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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22 January 2023

力捧港版国安法,北京奥威尔式解读法治和正义

来源: 
美国之音

2020年6月30日中国人大通过了严苛且无所不包的安全法,当日香港警察要求抗议者离开。(路透社)

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1月13日发表讲话,呼吁“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港区国安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北京于2020年6月在香港实施了这部严苛且无所不包的安全法,以回应2019年香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反政府民主抗议活动。

这部法律赋予了北京压制和惩罚异见人士的广泛权力,旨在铲除这片前英国殖民地的民众对中国共产党的反对。这部法律对于各项国家安全罪的定义十分宽泛,相关处罚则十分严厉,最高可至无期徒刑。

夏宝龙在他的讲话中赞扬了这部法律对于香港“恢复良好社会秩序”的有效作用:

“今日之香港,法治得到捍卫,正义得到伸张,香港市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在更加安全的环境中得到更好保障…”

上述说法错误。

正相反,如美国之音(VOA)“揭谎频道”之前数次报道的那样,有大量证据表明,《港区国安法》破坏司法公正,并进一步侵蚀香港人的权利和自由。

《港区国安法》对四类活动进行定罪:“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该法使用宽泛和模棱两可的语言定义这些罪行,赋予了当局专断的权力来惩罚和平的异见行为。

《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在2020年报道说:

“根据新法律,破坏政府建筑物的行为在‘重大’案件中将被视为颠覆行为而被判无期徒刑。如果破坏交通的行为伤害到他人,或对公共或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则将视为恐怖主义行为,可处以无期徒刑。”

美国亚洲协会(Asia Society)主办的线上杂志《中参馆》(ChinaFile)援引香港警方数据报道,从2020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生效至2022年9月25日,有213人因涉嫌国家安全罪被捕。其中125人被起诉,30人被定罪。

该杂志指出,由香港警方国安处进行的这些逮捕行动“大多数与国安法相关,但也有一部分与其他罪行有关,如煽动罪”。

香港警方国安处全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部门”,是《港区国安法》生效后新设立的一个警方部门。

香港《煽动条例》是殖民地时期的遗产,源于英国普通法。港英政府于1938年将此写入香港《刑事罪行条例》,旨在保护英国皇室的尊严和地位。英国议会已在2009年废除了煽动罪。

香港自上世纪60年代末(1967年的香港六七暴动)以来都未曾动用过《煽动条例》。但在2019年的反政府民主抗议浪潮后,香港警方开始动用此条例惩罚政治异见。香港警方国安处自成立以来一贯以《港区国安法》或《煽动条例》及其他刑法条例为由进行所谓国家安全相关的逮捕。

根据《中参馆》引用的港警统计数据,213起逮捕中有75人因涉嫌发布“煽动性质”或“分裂国家性质”的言论或材料而被捕,69人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被捕,19人因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被捕,19人因涉嫌“恐怖活动”被捕。

“绝大多数逮捕所针对的活动在其他司法管辖区都会被认为是和平行使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活动,”《中参馆》写道。“事实上,在《港区国安法》于2020年7月生效之前,此类活动在香港本身就会受到保护。”

最近一起案件发生在1月17日,六人因涉嫌制作、出版和销售一本关于2019年民主抗议的“煽动性”书籍被捕。

香港自由新闻(HKFP)报道说,来自国安处警察突击搜查了香港旺角春节集市的一个摊位,当场拘捕三人,其他三人在九龙和新界被捕。这六人因涉嫌从事“具有煽动意图的行为”被拘留。

根据多则新闻报道,香港警方称该书主张香港独立,并“煽动他人推翻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

英国《卫报》(The Guardian)报道说:“长达400页的照片和文字记录了2019年的抗议活动,封面是一张警察与抗议者对峙的照片,在照片中可以看到一面旗帜,上面印着现已被禁止的标语‘光复香港,时代革命’。”

“在过去,政治讽刺物品曾是年货集市上的常见产品,”HKFP写道。

香港理工大学学生吕世瑜(Lui Sai-yu)在2021年4月被控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理由是他发表的言论,呼吁采取“非法改变”香港特区政府法律地位的行为。 2022年4月,他被判处五年监禁。

“法庭获悉,吕世瑜曾发布‘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和‘香港独立,唯一出路’等口号,这些都是2019年民主示威活动中的抗议标语,”路透社(Reuters)报道说。吕世瑜自2020年9月被捕以来一直被关在监狱。

类似案例比比皆是。《中参馆》汇总了这213起逮捕中每一起逮捕的相关信息,可在这里查阅。

截止目前,所有以《港区国安法》被起诉的被告均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接受了审判,并全部被判有罪。

在对香港局势的最新评估中,英国政府重申了对北京打压香港民众权利和自由的关切。

英国政府在1月12日发布了《香港半年报告》。英国外交大臣詹姆斯·克莱弗利(James Cleverly)在报告序言中写道:“香港的自治程度正在下降,《港区国安法》无所不在、令人不寒而栗的影响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北京正从多个方面系统性地侵蚀自由,收紧对普通香港人日常生活的限制。

“当局继续打击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集会自由。个人和公民社会团体正在自我审查,大部分独立新闻机构被迫关闭。

“香港当局继续逮捕和起诉持不同政见者,包括知名人士、民主活动人士和政治人物。”

报告列举了2022年1月至6月间香港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其中包括命令总部在英国的倡导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关闭其网站,亲北京的强硬派人士李家超(John Lee Ka-chiu)在一场无竞争对手的选举中当选为香港新任行政长官,国安处警察以涉嫌与外国勾结为由逮捕年逾九旬的罗马天主教香港荣休枢机主教陈日君(Joseph Zen),以及警方下令禁止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举行悼念“六四”死难者的烛光晚会。

2022年3月30日,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韦彦德(Robert Reed)和副院长贺知义(Patrick Hodge)辞去了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职务。

韦彦德在声明中写道,他和英国政府一致认为,英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不能继续在香港担任法官,否则会让人觉得他们“支持一个背离政治自由和言论自由价值观的政府”。

“但(英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深深致力于这些价值观,”他说。

韦彦德辞职之际,时任英国首相利兹·特拉斯(Liz Truss)对此决定表达支持。她在声明中说,香港的情况“已经达到一个‘临界点’,英国法官在香港终审法院任职已不再说得过去,那会有让镇压合法化的风险”。

2020年9月,澳大利亚法官施觉民(James Spigelman)也辞去了他在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职务。经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ustral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的报道确认,其辞职原因“与国家安全法的内容有关”。

不过,前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法官祈显义(Patrick Keane)在被举荐后于1月13日被李家超任命为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加入香港高院中其他10名外国非常任法官的行列。

争议声中,祈显义驳斥了外界对这一任命的批评。英国《卫报》1月17日报道说,他认为,相比纷纷“退场”,外国法官能发挥作用更好。

在备受瞩目的针对媒体大亨黎智英(Jimmy Lai)的国家安全案件中,香港律政司以国家安全风险为由,多次试图禁止英国律师蒂莫西·欧文(Timothy Owen)担任黎智英的辩护律师。黎智英是中国共产党政权的著名批评者。

路透社表示,“使用外国检察官和外国辩护律师一直是这个前英国殖民地法治传统的一部分。”

在香港终审法院驳回律政司的这项上诉后,李家超在2022年11月要求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介入此事。

香港高等法院随后将原定于去年12月13日开始的审判推迟到2023年9月25日,为北京就此做出决定留出时间。

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确立李家超及其领导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对这一问题有决定权。

路透社报道说,这种将香港法院排除在问题决定权之外的做法引发了人们对香港司法独立的担忧。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其决定中说——

“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以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问题,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认定的问题,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

“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没有向行政长官提出并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书,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对该等情况和问题作出相关判断和决定。”

《港区国安法》中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

李家超强调,这一决定只涉及国家安全相关的案件,其他类别的案件可继续使用外国律师。

黎智英2020年被捕,被控罪名包括涉嫌未经授权集会、欺诈和勾结外国势力。《港区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势力这项指控,让他面临被判无期徒刑的可能。2022年12月10日,他因被控违反租赁合同而以欺诈罪被判处5年零9个月的监禁。

“批评人士说,对黎智英的法律待遇完全违背了法治精神,反映当局将这名备受瞩目的中国批评者永久关押的决心,”《卫报》报道说。

2022年10月,在世界正义项目(World Justice Project)发布的法治指数排名中,香港较2021年下降了三位,落至第22位。“香港的得分比去年下降2.8%,这是亚太地区第二大降幅,仅次于缅甸,”香港自由新闻报道说。

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的香港法律研究员黎恩灏(Eric Lai)在美国《外交家》(The Diplomat)杂志中写道:

“香港的普通法制度重视对国际人权和普通法原则的保护,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威权法制反对司法独立和政治自由主义,两者之间的内在矛盾在过去25年里一再使香港的法律制度陷入混乱。”

路透社去年年底发表的一篇特别报道曝光,香港正上演一场对律师的“恐吓运动”,针对“接手人权案件,批评中国实施的国家安全法,或对法治受到威胁敲响警钟”的律师。在手段多样的威胁下,人权律师们正在逃离这座城市。

这还不包括2019年民主抗议以来因《港区国安法》中的指控而被身陷囹圄的一众人权律师。

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2021年发布的一份报告在结论中说,《港区国安法》构成了“自1997年英国回归中国以来对香港人权和法治的最大威胁之一”。

1月16日,北京提拔自2020年起担任驻港国安公署署长的郑雁雄(Zheng Yanxiong)为香港中联办主任。该职位是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最高职位,中联办负责执行中央政府的决定。

郑雁雄因其在镇压2019年抗议活动中发挥的领导作用而受美国政府制裁。观察人士认为,北京对他的提拔释放了中国政府将对港持续强硬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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