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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21 September 2019

CUP:法外制裁:人民為何選擇「私了」

反送中運動之今已三個多月,警民關係跌至冰點,於是民眾開始提倡「私了」。其實這種法外制裁(Vigilantism)在世界各地並不罕見,而犯罪學領域中,也有不少文獻深入探討這個現象。

法外制裁,一般定義為非執法機關的個體,繞過正規司法程序,以暴力懲處行兇者。在東西方文明,也有關於法外制裁的歷史故事,例如創世記第 34 章雅各的女兒底拿被玷辱,雅各另外兩位兒子西緬和利未拿起刀劍,把犯罪者,以至他們城中的男丁都殺了。兩位犯罪學專家 Jon Rosenbaum 和 Peter Sederberg 把法外制裁行為分為三類。第一種是打擊罪案,就例如上述創世記的故事,以武力制裁強暴犯人,這是大眾最容易聯想到的;第二種是打擊某一社群的,認為該些社群威脅了社區秩序,就例如美國早年惡名遠播的 3K 黨;最後一種是打擊政府的,例如刺殺政客。


邊境與尼日利亞接壤的喀麥隆同樣受恐怖組織博科聖地所困擾,圖為 2016 年時,一名民間武裝自衛隊成員手持獵槍,在補充油桶的婦女身邊警戒。 圖片來源:路透社
而法外制裁並不局限個人,而是愈來愈組織化。例如,尼日利亞東北部, 一班獵人組織了 Civilian Joint Task Force,自己武裝起來,狙擊恐怖組織「博科聖地」(Boko Haram),後來尼日利亞政府慢慢把他們收編入平亂部隊。查爾斯史都華大學犯罪學博士生 Leighann Spencer 分析尼日利亞的案例指出,罪惡率高,警察貪腐,部分地區儼如無政府地帶,都令法外制裁普及起來。劍橋大學犯罪學講師 Justice Tankebe 則研究加納的法外制裁例子,在加納,政治私刑很嚴重,主流政黨全國民主大會黨(National Democratic Congress)和新愛國黨(New Patriotic Party),都會組織民兵,打擊政敵,而且情況愈來愈血腥。Tankebe 認為,加納年青人缺乏向上流動的機會,感到無力,故此容易被政客煽動;再加上警察無能,令民兵無法得到制衡,即使因行使私刑被警察拘捕,轉頭就因政治壓力或者貪污而釋放。

荷蘭烏特勒支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Amy Nivette,於 2016 年在犯罪學權威期刊 Criminology,撰文分析為何人們會支持法外制裁。她希望跳出以往以個案研究為主的方式,以量化的迴歸分析模型找出法外制裁背後的原因,為此分析了來自 18 個國家 323 個省,共 19,742 份問卷樣本。Nivette 指出,很多學者都認為法外制裁主要在一些失敗國家出現,司法機關非常脆弱,所以人民要武裝起來自救;其實,在一些強大的現代國家,如巴西、阿根廷,人民都會訴諸法外制裁。她提出幾點假說,首先,法外制裁不全然是因為警察實力不足,而是因為政府認受性破產,人民認為政府是不公義、沒有誠信,乃至非法的政權,於是不承認政府擁有壟斷武力的權力。另外,法外制裁其實算是刑罰的一種,她參考有關美國死刑的文獻,再類比推敲認為,人身處一個高犯罪率的環境,甚至曾經是受害人,會更傾向訴諸私刑;有的時候,這種不安全感,屬主觀而非客觀,人民會受政客和媒體的論述影響。

Nivette 以統計學方式,控制了一些潛在的干擾因素,如社會的互信程度,受訪者的經濟狀況和社會地位等,最後得出幾個發現。首先,警察濫權失職,令人民對制度失去信心,確實會令人否定政府機關的正當性,從以訴諸法外制裁。另外,主觀的不安全感,也會令人們支持法外制裁,但這個現象跟居住地區的謀殺率關係不大。她引述一篇有關厄瓜多爾的研究,作者分析了 93 宗當地的私刑案,只有 2% 是針對謀殺犯,其他都是針對小型罪案,如小偷。最後,人們整體對刑罰的態度,會影響他們對私刑的看法,例如支持死刑的,會更傾向支持法外制裁。可是,Nivette的研究,只解釋人們何解會支持,而不是解釋人們為何實際參與法外制裁。在未來,還是需要更多的研究去梳理法外制裁現象的成因。


BY BILLY TONG
C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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