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上訪者被視作政治穩定的隱患,中共立法將32種上訪行為列為非法,維權者反遭重判。
最近大陸媒體紛紛發布文章,強調《關於公安機關處置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適用法律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中列舉的32種違法上訪行為,該《意見》是公安部2008年7月下發,2013年修訂。自從疫情解封後各地信訪局恢復工作以來,新上訪事件劇增,引發人們對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關注。
根據該《意見》,上訪者可能因在信訪局辦公處擺放花圈、遺像,在國家機關或公共場所靜坐,張貼、散發材料,呼喊口號,打橫幅,出示狀紙被扣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處罰,上訪行為造成交通堵塞等行為也可能遭重判,甚至跳樓、跳橋等自殘、試圖自殺行為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因上訪被刑事處罰的人不能從事公務員、教師、導遊、會計、公司董事等40多種職業,被判定有罪的訪民,其子女等直系親屬將無法通過公務員或入黨、入伍的政治審查。
有網民結合最近中共大肆炒作的美國佛洛伊德事件諷刺,如果警暴事件發生在中國,想維權,自己會先進監獄。
以所謂「維穩」為主要目的的這項法律與中國的其他法律,已經令許多維權者付出慘重的代價,他們被扣以各種罪名重判以平息事端。
2019年11月12日,張家口市法院判決一起上訪案件。6名上訪者均被重判超過10年刑期,其中一位71歲老人,獲最高刑期14年半。
張家口市東窯子村村民解釋說,因政府強佔400多畝土地,為得到賠償,7位老人14年前就開始代表所有村民上訪,其中一名68歲老人遭警察毆打,心臟病病發身亡。政府為阻止村民上訪,承諾給村民197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7.8萬美元),並保證不再報復村民。但這份簽署的協議成了政府起訴他們「敲詐勒索罪」的證據。
類似事件屢屢發生,遼寧省東港市安康村村民告訴《寒冬》,因當地灘塗被村幹部出租,出租款也被他們中飽私囊,村民上訪多年,作為村民代表的一對夫妻,妻子於2016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丈夫則在一場可疑車禍中身亡。
「政府捏造夫妻倆向村委會借款50多萬的證據,以此指控他們敲詐勒索。」一村民告訴《寒冬》,「現在,這個灘塗租金上億元(約1400萬美元),村民到現在一分錢沒得著,而且都被拉入黑名單,只要多人出行就會被調查,到底是誰在敲詐勒索?」
32種可遭判刑的上訪行為(合成圖)
由於半數以上的耕地補償款被當地政府私吞,山西省忻州市塘澗村村民於2011年4月7日集體上訪,然而,不但沒有索回補償款,8名主要組織者反而被扣以涉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處2至5年有期徒刑。然而,實際上是政府人員和警察攔截了上訪途中的村民,將警車橫在路中,造成交通堵塞。
山西省一對父母因兒子被老師打殘上訪多年也未得到賠償,不僅冤情得不到受理,夫妻二人還多次遭遇政府人員暴力截訪,兩人於2017年因「非正常上訪」近千次被扣以「尋釁滋事罪」判刑。
寒冬記者 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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