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倒轉:緬甸網路安全法
2014年2月,第一次到緬甸時,花了點時間才適應「Free wifi but no wifi now」的回答。餐廳或飯店掛出free wifi的牌子,但是永遠都連不上網路。
餐廳服務生詳盡地對我解釋,「今天早上有網路,但過中午後就沒有了,下午有時會有網路,但很慢。」在觀光勝地蒲甘三天,完全沒有網路,我搭上馬車,穿梭在林立佛塔間,時光倒轉。
來自挪威的Telenor,2014年2月獲得電信執照,同年9月2在曼德勒開始網路營運,10月該公司的網路全面覆蓋緬甸。
緬甸直接從GSM直跳3G。
在Telenor與來自卡達的ooredoo進入緬甸前,「緬甸電信」是獨佔事業,GSM sim卡在過去是高價產品,高達2500美元,
2015年,我開始跟緬甸路邊雜貨店購買儲值卡,一張1500緬幣(1美元),儲值時刮開銀漆輸入儲值碼即可。後來連儲值卡都不用,付錢給店家或通訊行,店家在自己的手機APP操作,便可以為客戶加值。
緬甸最大的民營電信業者Telenor,16日在官網發表對「網路安全法草案」的意見,這家擁有2千4百萬電信服務用戶,與1千9百萬線上支付用戶的電信商,對草案表達強烈的反對。
草案內容包括,網路供應商必須將每位使用者的數位數據保留三年,儲存於政府指定位置,包括IP位置、電話、地址、身份證字號與活動歷史紀錄。
政府還可以隨時存取個人網路社群媒體帳戶上的訊息,發現「威脅緬甸主權與領土完整」的可疑活動後,攔截網路聊天訊息。
亦即,未來更劇烈的反政府運動中,意見領袖、新聞從業人員,甚至普通用戶,將會面臨更嚴密的監視,隨時遭受騷擾,甚至因為網路上的言論而被捕。
因此,Telenor措詞嚴厲地提出四點反對草案的理由:
人權考量:草案必須適當考量基本人權,例如言論自由、民眾個人隱私與安全問題。
草案研擬的合適性:在緊急狀態下通過草案,並將如此廣泛的權力授予臨時政府,是不合適的。
權力行使:草案所授予的權力與干預,必須具備透明度、法律明確性,正當程序與明確標準,並由獨立行政機構與監管機構執行。
草案的範圍:草案不應含括《電信法》所規範的監聽權。規範個人數據保護、電子交易與網路安全的法律,應分別制訂,以便在完整的範圍內提供全面的保護、治理與執行。
擁有眾多用戶的Telenor,同時也是緬甸最大的外商之一,此聲明形同與軍政府撕破臉,但公布反對意見同時,Telenor也宣布即日起不再公布是否收到軍政府要求斷網的通知,亦即Telenor用戶再也無法預先得知斷網時間。
自政變後,緬甸已經有四次斷網,Telenor一直試圖預先公告,以保持對用戶的透明度。但至2月16日後,Telenor以保護自己員工安全為前提,不再公告。
斷網一直是緬甸政府控制羅興亞人聚集的若開邦的手段,以「穩定與法律與秩序」為由,切斷若開邦和欽邦超過百萬人的網路服務,企圖阻斷羅興亞反抗軍的聯繫,並聲稱「除非安全狀況改善,否則無法恢復網路」,「必須達到軍方的停火要求」。
透過斷網,邊緣化緬甸最脆弱的地區,也因為網路資訊封鎖,若開邦是2020年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爆發的的第一波區域。
政變後,緬甸社會充滿恐懼、不確定性的時刻,軍政府的斷網措施,試圖破壞公民不服從運動的網路串連、分享訊息的能力,而「網路安全法」草案賦予政府監控權力,使用者可能因網路上的行動,隨時被捕入獄。
所以,現在整個緬甸都是若開邦。
#我知道緬甸人會不開心這樣講
#但是確實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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