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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28 February 2020

北京新怡家园确诊者追踪:曾陷贪腐窝案 狱方送至高速口(更新)

监狱人士确认将黄女士送出了城,家属称黄女士离开武汉前不知其发烧情况;接到人后才从公开报道得知武汉监狱爆发疫情。黄女士此前曾陷入宣恩县水利水产局“窝案”,因贪污罪获刑10年,2月17日刑满,18日释放;疫情发生后已有多名刑满释放者离开武汉回到原籍

  【财新网】(记者 苑苏文 覃建行 王梦遥)疫情严控之下,2月22日凌晨2时,自武汉女子监狱刑满释放的黄女士进入北京,之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公众普遍质疑,其是如何离开武汉,又是怎样达到北京的?

  财新记者获悉,黄女士刑满三天后,监狱方将她送至武汉城外高速路口;黄女士家属拒绝向财新记者透露行程细节,只是强调当时对黄女士可能染上新冠病毒并不知情,之后才发现武汉女子监狱爆发疫情的消息上了热搜;回京后他们依法申报,配合疾控工作。

  “他(监狱人士)一直让我们把人接走,但是他没有告诉我们监狱情况,我不知道我们接回来这多大的危险。”黄女士的女儿确认,黄女士来自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其并未在武汉确诊。

  黄女士离开武汉时,湖北省女子监狱起到了什么作用?为了令她抵达北京,她的家属作了什么准备?这都有待官方的调查。

  据司法部官网消息,2月26日,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牵头,由分管副部长刘志强带队,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湖北就武汉女子监狱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感染新冠肺炎到京事件进行调查。

  湖北省委书记应勇26日午夜作出批示: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竟发生此类严重违反离汉离鄂通道管控的事件,绝不能允许。要迅速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此事还是否涉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也要彻查。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离汉离鄂通道管控事关全国疫情防控大局,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据悉,目前湖北已成立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家属称黄女士未在武汉确诊

  “我们做的事情,既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我们没有做任何过分的事情。”黄女士的女儿告诉财新记者,黄女士刑满释放后,他们接到监狱通知,对方要求去接人,但并未提黄女士发烧的事情,“我们被欺瞒了。”

  有媒体报道称,黄女士在武汉确诊后被接到北京,其女儿对此予以否认。“你要确诊了你肯定要住院了,证明已经在医院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一个确诊的人从医院捞出来,先别说能力做不做得到,也得考虑病人的安危,不可能在确诊的情况下,回到北京几天后再让他去住院。”这位家属称,自己也有疑问,“正常情况下监狱不是应该对每个人进行检测,然后该求助医疗机构的求助医疗机构吗?”

  据北京市疾控中心的说明,黄女士在2月18日开始间断性发热5天,伴咽部不适,当时居住地为武汉。2月22日凌晨2:00,黄女士由其北京家属自驾车到京,经体温筛查后入住其家属所在的东城区新怡家园小区7号楼。

  财新记者向接近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人士处确认,2月21日上午,警察把黄女士送到武汉城外的高速路口,交接给家属。2月21日下午,在黄女士正在随家属归京的路上,湖北日报首次发布了监狱疫情的消息,披露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确诊 230 例,其监狱长被免职。

  “时间线已经告诉公安了,公安可以随时调取高速监控,也可以查我的设备” 黄女士女儿强调,自己并非有意散播病毒,接到母亲时,还以为监狱里很安全。

  2月25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公号披露:截至23日,湖北监狱系统现有在押人员确诊323人,这一数字较21日首次公布时增长52例。其中武汉女子监狱279人,沙洋汉津监狱43人,湖北省未成年管教所1人;现有疑似病例10人;现有重症病例5人已转入地方定点医院,其余轻症患者将转入监狱方舱医院救治。

  据北京疾控方面消息,2月22日凌晨2时,黄女士抵达北京的小区后,家属向社区报告情况并服从统一安排,黄女士于2月22日20:10作为武汉进京人员被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2月23日19:00,黄女士因发热由急救车转运至东城区普仁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2月24日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北京疾控方面消息称,经综合研判,该女士进京后的密切接触者为其3名家属,无其他密切接触者。根据《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第四部分第二条规定,病例归属以发病时的住址为准。该病例发病时住址不在北京,故不属于北京市发病病例。

疫情期间有多名特殊人员刑满释放离汉

  财新记者注意到,武汉虽然自1月23日10时起开始“封城”,但此后刑满释放人员离开,已有先例。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2月13日,武汉中院审结一起刑期届满的二审案件,5名被告人当日获释,其中3人为户籍在武汉以外地区的刑满释放人员。相关法院紧急协调落实出入武汉通行证明,同时与刑满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社区取得联系,直至14日凌晨将3人送到各自户籍所在地社区。

  另据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官方公号“艾都警事”披露,一名因故意伤害罪在武汉洪山监狱服刑10年的在押人员王某,于2月11日刑满释放。经协调,武汉蕲春两地接力将其送回,监狱部门将其送到八里高速出口,八里湖派出所将其接回。

  也不乏户籍在湖北省以外、在武汉监狱服刑的刑满释放者被送回老家。

  据新京报旗下新媒体《北京知道》披露,东北某市近日接收了一名湖北省洪山监狱的刑满释放人员,目前正在集中隔离观察。该监狱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而据深圳新闻网2月11日报道,一名自湖北省沙洋汉津监狱刑满释放的深圳籍人员,在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司法所的协调下顺利返回深圳,而后被安置在健康驿站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湖北省沙洋汉津监狱位于荆门市沙洋县平湖路。

  谁能在刑满出狱后享受护送?财新记者获悉,一般只有重点帮教对象,监狱内部才实行“必接必送”工作制度。重点帮教对象多指释放后可能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其中包括上访意愿强烈的、有精神障碍的或家中条件极差的人员。

  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人士介绍,在犯人即将刑满的前一个月,他们就会联系其家属交接;如果联系不上家属,就会联系当地的司法局交接;如果犯人自行返回,还会给一笔路费。她还介绍,武汉封城后,监狱内部实行了自愿留宿制度,用以安置刑满释放后,因封城而无法回到原籍的人。

黄女士曾因贪污罪获刑十年

  与此同时,黄女士的身份也浮出水面。据财新记者了解,黄女士是1959年生人,原为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因犯贪污罪,湖北省宣恩县法院于2013年6月21日作出判决,黄女士获刑十年,其不服上诉,恩施州中院于2014年2月18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黄女士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服刑。

  宣恩县水利水产局曾发生“窝案”。原宣恩县水利水产局局长、两名副局长、财务股股长兼会计、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等5人因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罪集体获刑。恩施州法院在当年二审裁定的新闻稿中提到,这起“窝案”暴露出涉案单位为了部门利益,肆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工程的招投标在制度上存在漏洞。

  服刑期间,经武汉中院裁定,黄女士于2017年9月27日被减刑七个月。武汉中院于2019年8月13日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显示,因符合减刑条件,再次将黄女士的刑罚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也就是说,2月18日是黄女士刑满释放的日子。

  一名熟悉黄女士案情的知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黄女士是恩施州人,其有一名在北京工作的女儿,当时还没结婚,案发时就在北京买了房子。“她的家庭条件非常好,从17岁开始就做财务工作,搞了几十年。”他说,黄女士在宣恩县水利水产局和几任局长关系要好,加之此前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她在用钱方面有较大自主性。“她的背景就是她在家全部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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