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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 April 2020

撐公共廣播運動促邱騰華撤回批評港台聲明

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回應香港電台節目「脈搏」(The Pulse)於3月28日播出內容時認為,節目表達,主要是指記者提問台灣在世界衛生組織的席位問題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及《香港電台約章》,「撐公共廣播運動」表示極度遺憾,認為邱騰華局長的理解是把一國原則無限延伸,以致損害《基本法》保障的言論和新聞自由,並為港台人員的工作套上政治枷鎖,違反公共廣播原則,促請當局撤回有關錯誤和侵權的評論,以正視聽。

自二月起,國際上已有聲音要求世衛重新審視台灣的席位問題,記者就公眾關注的問題向世衛高級官員提問,是履行記者天職,其問題簡單直接,態度不卑不亢,亦獲得不少資深新聞從業員撰文讚揚,難以理解邱局長何以越俎代庖,為記者提問設限。

「撐公共廣播運動」(「運動」)強調,《基本法》第27條訂明,港人享有言論和新聞自由;第31條訂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繼續在港生效,而《公約》第19條訂明,人人可享的言論自由,公德層面上,只涉及國家安全或公眾秩序時,可以法律加以合乎比例的限制,邱局長的說法,既不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的設限原則,亦非法律,如此以長官意志行限制言論自由之實,是濫權之舉。

另外,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公共廣播的定義,公共廣播須不受政治或商業的影響,邱局長以一國原則向港台施加政治限制,本身便是破壞港台肩負的公共廣播角色。商經局作為港台的政策局,理應捍衛其功能,現在竟反過來淪為施壓者,充分突顯官僚體系不利公共廣播發展的基本矛盾。

至於商經局指節目有違《香港電台約章》中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所訂明的目的和使命,「運動」亦不敢苟同,認為邱局長是以偏蓋全。《約章》的公共目的及使命雖有訂明,港台須提供讓市民了解社會和國家的節目,培養市民對公民及國民身份的認同感,以及增加市民對「一國兩制」的認識,但這並不等於盲從,不加討論地接受。節目中記者的提問實在是為世衛官員提供辯解機會,只是該名官員放棄闡述立場的機會,與節目的提問無關。事實上,世衛在節目播出後,也因應官員沒有回應問題而發出聲明,反映節目的問題值得關注且須回應的。

「運動」亦必須指出,《約章》的使命亦提及,港台「須提供開放平台,讓公眾暢所欲言,以不畏懼和不偏私的方式交流意見。」邱局長以一家之言,為港台這個平台綁上政治枷鎖,實在已經損害了平台的開放性和多元化,更甚者,為港台員工造成心理壓力,如何讓人相信港台可以「不畏懼和不偏私的方式交流意見」?故此,邱局長的言論豈非更有違《約章》!更損害公共廣播!為此,「運動」促請邱局長撤回節目的表達有違一個中國的原則及《約章》的言論。

「撐公共廣播運動」前身為撐港台運動,於2007年成立,成員包括香港人權監察、香港記者協會等組織及個別立法會議員及個人,運動關注媒體自由,主要宗旨是支持香港電台轉型為獨立的公共廣播機構。



from [香港獨立媒體]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