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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30 August 2024

立场案余波未了:港警称按煽动文章意图追究作者

来源:
法广

香港回归后首宗新闻工作者被裁定串谋煽动罪名成立的“立场新闻案”中,有11篇文章被法官裁定具煽动意图,有到庭旁听的警方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散庭后表示,会视乎上述文章的作者或相关人士是否有煽动意图,若有,会与律政司商讨是否适合作出检控。不过,一旦检控,会以已转至俗称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煽动罪作出,刑期较旧例中的两年倍增至7年至10年。

区域法官郭伟健口中的11篇煽动性文章,涉及四名作者,当中,政治人物罗冠聪和张昆阳已流亡海外,前《苹果日报》总编辑陈沛敏因另一案件正还柙等候判刑,只余新闻学者区家麟仍身在囹圄之外,他2022年时曾被警方以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拘捕,即日获淮保释,并须交出旅游证件,但至今未被起诉。本身是《立场新闻》博客兼资深传媒人的他,昨(29日)早亦有前往排队入法庭旁听裁决。法官在裁决中指他的文章没有提出任何客观基础,但却指《港区国安法》令政府权力大张,毫无边界,被律政司用以打压政敌。

区家麟今(30日)早仍按保释后的习惯,在其脸书发一个Wordle和帖子,以示平安。而今早的第一个帖子,就是立场案中的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那封以“求情信”方式写就的新闻工作者明志书。

对于不少评论指裁决进一步削弱香港的新闻和言论自由,李桂华昨午回应记者提问时,反指裁决对新闻和言论自由“更加好”,因为当中订明做什么事会触犯煽动罪,但这共不是说,有什么题目不可写,而是取决于是否怀有煽动意图报道和散播信息。他又说,相关规限同时适用于本地和外国媒体,形容当局“把尺”和“法律”是一样的。

评论:既削香港自由 亦损国际形象

不过,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中心研究员黎恩灏指出,港府目前拥有不同的法律工具给她使用,包括殖民地时期遗留下来的法例、23条、国安法等,立场案裁定罪名成立,将会成为案例,令当局可以昔案例去威吓或进一步审查香港媒体的报道或评论。

资深传媒人李锦洪今早亦在一个网台的新闻节目中指出,裁决不是形成案例,对新闻界造成寒蝉效应,亦影响香港的形象,从国际媒体的报道和西方国家政府的抨击便可见一班,虽然港府和中国驻港机构已作出反击,但相信不会产生作用,只会再次确定香港的新定性:“香港就系咁㗎啦。”

现已停止运作的网媒《立场新闻》,其母公司和两位时任总编辑锺沛权、署任总编辑李绍桐被控串谋煽动罪,经过近三年的时间和裁决日期三度推迟后,郭伟健法官昨午裁定三名被告罪名成立,押后9月26日判刑,是香港回归后首次以煽动罪检控新闻工作者,亦是时隔72年,继《大公报》后,再有传媒被控以这日渐被其他民主国家废除或冰封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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