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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5 November 2021

香港法院要求派人到台苹清盘 台湾NGO忧《香港国安法》插足台湾

来源: 
自由亚洲

经民连研究员江旻谚指出,苹果日报在台所握有的大量公开及未公开的报导纪录、影音素材、针对采访对象留下的个人秘密资讯都是中共政权极想获取的重要政治筹码。

香港法院指派的壹传媒临时清盘人日前发函台湾苹果日报,要求清点并移交所有资产并遵从其指示。台湾多个公民团体11月25日共同召开记者会,呼吁台湾政府不要把此事当成一般民事案件,应正视壹传媒清算严重的人权与国安危机,并应立即采取因应措施,防止《香港国安法》插足台湾。

台湾公民阵线组织部主任许冠泽表示,经济民主连合(经民连)调查发现,台湾苹果日报的经营主体港商苹果日报出版发展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是香港壹传媒公司的第三层转投资公司。

许冠泽指出,9月底港府财政司长向香港法院提交清算解散壹传媒之声请,10月15日香港法院决定先指派安永的两位会计师担任壹传媒临时清盘人,并订于12月15日进行案件审讯。但是,临时清盘人日前竟然发函台湾苹果日报,要求清点并移交所有资产,11月10日,香港法院批准原临时清盘人辞任,改派谭竞正及文景城担任。许冠泽质疑谭竞正担任中国西部水泥等多家中国企业董事的身份。

许冠泽:“反送中运动对台湾最大的警示就是中国蔑视人权,希望台湾能在这次事件上,警惕教训不可以在台湾法院裁定之前,接受香港法院的裁定。希望台湾苹果日报的主管能坚守岗位,捍卫新闻自由,在台湾法院裁判前不应交付香港清算人任何与新闻采访或评论有关之资料。”

苹果日报握有大量公开及未公开的报导纪录、影音素材

经民连研究员江旻谚指出,苹果日报在台所握有的大量公开及未公开的报导纪录、影音素材、针对采访对象留下的个人秘密资讯,都是中共政权极想获取的重要政治筹码;这些新闻采访资料更可能涉及台湾的企业家、政治人物或是许多重要民间机构等对象,当这些资讯经由香港法院指派的清算人落入中共政权手中,用于分化打击、认知作战或政治威胁,对于台湾民主政治与国家安全的冲击均非同小可。

经民连提出三项要求,包括台湾文化部应依“个资法”,限制台湾苹果日报及壹周刊交付个人资料予香港清盘人、第二在台湾法院许可之前,内政部不应准许壹传媒清盘人入境执行职务、第三必要时,经济部应废止香港壹传媒的台湾分公司登记。

江旻谚:“政府也应该做最坏情况的准备,如果港共政府或红色资本家或其在地协力者接管经营台湾苹果日报发生时;为避免台湾新闻自由环境被伤害,为了避免曾经新闻自由的媒体被改造成另一个中国政权的传声筒。经济部应该依照外国人投资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一款以“对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国民健康有不利影响”为由,废止香港壹传媒的台湾分公司登记,防堵《香港国安法》插足台湾的可能性。”

赖中强:台湾法院有权审查香港裁判是不是违反台湾的善良风俗

经民连智库召集人赖中强律师从法律的观点提出,根据台湾的《港澳条例》第42条规定,“在香港或澳门作成之民事确定裁判,其效力、管辖及得为强制执行之要件,准用民事诉讼法第四百零二条及强制执行法第四条之一之规定。”,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2条,外国法院确定判决之内容或诉讼程序,若有违背中华民国之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即不认其效力。

赖中强:“台湾法院有权审查香港裁判是不是违反台湾的善良风俗,包括有没有牴触对新闻自由的保障。我认为临时清盘人所谓的法院指示,目前还不是确定的裁判。如果清盘人要求壹传媒台湾曾孙公司、隔了好几层台湾苹果日报要移交资料的话,我认为这个要求法律依据有欠缺。”

邱文聪以纳粹执行不义之法比喻 台湾应勇敢拒绝效力

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研究员邱文聪提出,香港苹果日报之所以被港府解散,其中理由被认定违反他们的“国安法”。香港苹果日报因涉嫌《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捕后,今年11月初,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请求法院保释,然而香港法院却以“台湾苹果新闻网”仍持续发布“不利香港国安的新闻”,而张剑虹仍担任香港壹传媒旗下子公司董事为由,拒绝保释。

邱文聪:“台湾苹果日报被认为是危害中国或是香港“国家安全”的犯罪工具。当港府要来台湾对台湾苹果进行清盘有两层意义,其一是没收犯罪工具;另外就是他希望把将《香港国安法》的效力、管辖范围延伸到台湾。”

邱文聪以二战时期的历史经验做比喻,如果有一位犹太人逃到他国,德国纳粹要求没收其财产,其他国家也不能轻易容许纳粹政权的“执法”,因为其所引用的是不义之法。

邱文聪:“想像一下如果今天我们面临纳粹政权法院判决,他要来台湾执行。请问台湾政府要如何因应。是要把它当成当纯的民事问题,你们去法院处理我不要任何介入?还是应该勇敢正确站出来说,这是不义之法,在台湾没有执行的空间,在台湾没有承认效力的可能性。”

无国界记者组织:拒绝强权霸凌与越线

无国界记者组织东亚办事处执行长艾玮昂认为,如果香港当局指派的清算人取得台湾苹果日报的资料,所有应受保护的资讯,诸如记者的姓名、笔名、采访与调查、汇款纪录等,都会流向港府和中共,让在台湾苹果日报的前任和现任员工,都可能面临遭到《香港国安法》起诉的风险。

艾玮昂指出,新闻自由是基本人权,也是其他形式自由的基础。香港的新闻自由正剧烈恶化,身为新闻自由捍卫者,必须团结在一起,拒绝强权霸凌与越线,守住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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