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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29 June 2020

【眾新聞】記者莊曉彤:【國安法】程翔分析:警隊律政司設特別部門、特首指定法官 即大陸「公 、檢、法」三權合作

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出爐,熟悉中國國情的時事評論員程翔接受眾新聞訪問,認為香港今後步入「三權合作」:「警察要設立特別嘅國家安全部門嚟進行國家安全嘅執法;律政司要設立專門嘅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特首指定法官,專門審理國安法。即係話,按大陸嘅講法,就係公、檢、法,三家合作,統一起上嚟。公就係公安,對香港嚟講就係警務處;檢就係檢察部門,即係律政司;法就係法官 、法院。內地公、檢、法就係經常配合嘅。」

程翔首先形容,這次中央推行港區國安法,將大陸的司法制度強加於香港,標誌一國兩制終結。然後,他批評草案陰濕、虛偽,因為根據草案說明:「草案在附則中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與本法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佢就係話呢個法係凌駕晒香港其他法,嚴重性喺呢度。即係香港原有嘅好多法,特別係保護人權嘅法,一旦同呢條法律有牴觸嘅,就以呢條法為準。呢樣係好虛偽,虛偽嘅位在於(草案說明)入面講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嘅國際公約》⋯⋯』表面上聽落去佢都好尊重香港原有嘅法律,你以為佢真係咁講。」

「而家佢話,如果同香港法例有牴觸嘅時候,以佢(國安法)為準,即係等於廢除晒香港原有嘅人身保護令、《香港人權法案》、或者係保安局作出嘅指示(查問疑犯及錄取口供的規則及指示),全部可以scrap(銷毀)。我覺得呢樣嘢係好嚴重,好嚴重侵犯香港普通法嘅規定,但佢就靜雞雞放喺附則度,唔想人去注意咁樣。」國安法的訂立,衝擊香港法治、三權分立等香港核心價值。資料圖片

程翔並認為,國安法推出後,香港會朝著「三權合作」的方向發展。他指出,最早指出三權合作的是2008年習近平訪港,當時已經引起社會譁然。如今國安法草案說明指出:港府律政司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負責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工作和其他相關法律事務;港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特首指定若干名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即係話,按大陸嘅講法,就係公、檢、法,三家合作,統一起上嚟。公就係公安,對香港嚟講就係警務處;檢就係檢察部門,即係律政司;法就係法官、法院。」程翔說。

程翔又注意到,國安法明文針對去年反修例的各界力量,「佢好強調直接打擊異見人士。譬如話對所有公職人員提出愛國要求,參選者或者就任公職嘅人,都要宣誓或者簽文件,好明顯就係針對9月立法會選舉。而家仲要話對學校、社會團體等,採取必要措施,加強監督同管理。即係話學生舊年好多人出嚟示威、工會好多人組織罷工或者登記入工會,社會團體包括好多NGO、民間團體組織,即係在反修例嘅過程之中,大家都走出嚟。而家就明文規定,對呢啲學校、團體都要採取措施加強監督管理。」

不過,程翔不認為中央推動國安法是基於去年的反修例運動,「其實你睇番成個過程,佢不嬲都想伸隻手埋嚟。」

「你睇吓佢2008年,即係12年前,佢已經提出建立第二支管治隊伍,中聯辦曹二寶(時任中聯辦研究部長)提出。顯見得佢認為,中央係應該插手香港嘅嘢,不過香港2008年無乜太大得罪你中央嘅嘢,佢都已經蠢蠢欲動插隻手埋嚟。所以如果你話修例引爆咗呢個決心、整死香港,我覺得唔fair,修例無錯係一個觸發點,但係點解2008年你已經提出要建立第二支管治隊伍?共產黨要將一切控制在手上,就算你無修例,佢都有其他原因伸隻手埋嚟。」

程翔續指,2008年提出建立第二支管治隊伍、2014年白皮書(國務院頒布《「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已經提到全面管治權。「嗰時香港仲未有雨傘運動,已經講全面管治權,所以唔好賴香港人,佢不嬲都想伸隻手埋嚟,將香港嘅高度自治收番。」

程翔於2005年曾被指涉嫌干犯間諜罪,翌年8月被判監5年,2008年2月獲准假釋出獄。問他可會擔心國安法通過後有風險或再次被捕,他說「唔奇怪」,並笑著回答:「希望唔係(高危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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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港文集 http://hktext.blogspot.com/2020/06/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