 就唔好怪架啦!
延伸閱讀
曾偉雄唔死都無X用
小來吧, 小曾
曾偉雄目中無法律, 還配做警務處長嗎?? 唔該快啲躝屍趷路!!!!!
香港仲算有法治, 警察識法律同有權力, 但唔代表係大晒
=================================================================================
返回主頁
on 巴士佬 揸巴士?讀得書少?但唔好昆我!: http://robustorlo.blogspot.com/2011/08/blog-post_8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